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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來源: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時間:2015-08-06 10:52:57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已于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55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8月6日法釋〔2015〕18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55次會議通過)為正確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之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三條 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后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第四條 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出借人僅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出借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
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證,出借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出借人僅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第五條 人民法院立案后,發現民間借貸行為本身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并將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線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檢察機關。
公安或者檢察機關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偵查后撤銷案件,或者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經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定不構成非法集資犯罪,當事人又以同一事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第六條 人民法院立案后,發現與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雖有關聯但不是同一事實的涉嫌非法集資等犯罪的線索、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并將涉嫌非法集資等犯罪的線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檢察機關。
第七條 民間借貸的基本案件事實必須以刑事案件審理結果為依據,而該刑事案件尚未審結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訴訟。第八條 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決認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訴請求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九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視為具備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關于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一)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二)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絡貸款平臺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三)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四)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實際支配權時;(五)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實際履行完成時。第十條 除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十二條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本單位內部通過借款形式向職工籌集資金,用于本單位生產、經營,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三條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貸行為涉嫌犯罪,或者已經生效的判決認定構成犯罪,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的,民間借貸合同并不當然無效。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本規定第十四條之規定,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
擔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貸行為涉嫌犯罪或者已經生效的判決認定構成犯罪為由,主張不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民間借貸合同與擔保合同的效力、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依法確定擔保人的民事責任。第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一)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四)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
2017年法律有哪些新的法規條例
全國法律法規
國防交通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實施
新年一馬當先的就是兩部與國家安全和國防相關的法律實施:2016年9月3日公布的國防交通法,與2016年4月28日公布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
國防交通法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第一部國防軍事立法,也是黨和國家將軍民融合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后第一部貫徹這一戰略的重要法律。它共9章60條,明確了國防交通管理體制及職責分工,規范了國防交通規則、交通工程設施、民用運載工具、國防運輸和交通保障等方面制度。
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則是為規范、引導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的活動,保障其合法權益,促進交流與合作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它共7章54條,包括總則、登記和備案、活動規范、便利措施、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內容。該法規定,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不得從事或者資助營利性活動、政治活動,不得非法從事或者資助宗教活動。
2017年新規定 2017年1月1日新政策 2017年新出臺的法律如下:
1、社保改由地稅征收
2、城鄉享受平等醫保待遇
3、放開所有鹽產品價格
4、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應公布
