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合伙協議關于合伙企業事務執行的約定符合法律規定。按規定,合伙企業可以委托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未接受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的事務。但注意,合伙企業處分不動產、改變企業名稱等事項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2)甲聘請王某擔任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不符合法律規定。按規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3)張某沒有成為(未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依據《合伙企業法》規定,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先依......
借條屬于合同的一種,所以借條上可以約定管轄法院。 至于借條會不會約定管轄法院,關鍵在于雙方當事人的意思。 司法實踐中,還是有極少數人在借條上約定管轄法院的。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不可以自由約定,約定范圍不得超出法律要求管轄范圍,具體如下: 《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級別管轄: 《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

在簽訂合同時,經常會約定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或是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也有約定合同履行地管轄。這便是合同訂立雙方對于管轄權的約定,即為協議管轄。 協議管轄又稱合意管轄或者約定管轄,是指雙方當事人在合同糾紛或...
不可以,除非約定無效,契約應當得到雙方的尊重,但違反法律規定的除外,即約定管轄,不得違反有關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合同實務中,雙方當事人常約定:由起訴地人民法院管轄或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或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對于此類管...
雙方約定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是有效。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擴展資料: 訴...
不知你說的工程合同糾紛是指哪一種,如果是常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按民訴法司法解釋第二十八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一)因不動產糾紛...
一、發起仲裁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的仲裁條款是否有效無效。約定發起仲裁一方所在地的仲裁條款是無效的,屬于約定不明,因此只能向法院起訴,不能要求法院給予仲裁。《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
分公司雖然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經本公司授權并領取營業執照后,分公司有從事經營的資格,可以成為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事實上,我國合同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這一條已...
借款合同屬合同的一種,而對于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
來源:法門囚徒以下正文裁判要旨《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的擔保合同發生糾紛,債權人向擔保人主張權利的,應當由擔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轄,但該規定并非專屬管轄的規定。根據《中華人...
關于民間借貸糾紛合同履行地的確定,有約定的當然從約定,很容易確定管轄法院,對于沒有約定的依哪條法律確定管轄實踐中有兩種觀點:第一種觀點:依據《合同法》第62條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認為民間借貸應以接受貨幣一方...
一、管轄既約定仲裁又約定法院有效嗎當事人約定爭議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協議無效,但一方申請仲裁,另一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當事人約定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