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對土地進行征收時,少批多占、未批先占是屬于非法征地的行為,征收人要承擔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責任。
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條 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過批準的數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第七十七條 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第七十八條 無權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超越批準權限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準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批準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準文件無效,對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批準、使用的土地應當收回,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對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擴展資料:
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三十二條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除采取《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的措施外,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詢問違法案件的當事人、嫌疑人和證人;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現場進行拍照、攝像;
(三)責令當事人停止正在進行的土地違法行為;
(四)對涉嫌土地違法的單位或者個人,停止辦理有關土地審批、登記手續;
(五)責令違法嫌疑人在調查期間不得變賣、轉移與案件有關的財物。
第三十五條 在臨時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六條 對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構筑物重建、擴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你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三條“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恢復原狀,并處非法改變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罰款。
臨時占用林地,逾期不歸還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批準,擅自將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改變為其他林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收回經營者所獲取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并處所獲取森林生態效益補償3倍以下的罰款”。
《森林法》第四十四條指出,違反本法規定,進行開墾、采石、采砂、采土、采種、采脂和其他活動,致使森林、林木受 到毀壞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補種毀壞株數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可以處毀壞林木價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農村政策法規中違反《森林法》規定,在幼林地和特種用途林內砍柴、放牧 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 令停止違法行為,補種毀壞株數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拒不補種樹木或者補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林業主管 部門代為補種,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
為了更好地保護森林資源和嚴厲打擊非法占用林地的犯罪行為,刑法也作了明確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根據全國人大的相關解釋,本罪的犯罪對象包括耕地、林地、草地、養殖水面、濕地等,只要違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的法律以及有關行政法規中關于土地管理的規定,都可以構成本罪。
依據我國《土地管理實施條例》的規定,對集體土地進行征收時,需要取得的文件包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供地方案、建設用地批準書、征收補償方案等。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二條具體建設項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國有建設用地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時,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用地有關事項進行審查,提出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批時,必須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 (二)建設單位持建設項目的有關批準文件,向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擬汀供地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需要上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應當報上級人民政府批準。
(三)供地方案經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向建設單位頒發建設用地批準書。有償使用國有土地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劃撥使用國有土地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向土地使用者核發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
(四)土地使用者應當依法申請土地登記。 通過招標、拍賣方式提供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汀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并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
土地使用者應當依法申請土地登記。
未批先建并已投產滿兩年的是否需要按照“未批先建”進行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實務中對“未批先建”屬于一種連續的環境違法行為并無異議,但對如何認定“未批先建”這一違法行為終了存在不同的觀點,環境保護部在不同時期的復函中也有不同意見。有一種觀點認為,只要違法建設行為停止,比如項目建成投入使用或者停建了,即認為“未批先建”違法行為終了;另一種觀點認為,只要建設項目未履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則“未批先建”的違法行為一直處于連續狀態。
