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條碼管理規(guī)定處罰條例).jpg)
按實際情況,不存在《商品條碼管理規(guī)定處罰條例》但有《商品條碼管理辦法》。
《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經2005年5月16日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商品條碼管理,保證商品條碼質量,加快商品條碼在電子商務和商品流通等領域的應用,促進我國電子商務、商品流通信息化的發(fā)展,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商品條碼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單元、位置的代碼和條碼標識。 我國采用國際通用的商品代碼及條碼標識體系,推廣應用商品條碼,建立我國的商品標識系統。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商品條碼的注冊、編碼、印制、應用及其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標準委)是全國商品條碼工作的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管理全國商品條碼工作。
中國物品編碼中心(以下簡稱編碼中心)是全國商品條碼工作機構,負責全國商品條碼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五條 廠商識別代碼是商品條碼的重要組成部分。
任何單位和個人使用商品條碼必須按照本辦法核準注冊,獲得廠商識別代碼。 第二章 注冊 第六條 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和相關合法經營資質證明的生產者、銷售者和服務提供者,可以申請注冊廠商識別代碼。
集團公司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條碼時,應當按規(guī)定單獨申請注冊廠商識別代碼。 第七條 廠商識別代碼注冊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到所在地的編碼中心地方分支機構(以下簡稱編碼分支機構)申請注冊廠商識別代碼。
申請人應當填寫《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注冊登記表》,出示營業(yè)執(zhí)照或相關合法經營資質證明并提供復印件。 第八條 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資料,編碼分支機構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
對初審合格的,編碼分支機構簽署意見并報送編碼中心審批;對初審不合格的,編碼分支機構應當將申請資料退給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 對初審合格的申請資料,編碼中心應當自收到申請人交納的有關費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程序。
對符合本辦法第六、七條規(guī)定要求的,編碼中心向申請人核準注冊廠商識別代碼;對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編碼中心應當將申請資料退回編碼分支機構并說明理由。 第十條 申請人獲準注冊廠商識別代碼的,由編碼中心發(fā)給《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證書》(以下簡稱《系統成員證書》),取得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以下簡稱系統成員)資格。
第十一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廠商識別代碼: (一)不能出示營業(yè)執(zhí)照或相關合法經營資質證明文件的。 (二)社會組織、行業(yè)協會、中介機構等組織或單位,非本單位使用廠商識別代碼的。
(三)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國際物品編碼協會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 編碼中心應當定期公告系統成員及其注冊的廠商識別代碼。
第三章 編碼、設計及印刷 第十三條 商品條碼的編碼、設計及印刷應當符合《商品條碼》(GB12904)等相關國家標準的規(guī)定。編碼中心應當按照有關國家標準編制廠商識別代碼。
