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股東可以通過前置程序維護公司利益,即以書面形式請求監事會(監事)或董事會(執行董事)作為公司代表起訴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侵害公司權益的第三人。公司拒絕股東的書面請求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未提起訴訟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法律規定,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股東有權不經前置程序為了公司的利益直接以自己的名義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民紀要》第二十五條規定,股東提起代表訴訟中,一般情況股東沒有履行該前置程序的,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是,該項前置程序針對的是公司治理的一般情況,即在股東向公司有關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之時,存在公司有關機關提起訴訟的可能性。如果查明的相關事實表明,根本不存在該種可能性的,人民法院不應當以原告未履行前置程序為由駁回起訴。
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可不經前置程序的情況緊急具體情況指哪些?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中,部分法院對情況緊急的判斷規則,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款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主要結合以下因素判斷其理由是否成立: 1.針對公司的侵權行為正在進行,經過前置的內部救濟程序將產生對公司難以彌補的損害結果;
2.等待答復將使公司的權利期間屆滿;
3.侵害人正在轉移公司財產或者公司財產可能發生滅失;
4.其他等待答復可能造成公司損失擴大或無法挽回的情形。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中的前置程序是在公司內部存在有關機關可以提起訴訟的情況下,股東的內部救濟程序。如果公司內部程序失靈,股東間出現不可調和的矛盾等其他因素,根本不存在通過前置程序維護公司利益的可能性,此時股東可舉證緊急情況的成立以自己的名義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進而維護公司的利益。
當公司的利益受到來自于公司內部或外部的侵害而公司怠于通過訴訟、仲裁等程序予以解決,該公司的部分股東以自己的名義提起相關訴訟。 由于這種訴訟是由侵犯公司利益引發的,與公司有直接利害關系,因此訴訟結果應歸于公...
有時企業可能因種種原因沒有獲取目標公司的較多股權,從而成為中小股東。 中小股東持股比例較小,一旦與大股東在公司經營決策中有不同意見,往往是弱勢的一方。因此,中小股東必須了解自身擁有的權利。 第一,公司股...
01如何確定股東有無原告資格?1法律規定有何要求?(《公司法》第151條)如果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要提起訴訟,需要滿足兩個條件:(1)持股時間條件: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持有股權;(2)持股數量條件: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而有限責...
股東代表訴訟是指在公司利益受到損害時,公司應當提起訴訟而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股東以自己的名義為維護公司的利益向法院提起的訴訟。 股東代表訴訟制度的法理基礎是股東為財產的委托人,公司為財產的受托人,公司應當...
在諸多股東糾紛解決過程中,非訴訟解決方式往往起到了較好的處理效果。由于很多案件涉及股權、資產、“隱形資產”、財務等數據或價值,在糾紛處理中需借助于專業的手段,如盡職調查、審計、談判等形式。 ...
甲公司的股東為張三、李四、王五,乙公司的股東為阿七六、阿七等五人。 2018年,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特別約定:本工程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分包,若承包人擅自分包,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
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主要是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司財產,或者高層管理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成立同類型的公司,跟本公司進行競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為不當履行職責而損害公司利益等,損害公司利益情節嚴重,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
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主要是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司財產,或者高層管理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成立同類型的公司,跟本公司進行競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為不當履行職責而損害公司利益等,損害公司利益情節嚴重,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
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東代表大會是不能提起訴訟的,如果要提起訴訟的,可以提起股東代表訴訟,但需要經過前置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七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
當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通常會在公司股東出資方面考慮是否可以彌補損失。 因為當股東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時,應該對債權人承擔補充清償責任,那么,這一節分析哪些行為屬于股東抽逃出資,以及抽逃出資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