5、大病補充醫保全面實施
6、預防職務犯罪有法可依
7、高考取消三本錄取批次(“三本”院校的“帽子”,將在今年正式退出歷史舞臺。)
8、交通違法實施全面扣分
9、航班延誤可免費食宿
10、放生活動不能再“任性”
全國法律法規 國防交通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實施 新年一馬當先的就是兩部與國家安全和國防相關的法律實施:2016年9月3日公布的國防交通法,與2016年4月28日公布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
國防交通法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第一部國防軍事立法,也是黨和國家將軍民融合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后第一部貫徹這一戰略的重要法律。它共9章60條,明確了國防交通管理體制及職責分工,規范了國防交通規則、交通工程設施、民用運載工具、國防運輸和交通保障等方面制度。
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則是為規范、引導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的活動,保障其合法權益,促進交流與合作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它共7章54條,包括總則、登記和備案、活動規范、便利措施、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內容。
該法規定,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不得從事或者資助營利性活動、政治活動,不得非法從事或者資助宗教活動。
“十一”國慶節和中秋節即將來到,很多人已經收拾好行囊準備“放飛自我”了。
同時,自10月1日起,民法總則、國歌法、駕照新規等一系列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重磅法律法規將正式實施,看看對你我生活有哪些影響? 首部民法總則施行 我國民事法律制度開啟“民法典時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作為我國首部民法總則,其中讓人期待的亮點頗多:胎兒享受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的民事權利;下調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年齡下限;強調撫養贍養義務;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協商確定監護人;增加保護虛擬財產規定;訴訟時效由兩年延長為三年。
民法總則同時也積極倡導樂于助人、見義勇為的精神。 侮辱國歌或被追究刑責國歌法將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這部法律對國歌奏唱方式、國歌使用、國歌傳承等,作出明確規范。
國歌法明確,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駕考新規:這8項有閃失就“掛科”今年10月1日起,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和方法》正式實施,科目二和科目三,均新增了直接判定不合格的考試項目。
新標準中,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的內容,全部調整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科目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試題比例,單列文明行車常識、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內容。部分考試項目操作的要求有所調整,更加注重從細節動作考核考生的安全文明意識。
如,科目二直角轉彎、側方停車項目增加“開啟轉向燈”操作要求;科目三起步、變更車道、靠邊停車、超車項目增加“回頭觀察”動作;科目三直行通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項目增加“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的車輛、行人、非機動車的評判為不合格”。 我國首個國際投資爭端仲裁規則施行 填補我國空白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制定的國際投資爭端仲裁規則將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該規則是我國仲裁機構第一個國際投資爭端仲裁規則。“此次國際投資爭端仲裁規則的出臺,填補了我國國際投資仲裁領域仲裁規則的空白,豐富和發展了我國投資仲裁實踐,為營造我國更加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王承杰表示。 網絡跟帖評論須實名認證 打擊網絡論壇有償刪帖《互聯網論壇社區服務管理規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對部分互聯網論壇社區服務提供者通過有償刪帖、推送等牟取不正當利益的“非法網絡公關”進行打擊,旨在規范互聯網論壇社區服務,促進互聯網論壇社區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不屬于無證無照經營活動范圍放寬《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辦法》共十九條,主要調整了無證無照經營的查處范圍,明確了部門監管職責。
出臺《辦法》是轉變監管理念、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保障“先照后證”改革順利實施的重要舉措,有利于提高監管效率,促進創業創新。《辦法》強調放管結合,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營造良好制度氛圍。
一是放寬不屬于無證無照經營活動的范圍,鼓勵社會投資創業,激發市場活力,并為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靈活創新管理預留制度空間。《辦法》規定以下兩類經營活動不屬于無證無照經營: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的規定,從事無須取得許可或者辦理注冊登記的經營活動。
二是規定查處部門應當堅持查處與引導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避免一概取締的簡單化執法,對具備辦理證照的法定條件、經營者有繼續經營意愿的,應當督促、引導其依法辦理相應證照。三是法律、行政法規對其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無照經營行為,適當減輕法律責任,不再予以沒收工具,并降低罰款數額。
公募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新規:進一步細化底線要求公募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新規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表示,新規聚焦公募基金流動性風險,進一步細化底線要求,強化機構在流動性風險管控方面的主體責任,有利于降低基金業務的結構脆弱性,促進我國公募基金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融資擔保出新規 發展政府支持的融資擔保公司2017年10月1日起《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開始施行。制定《條例》,有利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監管制度,有效防范風險,促進融資擔保行業健康發展,更好地為小微企業和“三農”服務。
《條例》規定,國家推動建立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發展政府支持的融資擔保公司,建立政府、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擔保公司合作機制,擴大為小微企業和“三農”提供融資擔保業務的規模并保持較低的費率水平。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對主要為小微企業和“三農”服務的融資擔保公司提供財政支持。
