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老大出生于1935年12月24日,系山東莒縣農民,2006年10月經人介紹,在恒基公司從事值班保衛工作。2012年1月23日在恒基公司值班期間突發心臟病死亡。死亡時已年滿76歲。家屬與公司就勞動關系認定問題打起了官司。一審判決:一審法院認為:勞動關系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從用人單位領取報酬和受勞動法律、法規保護所產生的法律關系。勞動關系的特征在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人格、經濟、身份上的依附性,以及主體上的不平等性,勞動者......
隨著經濟壓力增大及老齡化的加劇,很多即將到達退休年齡的人選擇繼續工作以補貼家用,但是因用人單位不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待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用人單位直接辭退。 致使這些勞動者無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為此雙方產生了矛盾,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那么勞動者已過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能否主張養老保險損失和經濟補償? 一、已過退休年齡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的是勞動關系嗎? 1、用人單位招用已過退休年齡勞動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
關于離退休人員在受聘期間因工受傷是否可認定為工傷問題,司法實踐中處理不一,為了便于大家掌握該類糾紛的處理原則,現依據最高法院、人社部和國務院法制辦的意見,歸納出6個處理意見并分析其適用要點,供大家在實務操作中參考:一、單位已為離退休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在受聘期間因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可按工傷處理該處理意見來源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離退休人員與現工作單位之間是否構成勞動關系以及工作時間內受傷是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問題的答復》([2007]行他字第6號),在該答復中,最......

【最高人民法院答復】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2012〕蘇行他字第0002號《關于楊通訴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終止工傷行政確認一案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同意你院傾向性意見。相同問題我庭2010年3月17日在給山東省...
【裁判要旨】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對于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達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雙方之間用工情形符...
摘自微信公號人力資源法律劃重點:按照人社部的答復,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能否享受工傷待遇需區分三種情況:1、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依法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勞動者目前無法參加工傷保險,不能享受工傷待遇。2、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
1.關于退休返聘人員適用的法律法規 一、因為退休員工不屬于勞動部門管理,所以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二項規定,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即辦理退休),勞動合同終止。因此勞動者退休后被用人單位返聘,雙方形成的關系,...
▌基本案情崔某某系甘南縣甘南鎮農民,生前系甘南縣環衛站清掃工人。環衛站規定,清掃工人要在每天6時前將道路清掃完畢,崔某某于每日4時左右從家中出發上班。2014年7月5日3時50分,武某駕駛貨車與崔某某駕駛的無號牌兩輪摩托車相撞,崔某某受傷經...
來源:勞動法行天下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民 事 判 決 書(2019)蘇民再99號 抗訴機關: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申訴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李成懷,女,1964年1月9日出生,漢族,住四川省宣漢縣。被申訴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無錫市徐...
壹 基本案情貳 裁判結果 叁 典型意義 本案是關于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務工農民工傷認定的典型案例。本案爭議焦點是,崔某某在甘南縣環衛站從事道路清掃工作,雙方形成的是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和《...
小編按:最高法院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三)僅規定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繼續用工按勞務關系處理,未規定達到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繼續用工建立何種關系。但最高法院民一庭編著的《最高人民法院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三)的理解與適用》(人...
小編按:上周五,勞動法庫推送了廣東高院最近的一個再審判決《廣東高院:達法定退休年齡后用工堅決不能認定為勞動關系!》,72%的網友投票贊成廣東高院的意見。周六,勞動法庫推送了《人社部:達到退休年齡后繼續就業不屬勞動關系!(附官方答復)》,網友...
1 案例一 2 案例二 3 案例三 在另一起案件中,王女士于2011年9月入職一外企公司北京分公司,并于2014年和單位續簽了三年的勞動合同。2015年,王女士年滿55周歲,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單位通知王女士辦理退休手續,但因其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