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解釋》)創設實際施工人概念,旨在保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情形下實際完成了施工義務的單位或者個人的利益。而在司法實踐中,如何理解實際施工人?今天將為大家分享文章進行分析。法律依據1.《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無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的;(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第四條承包人非法轉包......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該條款突破了合同相對性原則,賦予實際施工人以訴權,維護了實際施工人利益,體現了對農民工權益的特殊保護。 實際施工人的認定: 司法實踐中,實際施工人包括五類: 1、轉包的承包人 2、違法分包的承包人 3、未取得......
實際施工人是否可以主張逾期付款-實際施工人是否可以主張逾期付款責任 隨著建筑工程的日益發展和擴大,施工隊伍的規模和實力參差不齊。施工單位在接到項目后,通常會與業主簽訂合同,約定付款時間。然而,由于各種原因,如甲方原因、乙方原因等,導致施工進度拖延,可能會出現逾期付款的情況。那么,實際施工人是否可以主張逾期付款,或者實際施工人是否可以主張逾期付款責任呢?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合同期間,當事人可以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這一條款表......
因施工許可證造成逾期解除合同-因施工許可證未下發暫停施工 隨著城市化的不斷發展,施工許可證作為建筑施工的前提條件,其在建筑施工過程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由于種種原因,施工許可證未能按時下發,從而導致施工方不得不逾期解除合同,甚至出現施工許可證未下發就暫停施工的情況。本文將探討這兩種情況下的法律問題及解決途徑。 一、施工許可證造成逾期解除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規定,建筑施工必須持有施工許可證,否則屬于非法建筑施工。對于因施工許可證未能按時下發而導致的逾期解除合同情況,根據《中......

標題:施工合同對逾期完工的規定及施工逾期違約金標準 一、引言 隨著我國基礎設施建設的快速發展,施工項目遍布城鄉,施工合同的簽訂和執行越來越受到重視。在合同中,關于逾期完工的規定和違約金標準是保障工程質量、安全和進度的重要內容。本文將對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
——江蘇徐州銅山法院判決曹坤訴江蘇東興公司、卞玉心勞動爭議糾紛案裁判要旨 案情裁判 評析 本案中,原告曹坤實際與被告卞玉心成立勞動合同關系,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原告只能向被告卞玉心主張權利,其若想向被告東興公司主張權利,則需證明自己是實際...
實際施工人是指因轉包、違法分包、肢解合同等違法行為施工合同被認定為無效,實際從事工程建設的主體。為有別于施工人、承包人、建筑施工企業等法定施工主體的表述方式,《建設工程司法解釋》使用了實際施工人概念。實際施工人可能是自然人、超資質等級施工的...
1)使用對象不同。合同常用于經濟方面,協議書則更多用于一般工作特別是科學研究方面。 (2)約束力不同。合同一經(依法)簽訂,便具有法律效力;協議書除作為補充合同所簽訂的意見和實際上等于合同的具有法律效力以外,未形成最后正規文本,雙方未簽字蓋...
【摘要】 根據無效施工合同簽訂的補充協議的效力,對于其性質,不能僅僅根據協議的名稱進行確定,更應當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設立權利義務的內容確定,并以此確定補充協議的效力。也即,施工合同無效, 若補充協議是對施工合同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內容...
1)使用對象不同。合同常用于經濟方面,協議書則更多用于一般工作特別是科學研究方面。 (2)約束力不同。合同一經(依法)簽訂,便具有法律效力;協議書除作為補充合同所簽訂的意見和實際上等于合同的具有法律效力以外,未形成最后正規文本,雙方未簽字蓋...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種非常復雜的合同,合同的效力問題涉及方方面面。同時,鑒于建設工程施工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它又是一種非常重要的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問題是該合同研究中的基礎問題,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時的處理則是法律實務中經常面對的...
【摘要】根據無效施工合同簽訂的補充協議的效力,對于其性質,不能僅僅根據協議的名稱進行確定,更應當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設立權利義務的內容確定,并以此確定補充協議的效力。也即,施工合同無效,若補充協議是對施工合同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內容進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