
無論是中國海商法還是國外法律,憑正本提單交付貨物都是承運人的法定義務。稍具海運常識的人都知道,提單不僅是承運人簽發的表示其已接管貨物的收據,而且是所載貨物的物權憑證。這清楚地表明,即使貨物已不在承運人占有或控制之下,提單持有人仍可向其或實際占有人無條件地主張對貨物的所有權。因此,收貨人不能提交有效提單,承運人就不應將貨交出。對于承運人而言,誰擁有占有權確實是一個重要的問題。當他要交貨時,他必須要搞清楚誰擁有直接的占有權,以便把貨物交給正確的人。但是,如果承運人無單放貨并不意味著“違法”。國務院港口口岸工作領導小組、交通部、對外經貿部曾于1983年4月就以通知的形式下發了(83)國港06號文件,在肯定憑正本提單交貨的前提下,允許以副本提單加保函的形式提貨。所以對于承運人來說,正確交付貨物、避免被騙且知道如何進行風險防范就變得至關重要了。
一、無單放貨的情況及主要做法
(一)無單放貨的收貨人是真實的貨物所有人
在新加坡提呈的SzeHaiTongv.RamblerCycle上訴案件中,英國樞密院對承運人交貨的義務做出如下解釋:“船舶所有人在未收到提單的情況下交貨顯然要自己承擔風險。合同的規定是在提貨人出示提單后,向提單持有人交貨。”在此案中,一批貨物從倫敦運至新加坡。由于收貨人尚未付款,提單也并未轉至其手中。貨物卸船后被存放在新加坡港務局的倉庫中,收貨人而后憑銀行保函提走了貨物。英國樞密院判決,由承運人負責賠償托運人的損失,而提供保函的銀行則負責賠償承運人的損失。若交貨出于善意,而且船舶所有人未接到任何第三方對此貨物主張所有權的通知,則船舶所有人應向提單持有人交貨,而且在提單持有人并非貨主時,不需因此向貨物的真實所有權人承擔責任。但是,若在提貨人并未出示正本提單的情況下交貨,承運人則違反了運輸合同,而且做出了具有侵權性質的侵占屬于真實所有權人之貨物的行為(conversion)。而新加坡上訴法院對TheSalina一案的判決再次確認了這條由來已久的原則。即使交貨對象為提單上注明的收貨人,但如果未見正本提單便將貨物交予此收貨人的行為仍屬違約及侵占行為。
(二)應發貨人要求而無單放貨
在提單延誤的情況下,發貨人[托運人]將貨物裝船后將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所簽發的全套正本提單交回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同時指定收貨人[非記名提單的情況下];承運人授權(通常是以電傳、電報等通訊方式通知)其在卸貨港的代理人,在收貨人不出具正本提單(已收回)的情況下交付貨物。通過裝港代理給船公司發電,請求放貨給收貨人。這種“電放”的做法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很普遍,如青島比較大的一家國際貨代公司**丹沙國際貨代公司,其業務中70%—80%都是使用電放操作.而與該公司長期合作的**基航運有限公司(MAERSK)、**郵船公司(NYK)、**總統輪船有限公司(APL)等大型的**環球航運有限公司都早已建立了各自的內部網絡系統.使電放通知通過數據庫聯網,使用EDI技術傳遞信息。目前,發貨人的放貨請求也為許多承運人所接受。但是,接受并不意味著可行,一旦發生問題,真正的收貨人向承運人提起訴訟,承運人卻并不能以發貨人的請求免除自己的責任。所以,承運人在接受發貨人的放貨請求時一定要采取相當慎重的態度。
無單放貨,又叫無正本提單放貨,是指國際貿易中貨物運輸承擔者把其承運的貨物交給未持有正本提單的收貨人,如收貨人憑副本提單加保函提貨等。 按照國際航運慣例,承運人有義務在約定的卸貨港憑正本提單交付貨物。憑正本提單提貨是國際海運的基本原則。無正本...
解析:現已失效的《涉外經濟合同法》要求必須簽訂書面合同,書面形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合同書三種;但《合同法》施行后事實合同,即實際履行的合同的效力法院予以承認,此外書面合同增加了傳真、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三種形式。 誤區二:根本不需要與進口...
〖提要〗在無單放貨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中,如無單放貨的事實成立,承運人即應依照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約定向托運人或提單持有人承擔違約責任。實際承運人未收回自己所簽發的提單(海洋提單)而無單放貨的,委托其實際運輸貨物的承運人可以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同時...
【案情介紹】 2002年11月8日,我國甲國貿股份有限公司與韓國乙株式會社簽訂出口各式夾克衫貿易合同,貿易術語為FOB,合同規定,付款方式為信用證,乙株式會社指定韓國丙綜合株式會社承運將該批貨物從中國上海出運至韓國釜山,丙綜合株式會社為此簽...
(一)快速 傳統提單流轉緩慢,而電子提單是傳統提單與EDI技術結合的產物,EDI技術是借助于網絡這個無國界的傳輸媒體運行的,這使得電子提單可以通過網絡進行迅速傳遞,速度可以是傳統提單的百倍千倍。 (二)可以解決無單放貨問題 電子提單的迅速...
近年來,進出口業務中的風險帳甚至壞帳不斷增加,不僅造成利息損失,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風險系數隨之增大,這給外貿企業的持續發展帶來嚴重影響。因此,風險問題越來越成為人們關心的話題。一般情況下,出口收匯風險主要有以下六種情況:出貨規格、日期與合...
本案作為一起涉外糾紛,準據法的選擇是審理案件的前提。通常無單放貨案件的原告選擇的訴因是違約,而本案原告卻選擇了侵權作為追究承運人責任的基礎。因此,在案件審理時應以侵權行為的沖突規范選擇準據法。同時,在損害責任的認定上,亦不同于一般的違約責任...
1.加大對金融機構接受倉單融資的檢查 2012年,廈門中院民二庭在審理中發現,廈門因資金鏈斷裂產生的連鎖經濟糾紛十分嚴重,其中以鋼材貿易倉單質押作為融資手段,向銀行、企業和個人進行融資,因鋼材的跌價及資金鏈斷裂引發的糾紛繁多,如以買賣合同糾...
根據中國海關總署公布的數據,我國2008年全年進出口貿易總額已超過2.56萬億美元,其中80%的貨物是以海運方式實現運輸的。在海運方式中,班輪運輸是占據重要的地位。由于班輪運輸的書面內容多以提單的形式表現出來,所以此種運輸方式又稱為提單運輸...
關鍵詞:海上運輸-提單-記名提單-承運人是否有權未收回正本提單放貨給收貨人案情簡介及一審、二審法院的觀點:PeterVoss先生是德國的汽車貿易商,想出售一輛敞篷奔馳轎車給韓國的Seohwan貿易公司(以下簡稱Seohwan),價格為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