第十四條 系統成員應當按照有關國家標準編制商品代碼,向所在地的編碼分支機構通報編碼信息。 第十五條 企業(yè)在設計商品條碼時,應當根據應用需要采用《商品條碼》(GB12904)、《儲運單元條碼》(GB/T16830)、《EAN·UCC系統 128條碼》(GB/T15425)等國家標準中規(guī)定的條碼標識。
第十六條 從事商品條碼印刷的企業(yè)可以向條碼工作機構提出申請,取得印刷資質。獲得印刷資質的印刷企業(yè),可優(yōu)先承接商品條碼的印刷業(yè)務。
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guī)定。 第十七條 印刷企業(yè)應當按照有關國家標準印刷商品條碼,保證商品條碼印刷質量。
印刷企業(yè)接受商品條碼印刷業(yè)務時,應當查驗委托人的《系統成員證書》或境外同等效力的證明文件并進行備案。 第十八條 條碼工作機構鼓勵系統成員和相關單位委托具有商品條碼印刷資格的企業(yè)印刷商品條碼。
第四章 應用和管理 第十九條 系統成員對其廠商識別代碼、商品代碼和相應的商品條碼享有專用權。 第二十條 系統成員不得將其廠商識別代碼和相應的商品條碼轉讓他人使用。
第二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核準注冊不得使用廠商識別代碼和相應的條碼。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商品包裝上使用其他條碼冒充商品條碼;不得偽造商品條碼。
第二十二條 銷售者應當積極采用商品條碼。銷售者在其經銷的商品沒有使用商品條碼的情況下,可以使用店內條碼。
店內條碼的使用,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店內條碼》(GB/T 18283)的有關規(guī)定。 生產者不得以店內條碼冒充商品條碼使用。
第二十三條 銷售者進貨時,應當查驗與商品條碼對應的《系統成員證書》或者同等效力的證明文件。 第二十四條 銷售者不得經銷違反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的商品。
銷售者不得以商品條碼的名義向供貨方收取進店費、上架費、信息處理費等費用,干擾商品條碼的推廣應用。 第二十五條 在國內生產的商品使用境外注冊的商品條碼時,生產者應當提供該商品條碼的注冊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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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條碼管理辦法》
第六章 法 律 責 任
第三十四條 系統成員轉讓廠商識別代碼和相應條碼的,責令其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以3000元罰款。
第三十五條 未經核準注冊使用廠商識別代碼和相應商品條碼的,在商品包裝上使用其他條碼冒充商品條碼或偽造商品條碼的,或者使用已經注銷的廠商識別代碼和相應商品條碼的,責令其改正,處以30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 經銷的商品印有未經核準注冊、備案或者偽造的商品條碼的,責令其改正,處以10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 銷售者以商品條碼的名義向供貨商收取進店費等不正當費用的,供貨商可依法要求退還。
第三十八條 本章所規(guī)定的行政處罰由縣以上地方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部門負責實施。
第三十九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四十條 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條碼工作機構的管理與監(jiān)督。因條碼工作機構及工作人員的失誤,給系統成員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一條 從事商品條碼管理工作的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商品條形碼是指由一組規(guī)則排列的條、空及其對應字符組成的標識,用以表示一定的商品信息的符號。
其中條為深色、空為納色,用于條形碼識讀設備的掃描識讀。其對應字符由一組阿拉伯數字組成,供人們直接識讀或通過鍵盤向計算機輸人數據使用。
這一組條空和相應的字符所表示的信息是相同的。 商品條碼是由一組規(guī)則排列、尺寸和顏色有一定規(guī)定的“條”、“空”及對應數字字符“碼”組成,表示一定信息的商品標識。
“條”與“空”分別由深淺不同,而且滿足一定光學對比度要求的兩種顏色表示?!皸l”為深色,“空”為淺色。
這種“條”“空”和相對應的字符“碼”代表相同的信息,前者供掃描器讀識,后者供人直接讀識或者通過鍵盤向計算機輸入數據使用。商店在進貨后,將商品條形碼數字與該商品的價格、企業(yè)名稱等信息輸入數據庫。
