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加快立法進度,加大執法力度,加強法制宣傳。
招標投標是一個競爭過程,應當有嚴格的規范,保證它是公開進行的,公平合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就是實行招標投標的具體規范,它作為招投標領域的基本法,起到了規范招投標宏大的奠基作用,使招投標管理部門有法可依,招投標活動有法可循。
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按照我國的法律原則,還應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具體說來,應加大“三個力度”,建立“三個防線”,達到“三不效果”:
1.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建立思想防線,使人不想違法。要大力開展招標投標法規的宣傳,教育招標投標雙方及代理中介組織、行政監督機關工作人員自覺學法、自覺用法、自覺守法。
2.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建立機制防線,使人不能違法。
3.加大打擊力度,建立懲戒防線,使人不敢違法。各級檢察機關應充分履行懲治犯罪的職能作用,努力提高對招標投標中的違法行為的偵查水平和公訴水平通過加快立法,加大執法力度,狠狠打擊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過程中的不正當競爭者該繩之以法的決不心慈手軟,姑息遷就。
(二)發揮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宏觀管理職能。
《招標投標法》第7條中規定:“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應當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對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保護正當競爭,加強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通過建設項目報建、建設單位資質審查、以及對開標、評標過程的監督,可以充分發揮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宏觀職能,規范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才能真正保證工程建設效益,杜絕不規范行為。
(三)規范招標投標程序,在各個環節杜絕串標行為的發生。
在招標投標的整個程序中,最能有效杜絕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兩個環節是資格審查和評標。
1、資格預審。
目前,資格預審是主要審查有興趣投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否具有圓滿履行合同的能力。招標單位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可以同時審查投標單位的業績、信譽、投標單位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
2、評標
在招標文件中就已經對評標的相關事宜進行了規定,比如規定了工程計價類別,這就為評標過程中對投標單位的投標價格的比較提供了統一的口徑,使得投標文件具有價格上的可比性。在開標的過程中明確宣布了評標的原則和方法,同時公開唱標,有了這樣一個過程,在評標結果不合理的情況下,為提出質疑的單位提供了依據,可以有理有據地說明是否存在內定中標者等行為存在。對有標底評標的,要求標底絕對保密,以此可以防止招標人有意泄露標底等行為的發生。為了保證評標的公開、公正和最終獲得最佳的投標,《招標投標法》規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最后,對評標方法的不斷完善,也是防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必要條件。目前,建筑市場應用的評標方法一般有:百分制法、兩階段法、合理低價法。由于投標報價是主要的競爭,一些投標方片面追求低標價,這就造成過度低價競標的惡性循環,也容易造成相互串通高價競標。所以投標應以合理低價中標為好,因為合理低價不僅考慮了投標報價的問題,還發揮了評標委員會的作用,從投標人施工組織設計評審各項降低費用的措施及保證質量,縮短工期方面的組織慣例措施是否可行。也即是說評標時應綜合考慮技術標、商務標,尤其應以技術標為核心,不應片面追求低價。
把好標的關,真正做到評標方法合理,評標規則完善,才能維護招標投標雙方的合法權益。同時,以上提出的解決招標投標中不規范行為出現的方法應該同時進行,在完善法律的同時加強執法隊伍的建設,在實際操作中完善評標方法和規則。只有相互促進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一)總則共計七條,規定了本法的立法目的、適用范圍、強制招標范圍,招標投標活動應遵循的基本原則,以及對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一條為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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