環境行政執法一線人員大多持第二種觀點,其樸素的理由是,建設項目建成還未辦理環評手續比在建而未辦理環評手續的社會危險性更大,如果不對此種“未批先建”行為進行處罰,明顯不公。1. 涉及“未批先建”的法律有哪些?對企業實施行政處罰必須有法律依據,與“未批先建”行政處罰相關的法律規定主要如下:舊環評法第三十一條:“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的,由有權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補辦手續;逾期不補辦手續的,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準或者未經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擅自開工建設的,由有權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有前兩款所列違法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處罰。”
新環保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由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 新環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后果,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未經批準或者未經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擅自開工建設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處分。”2. 未批先建并已投產滿兩年,如何罰?從前述法律規定來看,我國法律所規制的“未批先建”違法行為有兩個組成要件:一是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二是開工建設。
因此,雖然建設項目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但已停止建設的,則應視為“未批先建”違法行為已經終了。“未批先建”并已經投產的建設項目及“未批先建”未建成即停止建設的建設項目,均滿足“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這一要件。
同理,若“未批先建”并已經投產滿兩年的建設項目需要進行“未批先建”行政處罰,則已經停建滿兩年的建設項目亦應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從常理來看,已停建滿兩年的項目再進行處罰也就顯得更不公平了。
實務中,很多基層環境執法人員之所以存在不理解,主要是因為:第一,重審批輕監管的傳統執法理念尚未變更。項目建成投產滿兩年后,即使不能對其進行“未批先建”的行政處罰,還可以通過“三同時”及日常環境監管對企業的其他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第二,不理解對行政處罰實施時效限制的法律意義。行政處罰時效限制本身就是為了讓行政執法人員及時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同時避免行政相對人處于一種長期錯誤的信賴之中,以為不會有事或者不能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
筆者認為:企業“未批先建”違法行為長期未被處罰,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環境行政執法不作為或難作為;二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范圍過廣,不但增加了社會運行成本也加大了環境行政執法難度。綜上,建設項目未批先建并已投產滿兩年的,不應再按照“未批先建”進行行政處罰。
3. 過渡期間,法律如何適用?新環保法2015年1月1日施行,新環評法2016年9月1日施行,這些法律修改也使得基層環境執法人員在法律適用上存在疑惑。根據“法不涉及既往,新法優于舊法”以及“從舊兼從輕”原則,筆者將相關適用規則梳理如下:1.基本規則 (1)建設項目未批先建的違法行為是連續的違法行為,項目完工和項目停止建設均可視為違法行為終了。
(2)環保部門對建設單位“未批先建”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時,應根據違法行為終了之日所適用法律法規實施行政處罰。2.環保部門對違法行為終了之日。
1.未辦理環評就開工并投入生產適應什環保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適應于《環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由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隨著征地拆遷項目的越來越多,在征地拆遷程序上拆遷方經常有偷懶的行為,雖然比以往有所規范,但仍有不少當地拆遷部門為了趕工程進度,不按照正常的法定程序走。這嚴重侵犯了老百姓的合法權益,也給社會造成了一定影響。 在實踐中,各地大量土地房屋征收補...
無論是何種項目工程,要想合法就必須要做到各個環節都符合法律所規定的章程去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然而,現如今政府與開發商基本都等不及這些合法手續的辦理便實施項目,進而導致一個工程要做到百分之百的合法那是相當難的。所以,不要被政府或者開發商所下發...
其一,有目的性的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1條明確指出,信息公開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能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信息的服務作用。而在征收維權領域中,通過申請信息公開獲取與征收項目相關的各...
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最根本的物質基礎,然而生活中有許多農民認為土地是自己的,自己可以在土地上想怎么弄就怎么弄,于是,近幾年我們看到不少城市周邊的農民在自家地皮上建起了大棚,弄起了休閑農莊等。雖然這是致富的一種方式,但對于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來說,...
一、不給你看征地批文和征收公告,口頭通知征地、拆房這是最常見的一種違法征收形式。通常發生在農村地區,征收方沒有公示征地批文,也不發布征收公告和補償安置方案,隨意給個補償標準,其實就是看準了農民法律意識不強、法律知識不健全的弱點。應對:可以直...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根據我國《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 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未按規劃審批程序批準或者違反規劃的規定進行建設,嚴重影響村莊、集鎮規劃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筑物、構...
編者按 征收集體土地未批先占 法院裁定準予強拆后起訴征收拆遷程序合法法院支持 嚴格執行征收拆遷法定程序 實踐中,一些執法部門在執法過程中隨意簡化程序或者不遵守程序的現象比較突出,一些數據表明,因違反法定程序被判敗訴的占敗訴總數的近四成。侯...
房屋征收中的哪幾個文件,如果沒見過一定不要簽字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的公告第一,房屋征收范圍公告,或稱暫停公告。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16條對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在征收范圍內停止一系列不當增加補償費用行為的規定,實踐中各地都做...
一、少批多占是什么意思,國家打擊少批多占的行為嗎 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少批多占是指超出土地征收方案規定的范圍,多占用土地的行為,而國家對少批多占的行不是進行打擊的。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條?未經批準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