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集裝箱多式聯運業務的迅猛發展,越來越多的國際貨運代理人開始擴大其經營范圍,如以獨立經營人的身份為貨主提供包括傳統貨代服務在內的一攬子綜合服務,甚至簽發自己的提單,成為契約承運人。如此一來,國際貨運代理的法律地位和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就發生了重大變化,不是代理人,而是承運人。
區分國際貨運代理是代理人還是承運人,也即區分純粹代理意義上的國際貨運代理與無船承運人是十分必要的。例如在多式聯運中,貨代往往作為多式聯運經營人簽發聯運提單而成為契約承運人。在貨代收取運費的情況下,對其究竟是以托運人的代理人身份安排運輸抑或以承運人的身份負責運輸容易產生混淆。這直接影響到貸方索賠的訴訟時效以及訴訟主體的正確選定。若貨代與托運人簽訂了代理合同,并據此接受委托辦理運輸的相關事宜,則貨代只要在受其委托范圍內履行了代理合同的義務,在選擇承運人時沒有過失,其對運輸過程中發生的貨損不承擔責任,同時托運人在貨代違反代理合同向他索賠時的訴訟時效依《民法通則》的規定為2年,而不同于依《海商法》規定向承運人索賠的1年時效。
有些國家為了維護貨主的合法利益,在這方面的規定比較嚴格。例如美國將貨運代理分為只能從事純粹代理人業務的遠洋貨運代理和具有承運人身份但不擁有不經營船舶的無船承運人。在歐洲,雖然只有“FRIEGHTFORWARDER”一種稱謂,但申請執照中又分成無船承運人和貨運代理執照,其權利、義務和保證金都不一樣。[25]
意大利熱那亞法庭1999年3月15日對SIAT訴GRANDITRAGHETTIDINAVIGAZIONE案的判決以及它1993年3月所做的判決中認為[26]貨運代理合同的基本目標是以貨運代理人的名義并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訂立一個運輸合同,以及附帶完成有關運輸合同的附隨義務。主張貨運代理人具有承運人的資格,必須對有關的情況給出嚴格的證據并要有事實證明貨運代理人同意若自己沒有完全完成任務,要負責賠償一切款項和費用。僅僅指出貨運代理人作為提單關系中的托運人是不夠的,因而要證明貨運代理具有承運人資格,還必須有其他因素給予適當證明,如關于就承運人提供的服務予以全部補償的協議,原因是給付貨運代理的一切補償中包括運費,而運費是典型的付給承運人履行運輸義務的酬勞。
從理論上看,貨運代理人的身份認定首先應當視其同委托方所訂立合同的內容及方式,若雙方在合同中明確貨代代理運輸和承辦報關等進出口手續,并以代理人身份安排中轉運輸,那么貨運代理人是一種純粹的貨運代理。而依據海商法一般認為承運人有三個最主要的標志:
貨運代理:也稱貨代 貨代,從字面來看是貨運代理的簡稱。從工作內容來看是接受客戶的委托完成貨物運輸的某一個環節或與此有關的環節,涉及這方面的工作都可以直接或間接的找貨代來完成,以節省資本。根據貨物不同也有海外代理。貨運代理是指在流通領域專門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 (2001年12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35號公布 根據2013年7月18日《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16年2月6日《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
在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運代理合同案件的審理中,書面委托協議、訂艙協議或提單等是審查當事人之間法律關系及權利義務的依據。從訴訟證據角度分析,傳真或口頭約定的內容在發生爭議時很難確定,裁判者往往需要綜合參考提單的表面記載、當事人的行為及其在貿易...
一、貨代案件能否海事法院管轄貨代案件不能由海事法院管轄?!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的規定》中明確規定:中國法人、公民之間,中國法人、公民同外國或地區法人、公民之間,外國或地區法人、公民之間的下列案件:(1)海事侵權糾紛案件;(2)海...
【案情介紹】 2002年11月8日,我國甲國貿股份有限公司與韓國乙株式會社簽訂出口各式夾克衫貿易合同,貿易術語為FOB,合同規定,付款方式為信用證,乙株式會社指定韓國丙綜合株式會社承運將該批貨物從中國上海出運至韓國釜山,丙綜合株式會社為此簽...
導讀 基本案情 雙方爭議焦點 法院判決 律師評析 本案中,B公司作為無船承運人應當承擔憑正本提單交付貨物的義務。A公司與國外買家之間就款項支付是否達成協議,以及達成何種協議,均不能免除其憑單交貨的責任,也與B公司無關。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
無單放貨,又叫無正本提單放貨,是指國際貿易中貨物運輸承擔者把其承運的貨物交給未持有正本提單的收貨人,如收貨人憑副本提單加保函提貨等。 按照國際航運慣例,承運人有義務在約定的卸貨港憑正本提單交付貨物。憑正本提單提貨是國際海運的基本原則。無正本...
【要旨】提單持有人就海上貨物運輸與他人簽訂航次租船合同,承運人為非租船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時,提單持有人有權選擇以提單為依據的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為訴由提起訴訟;承運貨物的船舶形式上為期租人管理,但是貨物的保管與交付由光船承租人控制,且船長受船舶光...
解析:現已失效的《涉外經濟合同法》要求必須簽訂書面合同,書面形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合同書三種;但《合同法》施行后事實合同,即實際履行的合同的效力法院予以承認,此外書面合同增加了傳真、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三種形式。 誤區二:根本不需要與進口...
危貨海運合同的承運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義與危貨托運人訂立海運危貨合同的人。與普通貨物承運人不同的是,危貨承運人是特殊主體,必須具備法定的危貨運輸資質。 危貨承運人的法定資質,是指法律關于從事危貨海運的承運人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和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