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 一、向哪個法院起訴 承攬合同的管轄相較于其他合同的管轄并無特殊性,亦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其重要之處在于合同履行地的確定。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年的司法解釋中曾指出,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承攬人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0條對此進行了糾正,規定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司法實踐中可能會出現一個承攬合同糾紛存在兩個加工地,這種情形下,該兩地法院均有管轄權。......
可以協商進行解除,疫情屬于不可抗力,對于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可依法解除合同,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公司違反《建筑法》強制性規定,《合同法》,《民法通則》超越資質等級范圍承攬工程,應按無效合同處理。但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五條:承包人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設工程竣工前取得資質等級,當事人請求按照無效合同處理的,不予支持。...

房屋租賃糾紛主要包括租期及押金糾紛,房屋水、電、煤費用糾紛,房屋設備的使用及賠償糾紛和租賃備案糾紛。房屋租賃糾紛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處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仲裁解決或者民事訴訟解決。(1) 申請仲裁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
在工程建設中,發生爭議是不可避免的,現大都采用和解、協調、仲裁、訴訟等四種方式來解決糾紛: 一、和解這是解決爭議的最佳方式,爭議方通過磋商對工程造價有爭議的部分進行溝通,相互諒解,達成共識,這樣既能解決爭議,防止損失擴大,又有利于雙方的友好...
怎么就房產糾紛正確維權 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發生房地產糾紛后可區別不同情況,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凡以房屋為標的物的房屋確權、使用、買賣、租賃、典當、抵押等民事行為發生的糾紛,以及與房屋相關聯的房屋裝修、裝潢、設計、附屬設施的歸屬糾紛...
1、協商解決 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應當協商解決;以下是一些相關的處理辦法: 如果出租人因自身需要,不愿意繼續出租,則承租人就應將房屋返還出租人。承租人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給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時間,酌情...
在工程建設中,發生爭議是不可避免的,現大都采用和解、協調、仲裁、訴訟等四種方式來解決糾紛: 一、和解這是解決爭議的最佳方式,爭議方通過磋商對工程造價有爭議的部分進行溝通,相互諒解,達成共識,這樣既能解決爭議,防止損失擴大,又有利于雙方的友好...
簽訂了房屋定金合同,買房人違約,定金不退;賣房人違約,雙倍返還定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
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適用專屬管轄的案件有以下三種: 第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
各種房產糾紛譬如信貸糾紛、合同糾紛、房屋質量糾紛等一系列的房地產糾紛的案件逐漸多了起來。針對這些糾紛,大致呈現出這樣的一個特點:糾紛量多,標的額小,訴訟成本高,更多通過協商方式解決。 關于房地產糾紛案件總的來講數量多,但案件的標的額比較...
用工單位與勞務分包單位之間的合同爭議,不屬于用人單位和職工間的勞動爭議糾紛,而屬于民事合同關系,所以不能夠申請勞動仲裁,應該通過法院訴訟途徑解決。 具體的糾紛處理方式: 1、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施工企業與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簽定的勞務分包合同。...
簽訂了房屋定金合同,買房人違約,定金不退;賣房人違約,雙倍返還定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