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育保險條例: 目前,我國生育保險的現狀是實行兩種制度并存: 第二種是生育社會保險。根據勞動部《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應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的繳費比例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計劃內生育女職工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支出情況等確定,最高不得超過工資總額的1%,職工個人不繳費。參保單位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后,其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按照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生育醫療費包括女職工生育或流產的檢查費、接生......
《勞動法》規定,禁止安排女職工百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4級體力勞動強度的 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度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 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 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活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版得安排其延長工作 時間和夜班勞動。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假。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1周歲 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 得安排其延長工......
全國性法律法規 1.職業學生頂崗實習應給予報酬 2.最高法出臺司法解釋規范執行權 地方新規 1.杭州:居住證積分落戶3月1日起申請 2.深圳:工傷保險實行浮動費率 3.陜西:為女職工提供特別保護 《陜西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3月1日起實施。《規定》明確,用人單位應在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及哺乳期提供特別的勞動保護,特別要求不得限制或者變相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 4.廣東:《廣東省社會保險費業務辦理指南》施行 5.重慶:落實獨生子女照料假 6.天津:在津就業港澳臺同胞可繳存使用住......

國家規定產假98天,符合條件的可增加產假60天。 法律規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
來源| 勞動法庫按:大家都知道女干部年滿55周歲退休,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退休。女干部和女工人如何區分?按身份還是崗位?實踐中確實非常很不規范。本次特推送一個最高法院的再審案例,供實務中參考!王小玉1966年4月4日出生,1989年8月從電力...
1.山東省濟南市產假法律法規怎么規定的 產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國家規定產假98天,符合地方規定的增加產假60天。法律規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并給...
生育保險條例: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社會保險立法,對生育職工給予經濟、物質等方面幫助的一項社會政策。其宗旨在于通過向生育女職工提供生育津貼、產假以及醫療服務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們因生育而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時的基本經濟收入和醫療...
是指國家標準《體力勞動強度分極》(BG3869-83)中規定第Ⅲ級的體力勞動強度。體力勞動強度的大小是以勞動強度指數來衡量的。勞動強度指數是由該工種的平均勞動時間率、平均能量代謝率兩個因素構成的。勞動強度指數越大,體力勞動強度也越大。反之,...
懷孕第1—6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確認,申請生育指標,以及生產培訓等。· 懷孕第6和第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 懷孕第8個月,可享受2天假期。· 懷孕9個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
1.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是什么 第一條為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有女職工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國家...
1.項目部女工權益受損工會女工如何保護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企業職工的思想觀念、行為方式和價值準則都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忽視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不僅會影響企業的經濟效益,而且會引起社會不安定。它不僅僅是涉...
▌裁判摘要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后,職工需要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要按照現工作崗位國家規定的年限和條件執行。現工作崗位是指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后,職工不再保留原固定身份。如原身份是干部,現到工人崗位工作的,按工人的退休、退職條件執行;原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