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子
家住南京的王某不幸得了肝癌,偶然一天在網上看到了石家莊某醫院宣傳的“肝臟再造術”,本以為找到了“回天之術”,迫不及待的就住院了,卻仍舊沒有逃脫死亡的魔咒。王某的妹妹王某某認為該醫院虛假宣傳,哥哥誤信信息,才導致死亡,所以,她一紙訴狀將該醫院告上了法庭。近日,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這起醫療糾紛案件。
案情
去年4月,身患肝癌的王某通過網上查詢,了解到某醫院是一家專門治療肝病的醫院,并在網上咨詢過相關問題。隨后,該醫院客服通過網絡和電話多次聯系王某,宣傳介紹醫院“肝臟再造術”等特殊療法以及對王某肝癌有治愈的功能,并邀請王某來院治療。王某治病心切,4月27日,他從南京坐車來到了該醫院進行治療,醫院的醫生接待了王某,向王某推薦了治療肝癌的具體方案為肝臟再造術,王某選擇了5萬多元的治療方案。王某的主治醫師李某在“門診患者溝通記錄里”注明治療方案為“肝臟再造術”。
住院期間,醫院方并沒有按照當初的治療方案進行治療,認為患者肝功能較差,采取了一般的中西醫結合治療,提高免疫力的保守治療方法。因該醫院沒有設備,王某做磁共振掃描需要去其他醫院進行檢查。
庭審中,王某某訴稱,5月16日,在沒有經過王某本人和家屬同意的情況下,醫院擅自為王某辦理了出院手續,在將王某送上飛機后才通知了王某某,并囑咐,“醫院不具備做磁共振掃描的條件,需要到南京本地醫院繼續做檢查、治療。”不幸的是,王某回到南京后,在當地醫院檢查,診斷為“肝癌晚期”,沒幾天,便身亡了。王某某認為,醫院通過虛假宣傳的手段,利用電話、網絡等手段不斷向王某傳達住院即可治療的信念,騙取王某的信任,在王某住院期間,并沒有為他進行科學有效的治療,在治療無果后,擅自為王某辦理出院,加重了其病情的惡化。
醫院則認為,其在網站上的宣傳是真實的,不存在虛假宣傳。在與患者王某的溝通過程中,也是擬行肝臟再造術,能不能按照肝臟再造術進行治療,需要看患者的病情發展情況再定。同時,醫院出示了王某住院的病例及費用明細等證據。
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首先,醫院在其網站中明確說明“肝臟再造術”系針對各種肝病的治療方法,而在患者王某入院時與醫院協商的以此方法進行治療,故王某某有理由相信此方法對王某所患肝癌(晚期)有效。醫院在其網站上對“肝臟再造術”,用“神奇”加以修飾,同時還和其他肝病治療技術進行對比,宣稱各種優勢,故王某某有理由相信此方法不同于其他治療肝癌的方法。
其次,醫院開始計劃實施的治療方案即為“介入栓塞術”,但最終沒有實施的原因,是因為患者肝功能較差,這是“肝動脈介入療法”的禁忌癥。因此,醫院為患者實施的治療方案,就是“肝動脈介入療法”。該療法是目前治療肝癌應用最廣泛的非手術療法,原理是通過對肝動脈栓塞阻斷肝癌動脈供血,殺死肝癌細胞,這與醫院在其網站上對“肝臟再造術”的定義,存在重大區別。醫院宣傳的“肝臟再造術”原理是將生物制品植入肝臟內,促進肝細胞生長。
因此,“肝動脈介入療法”與“手術療法”、 “消融療法”一樣,早就成為醫學界治療肝癌的三大治療方法,醫院在網站宣傳“神奇的肝臟再造術”與其他治療技術不同,但其實際欲實施的治療方案,卻為目前中晚期肝癌普遍選擇的“肝動脈介入療法”。法院認為,醫院存在虛假宣傳,誘導患者王某就醫的行為,且在未查明王某是否具有“肝動脈介入療法”的禁忌癥的情況下,即進行肝癌個體化用藥基因檢測,給患者王某造成巨額檢測費用和醫療費用的損失。因醫院的醫療服務不符合其宣傳和承諾的醫療方案,存在虛假宣傳的情形,判決醫院退還王某支付的住院費5萬余元。
判決后,醫院不服提起上訴,經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石家莊橋西法院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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