政府支持的融資擔保公司應當增強運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的能力,為小微企業和“三。
違停罰款,不扣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第七章第九十三條是這樣規定的:“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停放機動車及臨時停車的,交警或者有關管理部門應該首先指出其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如果因為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拒絕立即駛離,妨礙了其他車輛、行人的通行,可對其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擴展資料
根據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違章停車有如下的處罰規定:
一、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主要是指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2條的行為,包括:
1、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左側停車,且駕駛員未離開車輛的。
2、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2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3、在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4、公共汽車、電車在站點以外的地方停車的。
5、夜間臨時停車的,不開示寬燈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五元,記二分。
二、違反停車規定停放車輛的,主要是指駕駛員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1條的行為,包括:
1、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的。
2、在允許臨時停車的地方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五元,記三分,可以并處吊扣駕駛證一個月。
三、不按規定停車或車輛發生故障不立即將車移開,造成交通嚴重堵塞的,主要是指駕駛員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75條的行為,包括:
1、在車行道內停放車輛造成后方車輛擁堵的。
2、在車行道內車輛發生故障造成后方車輛擁堵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200元,記六分,可以并處吊扣駕駛證六個月以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于2003年廢止,根據2003年10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規定,該法律規定違章停車只罰款不扣分,違章停車有如下處罰條例:
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參考格式百度百科?違章停車
是真的,從10月1號開始實施
據交管科研所的解讀信息,原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駕駛常識內容全部調整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項目中。同時,提高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文明駕駛知識考題比例,列出文明行車常識、典型事故案例等內容。
此外,新規更加突出安全文明意識考核,如科目三起步、變更車道、靠邊停車、超車項目中增加“回頭觀察”動作,直行通過路口、左右轉彎等項目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車輛、行人、非機動車的評判為不合格,從細節動作考核安全文明意識。
在理論考試中,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增加情景類試題。
此外,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強調安全文明操作,突出實際道路駕駛需要,培養考生良好駕駛習慣。
考試領證將更方便。對于小型車,調整科目三夜間考試方式,采用模擬夜間燈光考試形式進行。對于大型車,對科目二考試不合格當場補考的,未扣分的已考項目不再補考;對夜間考試不合格當場補考的,白天考試成績保留。
科目一: 考試題型與比例變化
就C1駕駛證科目一考試而言,試題內容和比例都發生了調整。
駕考新規:20%駕駛證和機動車管理規定;25%道路通行條件及通行規定;25%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及處罰;10%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相關規定;10%機動車基礎知識;10%地方性法規。
科目二:倒庫和側方停車限時完成
倒車入庫和側方停車,新增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如未完成,直接評判不合格。倒車入庫完成時間不能超過210秒,側方停車完成時間不能超過90秒。
對于倒車入庫、樁考、側方停車、通過單邊橋等內容,中途停車不再被評判為不合格,而是每次扣5分。
在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中,車輛停止后,車身距離路邊緣線50cm以上的評判項目處罰加重,由扣10分修改為不合格。
科目三路考:要回頭觀察,強調打燈
在操作要求方面,“回頭觀察”讓新規更加明確的解釋了現行規定中“觀察”的含義。起步、變更車道、靠邊停車、超車項目中,都增加“回頭觀察”的內容。
在考試評判方面,安全文明行車也有了更高要求。比如在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靠邊停車前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或開轉向燈少于3秒即轉向的,由扣10分改為不及格。在靠邊停車時,新增需要下車的在打開車門前不回頭觀察左后方交通情況的項目,如不做將評為不合格。而停車后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大于50厘米,也由扣10分改為不合格。在直行通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項目中,新增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的車輛、行人、非機動車的,判定不合格。
科目三文明駕駛:題型與比例有變化
駕考新規:20%安全行車常識;18%文明行車常識;8%道路交通信號在交通場景中的綜合應用;16%惡劣氣象和復雜道路條件下安全駕駛常識;12%緊急情況下避險常識;6%典型事故案例分析;10%交通事故救護及常見危險化學品處置常識;10%地方試題。
《10月起有哪些法律法規正式實施 2015-2016新法規政策一覽》新《食品安全法》對保健食品、網絡食品交易、食品添加劑等當前食品監管中存在的難點問題都有涉及,讓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商家承擔連帶責任;國家工商總局發文規定,電商大促10月1日起不得限定退貨條件;民政部將再次提高各類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和補助標準,在這次提標中將重點向參加過抗戰的老戰士傾斜,通過多種手段來確實保障他們的生活;《山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明確,用人單位應當為在職女職工每人每月發放不低于三十元的衛生費……自今年10月1日起,從中央到地方,一批法律法規開始實施。
中央: 《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實施 食品不合格賠償保底千元 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食品安全法》將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諸多熱點問題被消費者寄予厚望,消費者最關心什么?食品安全維權還有哪些難點?昨天,北京消協依托消費者網發布最新調查報告,數據顯示,消費者最關心的問題是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問題。對于維權難,消費者認為當前食品消費維權主要難在取證、檢測和責任不好認定上。
