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魯法案例【2021】380
01基本案情2010年杜某與黨某經人介紹認識并確立戀愛關系,于2016年12月辦理結婚登記,并育有一子一女。婚后雙方因性格不合,常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吵。
2017年雙方購買煙臺市某小區房屋一套,面積74.6平方米。首付款為154310元,黨某以其名義辦理房貸24萬元。
2020年5月杜某與黨某再次爭吵后,杜某即離開家庭,并于2020年11月搬出與黨某分居。
杜某于2021年4月13日提起訴訟要求與黨某離婚。訴訟過程中,黨某亦同意與杜某離婚,雙方對子女撫養權歸屬、撫養費負擔、婚前財產達成合意,但雙方就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未能協商一致。杜某認可購房首付款其父母拿了5萬(現已歸還完畢),黨某父母給了9萬,當時是贈與。黨某認為該款系向其父母的借款,并非贈與,應系夫妻共同債務。
02裁判結果法院判決:
一、準予杜某與黨某離婚;
二、婚生女孩黨某甲由被告黨某撫養,婚生男孩黨某乙由原告杜某撫養,雙方互不負擔撫養費;
三、雙方對各自不直接撫養的子女享有探望權(探望方式及時間由雙方自行協商);
四、杜某婚前個人財產歸杜某所有;
五、雙方夫妻共同財產:坐落于煙臺市某小區房屋一套,歸黨某所有;
六、雙方夫妻共同債務:因購房產生的貸款,由黨某負責償還;裝修房屋貸款20000元,雙方各負擔10000元;
七、黨某給付杜某房屋的分割款142482.81元,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履行完畢。
判決后雙方當事人均未提出上訴。
03裁判要旨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財產的除外。
04案例解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作為為夫妻的共同財產處理。
本案中,杜某與黨某婚后因購買房屋及裝修所欠的貸款,屬于雙方共同債務。關于黨某父母給的購置房屋款項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因黨某父母出資時未明確說明是出借或僅贈與黨某個人,則該款項應視為對夫妻雙方共同的贈與。黨某主張該款項為共同債務,杜某不予認可,黨某未提交相關證據證明,對其該主張,法院不予采納。
05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第二款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法官簡介劉莉,女,滕州市人民法院一級法官
來源:滕州法院現在很多小兩口選擇婚后買房,但是動輒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首付款,沒有父母的幫襯,大部分年輕人幾乎都難以承受。 隨之問題也出現了,父母出資為婚后子女購房,到底是贈予還是借款呢? 目前的司法實踐中沒有定論。同...
▌裁判要旨子女婚后買房時父母出資,除書面明確表示贈與外,應視為以幫助為目的的臨時性資金出借,子女負有償還義務。▌案情毛某、余某為余某莎的父母,余某莎與黃某為夫妻關系。余某莎、黃某婚后打算購房,2013年3月9日,毛某在女兒和女婿購房的開發商...
裁判要旨 案情 裁判 評析 本案爭議焦點為案涉70萬元款項的性質是贈與還是借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和《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均圍繞這一問題作出規定...
來源:人民法院報、湖南高院;作者 :蔣翠容、樓瑩實踐中,對于父母為子女購房出資的性質是借貸還是贈與,各方可能存在爭議,那法院處理這類案件時究竟是如何認定的?父母為子女出資購買婚房,本意是為子女解決或改善居住條件,希望子女生活更加幸福。但倘若...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實施近兩年以來,關于該解釋第七條所涉及的婚后父母部分出資購房權屬的認定及離婚時的房產分割仍然存在著巨大爭議和同案不同判的現象。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
案號案由:民間借貸糾紛案號:(2021)京01民終941號審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案件類型:民事文書類型:判決書裁判日期:2021-04-16審理程序:二審數據來源:普通案例(案例來源于裁判文書網,均為化名,僅用于研討學習使用,父母...
不用證明,因為這是法律規定的個人財產。法律文件表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婚后男方父母出資...
若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資助自己的子女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該房產就屬于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已經登記的房產。如果婚前購房時,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只出了部分購房款,剩余購房款由婚內夫妻雙方共同按...
現實中,由于購房時間、資金來源、還貸情況、產權登記等情形不一,又與夫妻共同財產制交織在一起,再加上我國由于歷史原因形成的多種房屋類型,使得離婚案件中房屋產權的認定及分割極為復雜。 現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同時結合司法實踐及最高法院資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