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問:什么是服務期? 答:服務期是指勞動者因接受用人單位付費的專項培訓后,而承諾必須為用人單位服務的最短期限。 二: 問:什么是服務期協議? 答: 服務期協議是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在服務期內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三: 問:什么情況下可以訂立服務期協議? 答: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參考:《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四: 問:服務期的年限怎樣確定? 答:關于服務期的年限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可以理解為服務期可以由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 五:問:勞動合同期限與服務期不一致怎么辦? 答: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參考:《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 六: 問:違反服務期協議如何處理? 答: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參考:《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七: 問:服務期協議違約金如何確定? 答: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參考:《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八: 問:什么情況下勞動者違反服務期協議無需要支付違約金? 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于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參考:《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 九: 問: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解除服務期協議,勞動者仍需支付違約金? 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于違反服務期的約定,勞動者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沒簽勞動合同如何賠償雙倍工資怎么算 沒簽勞動合同如何賠償雙倍工資怎么算?1.《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
醫療服務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約定的由一方當事人提供醫療服務,另一方接受醫療服務并支付醫療費用的合同。醫療服務合同中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主要是賠償損失,繼續履行在部分情況下也可適用。醫療服務合同中,患者以自己的身體為對象授權醫方醫治、檢查自己的疾...
合同工違紀如何處罰依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不遵守單位紀律的規定,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賠償的責任。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一百零二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
合同是否有效在于合同內容是否違反了法律、法規強制性的規定。不知道你們簽訂的合同里關于解除合同的條款是否有規定以及怎么規定的。一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是可以通過訴訟解決的,但不是唯一的解決方式,雙方可以和解或者調解。如果起訴,案件會得到...
并不是凡是勞動者在合同未到期之前提出離職,用人單位就權利扣勞動者工資,事實上是只有在勞動者違反勞動法或者公司已經法律制度的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失才能要求勞動者承擔賠償金;而且扣除的費用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百分之二十,且剩余...
各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擬定的招標代理合同示范文本格式條款不完善,監管機構對于備案的招標代理合同審查不嚴格。同時,招標代理合同相關的配套文件不完善。我國有關建設工程招投標的法律、法規的實行為招標代理合同的簽訂奠定了良好基礎,但在執行...
1、協商協商,又稱自行協商解決,是指當事人雙方對所發生的旅游合同糾紛。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按照有關的法律,政策的規定,通過擺事實,講道理,自行解決糾紛的一種處理方法。協商解決合同糾紛,是我國《經濟《合同法》和《涉外經濟《合同法》規定的一種解...
1、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2、經營者對消費...
1、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2、經營者對消費...
被物業起訴了怎么應訴 被物業起訴了怎么應訴呢?(上海靖海律師事務所集團律師)相信很多人都遇到過業主物業之間起訴的情況,本律師還遇到過某房地產企業對其他房產開發企業起訴,原因也是在物業方面,那么開發企業和物業之間起訴業主物業要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