在購買商品時,只要輸入條形碼的信息,計算機就可以一下子找到該商品了。 商品條形碼有兩大類:EAN條碼和UPC條碼,我國目前所用的多為EAN條碼。
EAN條碼的標準版有13位標識數字,而縮短版只有8位標識數字。標準版的13位數字中,前幾位是由前綴碼和廠商代碼組成,前綴碼由國際物品編碼協會統一管理和分配。
我國的前綴碼為690、691、692,美國和加拿大為00-13,日本為45、49,香港為489,臺灣為471等等,這對辨識商品產地是有很大作用的。同時,商品價格的差異是靠不同的代碼識別的,不同價格的商品不能用同一代碼。
因此,在設計編碼時,一定要確保商品條碼的唯一性。 商品使用條形碼的好處不僅是防止假冒,保護了消費者的利益,而且提高了購買商品后的結算速度和準確度,能夠降低商品成本,增加效益。
如國家對商品條碼印刷質量有一定的要求,如果你發(fā)現印刷質量有問題,例如:印刷模糊粗糙、條空鋸齒狀抖動、條的顏色使用紅色等,那么這個商品條碼就有可能是冒用的,那這個商品也就有可能有問題了。 別、數據采集和處理于一身的新型技術。
使用條形碼掃描是今后市場流通的大趨勢。為了使商品能夠在全世界自由、廣泛地流通,企業(yè)無論是設計制作,申請注冊還是使用商品條形碼,都必須遵循商品條形碼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目前世界上常用的碼制有ENA條形碼、UPC條形碼、二五條形碼、交叉二五條形碼、庫德巴條形碼、三九條形碼和128條形碼等,而商品上最常使用的就是EAN商品條形碼。 EAN商品條形碼亦稱通用商品條形碼,由國際物品編碼協會制定,通用于世界各地,是目前國際上使用最廣泛的一種商品條形碼。
我國目前在國內推行使用的也是這種商品條形碼。EAN商品條形碼分為EAN-13(標準版)和EAN-8(縮短版)兩種。
EAN-13通用商品條形碼一般由前綴部分、制造廠商代碼、商品代碼和校驗碼組成。商品條形碼中的前綴碼是用來標識國家或地區(qū)的代碼,賦碼權在國際物品編碼協會,如00-09代表美國、加拿大。
45-49代表日本。690-692代表中國大陸,471代表我國臺灣地區(qū),489代表香港特區(qū)。
制造廠商代碼的賦權在各個國家或地區(qū)的物品編碼組織,我國由國家物品編碼中心賦予制造廠商代碼。商品代碼是用來標識商品的代碼,賦碼權由產品生產企業(yè)自己行使,生產企業(yè)按照規(guī)定條件自己決定在自己的何種商品上使用哪些阿拉伯數字為商品條形碼。
商品條形碼最后用1位校驗碼來校驗商品條形碼中左起第l-12數字代碼的正確性。 商品條形碼的編碼遵循唯一性原則,以保證商品條形碼在全世界范圍內不重復,即一個商品項目只能有一個代碼,或者說一個代碼只能標識一種商品項目。
不同規(guī)格、不同包裝、不同品種、不同價格、不同顏色的商品只能使用不同的商品代碼。 商品條形碼的標準尺寸是37.29mmx26.26mm,放大倍率是0.8-2.0。
當印刷面積允許時,應選擇1.0倍率以上的條形碼,以滿足識讀要求。放大倍數越小的條形碼,印刷精度要求越高,當印刷精度不能滿足要求時,易造成條形碼識讀困難。
由于條形碼的識讀是通過條形碼的條和空的顏色對比度來實現的,一般情況下,只要能夠滿足對比度(PCS值)的要求的顏色即可使用。通常采用淺色作空的顏色,如白色、橙色、黃色等,采用深色作條的顏色,如黑色、暗綠色、深棕色等。
最好的顏色搭配是黑條白空。根據條形碼檢測的實踐經驗,紅色、金色、淺黃色不宜作條的顏色,透明、金色不能作空的顏色。
EAN-8商品條形碼是指用于標識的數字代碼為8位的商品條形碼,由7位數字表示的商品項目代碼和1位數字表示的校驗符組成。 商品條形碼的誕生極大地方便了商品流通,現代社會已離不開商品條形碼。
據統計,目前我國已有50萬種產品使用了國際通用的商品條形碼。我國加人世貿組織后,企業(yè)在國際舞臺上必將贏得更多的活動空間。
要與國際慣例接軌,適應國際經貿的需要,企業(yè)更不能慢待商品條形碼。
條形碼可以標出物品的生產國、制造廠家、商品名稱、生產日期、圖書分類號、郵件起止地點、類別、日期等許多信息,因而在商品流通、圖書管理、郵政管理、銀行系統等許多領域都得到廣泛的應用。
通用商品條形碼一般由前綴部分、制造廠商代碼、商品代碼和校驗碼組成。商品條形碼中的 前綴碼是用來標識國家或地區(qū)的代碼,賦碼權在國際物品編碼協會,如 00-09代表美國、加拿大。
45、49代表 日本。69代表中國大陸,471 代表中國臺灣地區(qū),489 代表香港特區(qū)。
制造廠商代碼的賦權 在各個國家或地區(qū)的物品編碼組織,中國由國家物品編碼中心賦予制造廠商代碼。商品代碼 是用來標識商品的代碼,賦碼權 由產品生產企業(yè)自己行使,商品條形碼。
商品條形碼最后用1位校驗碼來校驗商品條形碼中左起第1-12數字代碼的正確性。商品條形碼 是指由一組規(guī)則排列的條、空及其對應字符組成的標識,用以表示一定的商品信息的 符號。
其中條為 深色、空為 淺色,用于條形碼識讀 設備的掃描識讀。其對應字符由一組阿拉伯數字組成,供人們直接識讀或通過鍵盤 向計算機輸入數據使用。
