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侵權的類型
主要類型分為新聞侵害名譽權、隱私權和肖像權這三種
1、新聞侵害名譽權
新聞侵害名譽權則是指行為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刊播有損他人名譽的文字、語言、圖像的行為。從我國司法實踐來看,現在的新聞侵權,絕大多數是侵害名譽權案件。新聞侵害名譽權主要有兩種表現形式:
(1)誹謗
新聞誹謗的最主要特征是違背了新聞真實性的原則,新聞報道的內容是虛假的——這種虛假的事實不管是新聞機構故意捏造的,還是由于疏忽大意而信假為真的,只要因為這種虛假事實的公開傳播,使他人的名譽受到侵害,就構成新聞侵權。新聞誹謗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口頭誹謗,二是書面語言的誹謗。
(2)侮辱
新聞侵權中的侮辱,主要表現為新聞工作者在新聞作品中,以有損名譽的不實之辭,對報道的對象進行不恰當的定性、評論并公布于眾,給他人的名譽造成損害。
2、新聞侵害隱私權
新聞侵害隱私權行為是指新聞單位和新聞工作者在新聞作品的采訪報道過程中,未經他人同意,侵擾他人居住安寧和人身自由,披露他人與社會公共生活的個人信息和個人事務,造成他人損害的行為。新聞的傳播過程一般包括新聞的采訪、報道、發表和大-眾接收四個階段。在這一傳播過程中,新聞機構對隱私權的侵害主要集中在新聞采訪和報道階段,但是否構成新聞侵權則是以新聞報道公開發表為認定標準的。
3、新聞侵害肖像權
新聞侵害肖像權是指行為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未經當事人同意,以盈利為目的,非法使用他人肖像用于商業用途的行為。在實踐過程中,新聞侵害肖像權的行為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1)未經當事人同意,以盈利為目的,拍攝使用他人與新聞報道無關、不具報道價值的照片和錄像,侵害他人肖像的行為。但這種權利只適用于拍錄與新聞報道內容和主題有關的圖像。
(2)未經當事人同意,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使用他人肖像進行商業廣告宣傳如果要把某人的肖像用于商業宣傳,必須要經過當事人的同意,且對肖像的使用范圍不能超過當事人同意的范圍,否則就構成新聞侵權。
依據《民法通則》第106條之規定,侵權行為是指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的財產、人身,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以及法律特別規定應對受害人承擔民事責任的其他致害行為。 侵權行為具體化至新聞法學領域即為新聞侵權行為。新聞...
網絡新聞侵權的法律規制的意義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 第三十六條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
隨著科技和網絡的發展,新媒體行業也愈發繁榮,人們獲取信息的途經和方式越來越廣,越來越多的新媒體平臺和自媒體賬號走進了人們的視野。 不管是公司還是個人越來越傾向于通過以上方式來向外界展現形象、推廣產品和服務...
關于名譽侵權的法律規定,除《民法通則》第101 條作原則性規定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兩次作出具體的司法解釋,一是1993年8月7日作出《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二是1998年7月14 日作出《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
公眾號摘抄網絡新聞侵權嗎首先,通常所傳播的文章屬于他人的作品,是他人具有獨創性的智力成果,他人擁有對其作品的著作權,既包括著作權中的人身權,也包括其中的財產權。其次,要看作者是否對這些公眾號進行了授權。公眾號在進行文章的轉載時,通常應獲得作...
網絡媒體侵權的成因 眾所周知,衡量網絡媒體影響力的最重要指標是網站點擊率。點擊率越高,影響力越大,盈利也就越多。因此,有的網絡媒體為了提高點擊率,無視政治導向,放棄社會責任,不講職業道德,有的無中生有,有的捕風捉影,有的添油加醋,有的以偏蓋...
網絡傳媒侵權的特點 有些媒體尤其是個別網絡媒體,極盡夸大渲染之能事,唯恐天下不亂、報道沒人看,把追求資本主義的新聞價值觀作為報道方向,刻意制作聳人聽聞的新聞標題,別有用心地從文中挖掘、提煉甚至故意制作與文章本意不符甚至大相徑庭的標題,賣弄噱...
一、新聞內容是否有著作權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時事新聞內容不適用著作權法的規定,所以時事新聞內容是沒有著作權的,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法不適用于:(一)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
網絡轉載侵權 根據相關法律,報刊之間相互轉載不必經過許可,但網絡轉載報紙內容則必須要有授權。而且,無論是報紙之間相互轉載,還是網絡轉載報紙內容,都須注明內容出處,并向作者支付一定數額的稿酬。作為著作權保護的重要內容,這一點早已成為行業共識和...
1.新聞輿論監督的法律問題 在現代信息社會中,新聞機構已成為了人民日常生活專用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承擔了傳播新聞以實現公民的新聞自由的神圣使命。但是,由于各種主客觀條件的限制,在新聞機構傳播新聞的過程中,可能會給他人的合法權益和自由造成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