“您最關心新《食品安全法》哪些內容?”29.49%消費者選擇“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排在第一位,之后依次為加大處罰力度、千元保底賠償和確立首負責任制。 數據說明,消費者最關心的,是構建一套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管理體系,嚴格規范食品經營主體行為,提升消費者的消費信心。
其次是關心加大處罰力度,形成有效震懾;設置千元保底賠償,激發消費者依法維權熱情;確立首負責任制,為消費者依法維權提供方便。 與消費者不同的是,經營者對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明確網絡食品交易主體責任、確立首負責任制等有關制度建設表現得更加關心,而對聲明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藥物、加大處罰力度及設置“千元保底賠償”等有關懲罰和監督的條款,卻明顯缺乏關注與重視。
10月1日起提高抗戰老戰士優撫補助標準 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發布會上介紹,民政部將在10月1號再次提高各類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和補助標準,在這次提標中將重點向參加過抗戰的老戰士傾斜,通過多種手段來確實保障他們的生活。 近日,民政部剛下發通知,向抗戰老兵發放5000塊錢的生活補助和抗戰勝利70周年紀念章,其中也包括國民黨的抗戰老兵。
竇玉沛介紹,民政部所掌握國民黨的抗日老兵數量是6000多人。民政部所服務保障的抗戰老兵一般都是在鄉的。
這些人可能生活相對比較困難,民政部發放補助的條件是參加過抗戰,后來在解放戰爭中起義投誠,或者參加完抗戰回鄉務農。目前,民政部服務保障的抗戰老兵和老同志是5萬多人,給每個人發放5000塊錢。
竇玉沛同時介紹,民政部平時對參加過抗戰的在鄉的老戰士都有生活補助,目前中央補助的標準是每年7000多元,有些地方根據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還要高一些。 《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10月1日起實施 工商總局:電商大促10月1日起不得限定退貨條件 年末“雙11”、“雙12”等電商“大促”離我們越來越近了。
今年電商“大促”中,如果再出現“預售不享受7天無理由退換貨”、“贈品不享受三包”等限制條款,將得到遏制。工商總局發布《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
從10月1日開始,電商平臺再進行集中促銷活動如出現上述違反“規定”的行為,可能會被查處。 根據《規定》,網絡集中促銷,是指在特定時間內,網絡集中促銷組織者即第三方交易平臺組織經營者在互聯網上,通過提供優惠條件開展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
其中,作為集中促銷的組織者第三方交易平臺應當記錄、保存促銷活動期間在其平臺上發布的商品和服務信息內容及其發布時間。同時,交易平臺需對網絡商戶的促銷活動進行檢查監控,如發現商戶有違法違規的行為,可以停止對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臺服務,并予公示。
對于此前“雙11”中曾經出現部分店家規定預售商品無質量問題不得退換貨,且得到了交易平臺的支持等問題,此次《規定》中明確要求,第三方交易平臺不得采用格式條款設置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條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關于取消有關水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10月1日起實施 兩部門取消船舶港務費等七項水運涉企收費 記者從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從今年10月1日起,船舶港務費、特種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護航費、船舶臨時登記費、船舶煙囪標志或公司旗注冊費、船舶更名或船籍港變更費、船舶國籍證書費、廢鋼船登記費等7項中央級設立的有關水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將被取消。
兩部門表示,此舉旨在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收費清理改革的工作部署,并切實減輕航運企業負擔,促進長江經濟帶發展。 根據兩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取消有關水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兩部門要求各省(區、市)財政、價格部門要對省級設立的水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進行清理。
取消屬于政府提供普。
裁判要旨案情簡介裁判要點 實務經驗總結 相關法律規定 法院判決 一、最高人民法院負責人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答記者問(2015年8月6日)節選二、地方高院指導意見 三、相關案例 裁判規則:出借人僅...
民間借款被起訴,應當積極應訴,依法解決。一、掌握關于利率的法律規定1、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2、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
砍頭息指的是放高利貸者或地下錢莊,給借款者放貸時先從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錢,這部分錢就叫做砍頭息。砍頭息是否受法律保護?今天為您整理解答。裁判規則1.《合同法》第二百條規定:借款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
閱讀提示砍頭息指的是放高利貸者或地下錢莊,給借款者放貸時先從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錢,這部分錢就叫做砍頭息。砍頭息是否受法律保護?小編今天為您整理解答。裁判規則1.《合同法》第二百條規定:借款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
買賣合同中買受人未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價款,即構成違約。對于買受人的違約責任,如果雙方未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的計算方式及數額的,法院則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銀行逾期貸款利率計算由買受人向出賣人賠償逾期付款的損失。因此,在你的案子上,法院按判決你...
裁判摘要:在民事案件受理起訴期間,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主張的法律關系確定案由。與出借人發生借貸合同關系的借款人已經在訴訟前死亡,出借人并未直接起訴借款人,而是將借款人的法定繼承人作為被告提起訴訟,屬于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尚未清償的債務引起...
一、通常情況別說正常過戶,即使是通過法院訴訟,法官看到房屋上有查封,大多會告訴房屋買受人:該案因為有查封在,沒有辦法判決繼續履行強制過戶,因為在法律上履行不能。同時,法官出于對原告的同情,一般會給原告出兩個建議:1、原告變更訴請:解除房屋買...
王某起訴稱,2012年8月27日,呂天云向王某借款300萬元。2014年8月,呂天云因病去世。王某于2016年8月25日向呂天云法定繼承人提起訴訟,要求償還借款本金300萬元、利息4320000元及2016年8月29日至本金全部還清之日止按...
民間借貸是一種歷史悠久、在人們生活中廣泛存在的融資手段。常見情形是出借人與借款人約定了的借款利率。利率多少直接影響到當事人的利益分配。那么,法律允許的最高利率是多少?案情簡介 近日,阿榮旗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審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201...
楊某辱罵司法工作人員撕毀法律文書被罰款拘留案基本案情2019年8月9日,樂陵法院棗城法庭承辦被告楊某離婚糾紛一案,法庭工作人員多次與楊某電話聯系,楊某口出惡言并故意躲避,10月15日,法庭工作人員與楊某父母取得聯系后得知其與楊某并無聯系,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