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家企業制造部的助理工程師薪資結構相同,均為如下計算方式:基本工資(2000元)+崗位補貼(1000元)+浮動績效工資(0-500元)。兩家企業關于加班工資的處理方式也相同,即按照基本工資2000元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電子企業與制造部操作工約定加班費計算基數為基本工資2000元,而電工企業與制造部操作工則沒有此種約定。隨后,兩企業分別有一名員工離職,并同時對企業此種加班費計算方式表示異議,均向公司主張加班費計算基數至少應當按照基本工資2000元加上崗位補貼1000元之和3000元來計算。兩名員工同時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責令該電工企業按照3000元基數標準重新計算加班費,并向該員工補發了加班費的相應差額,而對電子企業則未作處理。
專家分析
在勞動人事管理實踐中,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及其計算基數一直是爭議的焦點。通常而言,對于加班工資計算的方法,主要是指加班工資計算的倍率問題,也即是按150%、200%還是300%來計算加班費工資。通常情況下的加點,是按照不低于員工小時工資的150%支付;休息日產生的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員工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法定休假日產生的加班,則需要按照不低于員工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
對于加班費計算基數問題,則處理起來相對復雜些。通常需要分為兩個步驟處理:首先是基礎工資也即用以處理計算加班費的月工資確定,實踐中有的是在勞動合同中直接約定加班費計算基數,有的則沒有明確約定。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確定。但如果按上述辦法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低于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標準確定。
其次則是在月工資確定的基礎上,如何進一步確定日工資及小時工資。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最新規定,職工全年工作時間為250天,計薪工作時間為361天,由此確定,職工月工資除以21.75后折算成日工資,再除以8后則折算成小時工資。然后,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計算職工的加班費。
實務指南
如何在勞動人事管理中采取妥善方法,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最大化減少用工成本,消減加班費開支,一向是企業特別是成本控制型的制造企業特別關注的事項。我們建議,企業至少可以采取以下幾種方式予以應對和處理:
1.調整員工薪資模式,實行復合式薪資結構。法律并未對薪資結構做出限定,所以企業可以對自己的薪資事項進行自行設計。一般而言,單一工資制相對固定,結構單一,強調團隊整體和長期考評。復合工資制工資包括多個組成部分,有相對固定的,如崗位、職務、技能工資等;也有相對浮動的,如提成工資、績效工資、月獎金等,注重及時考核,強調薪酬對員工的激勵作用。通常情況下,穩定的工資有助于增加員工的安全感,保持團隊穩定;彈性工資有助于對員工及時進行激勵,進而增加用工的靈活性。
2.在復合制薪資結構基礎上,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加班費計算基數。目前各地關于加班費計算基數的辦法不同,所以各地關于加班費計算的方式和口徑也多有不同,但基本上許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自行約定加班費計算基數。加班費計算基數最好與基本工資相一致,同時將工資結構中固定部分視情況調整為工資外的補貼津貼,這樣才會合理控制加班費計算基數,并將風險降到最小。
3.對不同類型員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作制。對于季節性生產和比較特殊的行業,企業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將加班時間平攤到淡季等其他區間,這樣也能有效控制加班費的開支。對于管理人員而言,必要時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既然沒有固定工作時間,沒有考勤制度,當然也就不存在加班費的問題了。但是,不定時工作制需要與良好的工作規則和績效管理制度相配套。
4.實行加班審批制度。由于企業具有法定的對員工的管理權,所以員工的日常勞動也應納入企業的管理中來。企業可以實行這樣一種制度,員工在工作時間之外進行勞動,需要提前征求上級主管或特定部門的意見,經過審批后加班方為有效,這樣也可以避免很多員工不經許可加班從事非工作相關事宜的狀況發生,這也間接減少了加班費開支。
5.實行加班費預發制度。對于一些經常需要加班而又無法申請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而言,管理研發、精算等從事高知識技術含量的工作人員而言,可以實行加班費的預發制度。也即在員工每月實得收入為應發月工資和月工資加班費預發,而一旦員工提出加班費異議時,可以首先用加班費預發部分沖抵。此種方法直接減少了加班費計算的基數。
關聯法規
第13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制度工作時間與制度計薪時間
2008年1月3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了《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其中對職工加班工資折算辦法是這樣規定的: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據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調整為:
1.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年工作日為250天[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季工作日為62.5天[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為20.83天[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2.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按照《勞動法》第51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日工資為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為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以北京市為例,按照目前職工月平均工資3008元計算,如果某勞動者2008年春節長假七天都加班,那么前三天是法定節假日(即除夕、春節、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費為3008÷21.75×300%=414.9元,后四天是雙休日調休(即初三至初六)拿雙薪,每天加班費為3008÷21.75×200%=276.6元。2008年該勞動者春節期間的總加班費為2351.1元,而調整前的2007年計算方法應為2444.5元,降低了3.8%左右。
拿到最新的工資條,你會與上月進行相比嗎?你的工資有增加或減少嗎?基本工資、加班工資、試用期工資等不能隨意被降低,快看看你的工資有沒有被隨意扣減過?1基本工資不能隨意更改 降低基本工資屬于勞動合同的變更,雙方需要協商一致,用人單位不能單方面...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一定比例(150%、200%、300%)支付職工加班工資。合理確定職工加班費計算基數 第一、勞動合同明確約定了職工工資數額的,而該工資數額又與實際發放額相一致的,就應當以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作為加...
加班費的規定 1.本公司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2.法定節日(元旦、春節、國慶節、勞動節)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本人月工資-浮動工資/22.5×300%)×加班天數 3.法定假日以外平時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
一、用人單位確定加班費計算基數的常見錯誤的情形 現在用人單位在確定職工加班費計算基數時,一般有以下幾種錯誤的情形: 1、職工工資分很多細項,但計算加班費時僅以基本工資作為基數,這種情況相對較多,偶爾有用人單位以基本工資與其他工資項目之和作為...
正常情況下勞動者每天的工作時間為8個小時,而要是在8個小時之外還需要安排員工加班的話,則屬于延長工作時間,用人單位是需要支付員工相應的加班工資。那一般工作日加班工資是幾倍呢?接下來,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一、節假日加班工資怎么計算節假日許多用...
加班費怎么算是大部分人都想知道的問題,但是公司沒有給出明確的規定怎么辦?那么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加班費計算基數的相關問題,那么首先我們要知道加班費是哪一部分時間的工資,然后如何計算也是本文介紹的重點。 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
一、關于員工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不同情況下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1、工作日加班:小時加班工資標準=勞動合同規定的月工資標準÷(月計薪天數21.75×8小時)×150%;2、休息日加班:小時加班工資標準=勞動合同規定的月工資標準÷(月計薪天數...
關于加班費的各種問題。一些普遍的疑惑還有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問題。 一、加班費的計算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 (一)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法定節假日加班日工資的算法是: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天300%。法定休息日加班工資的算法是: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天200%。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
一、加班小時工資計算方法是什么?加班小時工資計算方法主要是:月工資除以21.75再除以8。1.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