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險單(InsurancePolicy)是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保險標的承保的證明,保險單是確定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之依據,在被保險貨物受損時,是被保險人索賠和保險人理賠的主要依據,是銀行結匯的重要單據。保險單分為如下幾種:
1、定值保險單
指載明保險標的約定價值的保險單。通常為貨物的CIF或CIP價加上10%的買方預期利潤。
2、航程保險單
指以一次或多次航程為期限的保險單。
3、流動保險單
指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就總的承保條件,如承保風險、費率、總保險金額、承保期限等事先預以約定,細節留待以后商定的保單。根據流動保單,被保險人按承保期間內能啟-運的貨物價值預交保險存款(Premiumdeposit),在每批需要承保的貨物裝運后通知保險人,保險單自動生效,每批貨值從貨物的總價值中扣除,直至保險總額用完,保險合同終止。
4、預約保險單
又稱開口保單。與流動保單類似,只是在保單中未規定保險總金額。承保貨物一經啟-運,被保險人通知保險人后,保單自動生效。合同終止取決于被保險人和保險人之間的約定。
5、重復保險單
指被保險人在同一保險期間內與數個保險人,就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訂立數個保險合同。重復保險金額的總額不得超過保險標的價值。
6、保險憑證(InsuranceCertificate)
是一種簡式保險合同。通常僅載有正式保險單正面的條款,如:被保險人名稱、保險貨物名稱、運輸工具種類與名稱、投保險別、保險期限、保險金額等,而對保險單背面有關保險人和被保險人權利義務的條款則不予登載。在當事人采用流動保單或預約保單投保時,被保險人得不到正式保單,只能得到保險憑證。
我國進出口貿易使用的保險單據有定值保單、預約保單和流動保單。
一、船舶險海上不可抗力賠付嗎(《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船舶損失的,海上保險合同一般是不會賠付的,由被保險人承擔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
(1)雙務合同。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都享有權利,同時負有義務。承運人享有收取運費的權利,同時負有將貨物安全、迅速運至目的港的義務;托運人則享有如數完好收取貨物或向承運人索賠的權利,同時負有支付運費的義務。 (2)有償合同。承運人是以...
一、海上拖航合同的種類 (一)按起拖地和目的地區分 1.沿海拖航合同 即起拖地和目的地均位于同一國境內的海上拖航合同。不少國家的法律規定,沿海拖航只能由其本國的拖船經營。根據《海商法》第4條規定,我國港口之間的海上拖航,由懸掛中華人民共和...
繳保險能延遲繳費的日期往后60天,在這60天內保險利益依然有效。這60天保險公司稱為寬限期。寬限期(Grace Period)指自首次繳付保險費以后,每次保險費到期日起六十天內為寬限期。此間繳付逾期保險費,并不計收利息。如果被保險人在寬限期...
海上貨物運輸的海上風險主要包括了哪些海上風險在保險界又稱為海難,包括海上發生的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災害是指由于自然界的變異引起破壞力量所造成的災害。海運保險中,自然災害僅指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火山爆發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
索賠與理賠是保險事故發生時一個問題兩個角度的保險爭議解決方式的法律用語。索賠是被保險人依據海上保險合同所享有的重要權利,當保險標的發生海上保險合同項下的保險事故造成損失或對此損失負有責任時,被保險人有權向海上保險人要求賠償或追償。但被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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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海上運輸貨物,我國《海商法》第229條規定: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可以由被保險人背書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合同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合同轉讓時尚未支付保險費的,被保險人和合同受讓人負連帶支付責任。作出這樣規定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海上貨物保險合同...
一、基本案情 德國M公司從德國ALBSTADL港出口一臺裝于集裝箱內的圓筒針織機至上海,并向**微底亞瑞士保險公司投保了海上貨物運輸險。該集裝箱貨物承運人為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托運人為香港A公司,收貨人為上海A公司。收貨人將貨物提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