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判主旨在公司解散案件中,法律并未設置主張解散公司的股東需要行使某項權利作為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前置程序。當股東之間的沖突不能通過協商達成諒解,任何一方都不愿或無法退出公司時,為保護股東的合法權益,強制解散公司就成為唯一解決公司僵局的措施。
爭議焦點東北亞公司是否符合公司解散的法定條件?
裁判意見最高院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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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公司法》全面接受司法介入公司僵局并將其作為一項保護中小股東的基本制度,是在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上通過對《公司法》的修訂予以確立的。依照該次會議修訂后的《公司法》第183條(現行《公司法》第...
裁判主旨案例索引 爭議焦點裁判意見 最高院認為:關于譚利興是否有權請求黎經煒、彩星公司及黎桂芬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問題。 譚利興在本案中主張黎經煒、彩星公司及黎桂芬低價轉受讓案涉資產侵害其利益,其實質是主張黎經煒、彩星公司及黎桂芬轉讓案涉...
有關的法律規定 1993年12月我國頒布了《公司法》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條和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公司出現下列情況的,應當解散:營業期限屆滿或依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決議解散、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公司違法被行政機關責令解散、公司破產...
裁判宗旨股東請求解散公司應滿足以下三個條件:1.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判斷公司經營管理是否出現嚴重困難,應當從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及監事會或監事等公司組織機構的運行狀態進行綜合分析,其側重點在于公司治理結構方面是否存在嚴重的內部障礙,公...
有限責任公司(Company Limited),即有限公司,我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
公司關門被吊銷人去樓空,公司辦了注銷手續主體消失,碰到老賴這樣躲債,債權人該怎么辦?別擔心,懂法還有辦法!俗話說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如果把公司比喻成廟,公司的股東、老板比喻成和尚的話,有經商、討債經驗的人和法律界人士,往往...
2018年,張三與李四共同出資設立甲有限責任公司,張三持有該公司60%的股權。 2021年,小七與張三簽訂《股權代持協議》,將張三的股權登記在小七的名下,使其成為甲公司的股東,并擔任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
原文按照《公司法》及《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法人作為擬制人格,具有民事責任能力,依法獨立對外承擔民事權利與義務。有生亦有死,公司法人在實踐中會出現各種情況以致于無法繼續經營,不得不注銷公司,使得法人主體消亡。公司在其存續過程中,伴隨著經營存...
股東知情權是股東作為公司所有者所享有的參與公司管理、了解公司經營信息的基本權利。 但是許多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并不直接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導致其對公司的實際經營狀況尤其財務狀況并不知曉。因此股東知情權的...
有限公司作為經濟活動的重要參與主體,因其設立便利、準入門檻低、責任獨立等特性,成為企業創辦者的首選投資方式。依據法律規定,在公司對外負擔債務時由公司財產清償。但在公司注銷后,如果債權人發現仍存在未結債務,應如何主張權利?案情簡介A公司在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