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行政不作為主體的認定
既然行政不作為是行政行為的一種表現方式,那么行政不作為的主體必然就是行政行為的主體,即行政主體。行政主體是指依法擁有獨立的行政職權,能代表國家,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職權以及獨立參加行政訴訟,并能獨立承受行政行為效果與行政訴訟效果的組織。行政機關是最主要的行政主體,但行政主體并不僅限于行政機關。除行政機關外,有些行政機構及其他社會組織,在符合法定條件時,依照法定授權也可取得行政主體資格,代表國家行使行政權。
(二)行政不作為的本質特征是違法不履行行政作為義務
使用“行政作為義務”為宜。在界定行政不作為時,使用“行政作為義務”的提法之所以比“法定職責”更為準確。
第一、“行政義務”之中不僅應包括行政主體的“法定職責”,亦應包括行政主體的“法定職權”在內。“行政法治原則”要求行政主體的行政職權依法設定并依法行使,而行政主體的“職權從另一角度說,就是職責。職權與職責是統一的,是一件事情的二面”,都是法律賦予行政主體維護和分配公共利益的必要手段,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的過程也是其履行行政職責的過程,行政職責隨著行政職權而產生、變更和消滅,行政職權和行政職責是統一的,它們都暗含著行政主體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只是行政職權間接體現出來的,是一種轉化或派生的作為義務,需要結合行政職權的具體內容才能確定。
第二、“法定職責”從邏輯上理解,可以區分為“作為”的法定職責和“不作為”的法定職責,而行政不作為這一概念所強調的,應該是行政主體對于“作為”的法定職責(包括職權)的違反。如果將行政不作為簡單定義為行政主體不履行法定職責,必然導致像越權等行政主體不履行消極義務的行為也被歸入不作為之列的窘態。
(三)必須深入探究行政主體不履行行政作為義務的主觀方面
在法學理論中有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之分,“行政不作為也只有在行政主體的主觀意志能力范圍內才能予以法律上的評價和確認”。如果行政主體負有作為義務,但因客觀原因,如地震、戰爭等無法履行該項義務的,則并不構成行政不作為。只有在行政主體基于過錯,即有能力履行,卻故意不履行、或因疏忽和認識上的錯誤不履行作為義務的情況下,其不作為才可能構成違法。
(四)不能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否提出申請作為判斷行政不作為的前提
行政主體除依相對人申請,被動作出相關授益行為外,亦可以依職權產生行政作為義務,行政主體的作為義務并非一定基于相對人的申請而產生,對于依職權的行政行為,只要一定的法律事實發生,行政主體就負有相應的作為義務。行政主體若不履行這種作為義務,同樣構成行政不作為。
通過上述介紹可知,行政不作為的本質特征是違法不履行行政作為義務,其主體必然就是行政行為的主體。如果有其他相關問題想要了解,歡迎咨詢律聊網的免費法律咨詢,可以幫助你解答疑惑。
職工要是因為工作原因造成人身受到了損害的,此時需要經過認定才能知道是否屬于工傷。確定在工傷范疇內的,之后也才能按照工傷事故進行處理。那究竟實踐中發生工傷怎么處理才好呢?作為用人單位與工傷職工因為賠償產生爭議的時候,又應該怎么來應對工傷賠償官...
如何確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效力 一、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法律屬性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于2003年10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
鎮政府不作為如何舉報?可以向縣區或市等上級部門舉報。一、政府信息公開不作為案情行政機關有義務對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進行答復。但答復并不等于必須公開,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應根據具體情況分別作出答復。2010年12月,甲市某區政府...
1.交通事故認定書屬于行政行為 在我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具體指交警部門)職掌道路交通安全,其依法主管交通事故的處理。本文篇首所舉條文明確規定了事故認定書也由該機關制作。據此,交通事故的認定是一種典型的行政職權行為,具有鮮明的行政色彩,...
交通事故認定書如何確定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的規定對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予以澄清,雖然還要對當事人的責任進行認定,并在認定書中予以載明,但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已明確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作出交通事故認定的目的在...
如何認定商標侵權行為 商標侵權賠償標準是多少 商標侵權如何賠償商標侵權獲利如何計算 對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計算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十四條規定: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一...
編者按案 情評 析 保險公司應注意兩方面問題 1.保險公司將禁止性規定情形作為保險免責條款的免責事由時需履行提示義務。 禁止性規定指命令當事人不得為一定行為的法律規定,均為最基本的行為準則,公民對其有了解的基本義務,一般較易理解,具...
被征收人如何避免被違建如何應對以拆違促拆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
【案情】 原告姜某的丈夫黃某系山東某生物公司的職工,2012年3月24日18時5許,黃某騎電動自行車在上班途中與同向行駛的小轎車相撞,當場死亡。3月29日交警部門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黃某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及未按規定車道行駛為由...
1.法院判決引用法律依據的法律形式有哪些 法院可以作為判案依據的法律形式主要包括法律及法律解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或者單行條例、司法解釋。其它的規范性文件,根據審理案件的需要,經審查認定為合法有效的,可以作為裁判說理的依據。《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