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種方式: (1)協商 協商是指合同雙方在自愿、互諒、實事求是的基礎上,對出現的爭議直接溝通,友好磋商,消除糾紛,求大同存小異,對所爭議問題達成一致意見,自行解決爭議的辦法。 協商解決爭議不僅可以節約時間、節約費用,更重要的是可以在協商過程中,增進彼此了解,強化雙方互相信任,有利于圓滿解決糾紛,并繼續執行合同。 (2)仲裁 仲裁指由仲裁機構的仲裁員對當事人雙方發生的爭執、糾紛進行居中調解,并做出裁決。仲裁機構實行一裁終局制,其做出的裁決,由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制作仲裁決定書,具有法......
三種方式: (1)協商 協商是指合同雙方在自愿、互諒、實事求是的基礎上,對出現的爭議直接溝通,友好磋商,消除糾紛,求大同存小異,對所爭議問題達成一致意見,自行解決爭議的辦法。 協商解決爭議不僅可以節約時間、節約費用,更重要的是可以在協商過程中,增進彼此了解,強化雙方互相信任,有利于圓滿解決糾紛,并繼續執行合同。 (2)仲裁 仲裁指由仲裁機構的仲裁員對當事人雙方發生的爭執、糾紛進行居中調解,并做出裁決。仲裁機構實行一裁終局制,其做出的裁決,由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制作仲裁決定書,具有法......
一審不準離婚二審應當判決離婚的如何處理當事人不服一審不準離婚的判決而上訴的,二審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應當如何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5條規定: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后,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并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根據該規定,凡是一審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而二審法院認為應當準予離婚的,且經調解無效的,就應當將案件發回重審。之所以如此規定,是因為離婚案件是一個復合之訴,其既包括當事人關于離婚的爭議,......

物業管理糾紛的處理方法:一、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調解解決。物業管理民事糾紛的調解,包括民事調解和行政調解兩種。民事調解由爭議雙方當事人共同選定一個機構、和個人,由第三方依據雙方的意見和授權提出解決意見,經雙方同意并執行,由此化解糾紛。但此種方...
如何處理保險理賠爭議? (一)協商 協商是指合同雙方在自愿、互諒、實事求是的基礎上,對出現的爭議直接溝通,友好磋商,消除糾紛,求大同存小異,對所爭議問題達成一致意見,自行解決爭議的辦法。 協商解決爭議不僅可以節約時間、節約費用,更重要的是...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簡易程序僅適用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民事案件,進入二審程序的案件絕大部分案情及法律關系較復雜,對這些案件適用普通程序有利于徹底查清案件事實,理清紛繁復雜的法律關系,從而作出公正權威的裁判,有效監督和指導下...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條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
如果是一審判決,應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上訴;如果是二審判決,自各方均收到判決之日起生效,不能再上訴,但可以申請再審。 附:相關規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
二審案件是否開庭審理,取決于雙方當事人是否有的理由,是否提交新的證據,而不會考慮是什么案由。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
二審案件是否開庭審理,取決于雙方當事人是否有的理由,是否提交新的證據,而不會考慮是什么案由。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
怎么就房產糾紛正確維權 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發生房地產糾紛后可區別不同情況,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凡以房屋為標的物的房屋確權、使用、買賣、租賃、典當、抵押等民事行為發生的糾紛,以及與房屋相關聯的房屋裝修、裝潢、設計、附屬設施的歸屬糾紛...
詢問超期理由,如果真是無故超期,可以向上級紀檢部門投訴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