這一組條空和相應的字符所表示的信息是相同的。 條形碼申請程序:1、申請人可到所在地的編碼分支機構辦理申請廠商識別代碼手續(xù),并提供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營業(yè)執(zhí)照及其復印件三套。
(分別由中國物品編碼中心、申請人所在地的編碼分支機構和申請人所在企業(yè)內部存檔保留)2、填寫《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注冊登記表》 ,可直接在 ANCC 在線填寫注冊登記表。(備注:如在網上填寫申請表還需打印、蓋章、然后提交到當地編碼分支機構)3、集團公司請?zhí)罴瘓F公司下屬分公司基本信息表 。
4、申請人的申請資料經所在地的編碼分支機構 初審后,符合條件的資料,由編碼分支機構簽署意見并報送到中國物品編碼中心(以下簡稱編碼中心)審批。5、編碼中心收到初審合格的申請資料及申請人交納的費用(見表一) 后,對確實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編碼中心向申請人核準注冊廠商識別代碼,完成審批程序。
6、申請單位收到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證書,申請結束。
商品條形碼知識 商品條形碼是指由一組規(guī)則排列的條、空及其對應字符組成的標識,用以表示一定的商品信息的符號。
其中條為深色、空為納色,用于條形碼識讀設備的掃描識讀。其對應字符由一組阿拉伯數字組成,供人們直接識讀或通過鍵盤向計算機輸人數據使用。
這一組條空和相應的字符所表示的信息是相同的。 條形碼技術是隨著計算機與信息技術的發(fā)展和應用而誕生的,它是集編碼、印刷、識別、數據采集和處理于一身的新型技術。
使用條形碼掃描是今后市場流通的大趨勢。 為了使商品能夠在全世界自由、廣泛地流通,企業(yè)無論是設計制作,申請注冊還是使用商品條形碼,都必須遵循商品條形碼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目前世界上常用的碼制有ENA條形碼、UPC條形碼、二五條形碼、交叉二五條形碼、庫德巴條形碼、三九條形碼和128條形碼等,而商品上最常使用的就是EAN商品條形碼。 EAN商品條形碼亦稱通用商品條形碼,由國際物品編碼協會制定,通用于世界各地,是目前國際上使用最廣泛的一種商品條形碼。
我國目前在國內推行使用的也是這種商品條形碼。EAN商品條形碼分為EAN-13(標準版)和EAN-8(縮短版)兩種。
EAN-13通用商品條形碼一般由前綴部分、制造廠商代碼、商品代碼和校驗碼組成。商品條形碼中的前綴碼是用來標識國家或地區(qū)的代碼,賦碼權在國際物品編碼協會,如00-09代表美國、加拿大。
45-49代表日本。 690-692代表中國大陸,471代表我國臺灣地區(qū),489代表香港特區(qū)。
制造廠商代碼的賦權在各個國家或地區(qū)的物品編碼組織,我國由國家物品編碼中心賦予制造廠商代碼。商品代碼是用來標識商品的代碼,賦碼權由產品生產企業(yè)自己行使,生產企業(yè)按照規(guī)定條件自己決定在自己的何種商品上使用哪些阿拉伯數字為商品條形碼。
商品條形碼最后用1位校驗碼來校驗商品條形碼中左起第l-12數字代碼的正確性。 商品條形碼的編碼遵循唯一性原則,以保證商品條形碼在全世界范圍內不重復,即一個商品項目只能有一個代碼,或者說一個代碼只能標識一種商品項目。
不同規(guī)格、不同包裝、不同品種、不同價格、不同顏色的商品只能使用不同的商品代碼。 商品條形碼的標準尺寸是37。
29mm x 26。26mm,放大倍率是0。
8-2。0。
當印刷面積允許時,應選擇1。0倍率以上的條形碼,以滿足識讀要求。
放大倍數越小的條形碼,印刷精度要求越高,當印刷精度不能滿足要求時,易造成條形碼識讀困難。 由于條形碼的識讀是通過條形碼的條和空的顏色對比度來實現的,一般情況下,只要能夠滿足對比度(PCS值)的要求的顏色即可使用。
通常采用淺色作空的顏色,如白色、橙色、黃色等,采用深色作條的顏色,如黑色、暗綠色、深棕色等。最好的顏色搭配是黑條白空。
根據條形碼檢測的實踐經驗,紅色、金色、淺黃色不宜作條的顏色,透明、金色不能作空的顏色。 EAN-8商品條形碼是指用于標識的數字代碼為8位的商品條形碼,由7位數字表示的商品項目代碼和1位數字表示的校驗符組成。
商品條形碼的誕生極大地方便了商品流通,現代社會已離不開商品條形碼。據統計,目前我國已有50萬種產品使用了國際通用的商品條形碼。
我國加人世貿組織后,企業(yè)在國際舞臺上必將贏得更多的活動空間。要與國際慣例接軌,適應國際經貿的需要,企業(yè)更不能慢待商品條形碼。
1.商品條碼管理規(guī)定處罰條例 按實際情況,不存在《商品條碼管理規(guī)定處罰條例》但有《商品條碼管理辦法》。《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經2005年5月16日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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