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調解后保全還有效嗎
財產保全在未解除前,始終是有效的;如果雙方調解處理的,申請方應當向人民法院說明情況,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法條鏈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以下情況的,應當解除保全措施:
1、財產保全的原因和條件不存在或者情況發生了變化。比如,被申請人已主動將申請人請求的標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又如,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請人自行履行了義務;再如,申請人向人民法院聲明放棄請求權。
2、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如果被申請人提供了擔保,人民法院認為此擔保可以滿足申請人一方的權利請求,應當解除對被申請人財產的保全措施。
3、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內不起訴的。訴前保全是一種臨時性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訴前保全措施后,申請人應抓緊時機與被申請人解決民事糾紛,不能解決的,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定期間不提起訴訟,又不撤銷保全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職權解除財產保全,以免被申請人因保全時間過長而擴大經濟損失。
因此,對于在財產保全在調解處理之后,法院就會解除保全,那么這時候就是無效的。這點需要大家做好相關的了解,才能更好的對自己有幫助,這也是實際中我們經常會遇到的問題。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聊網專業律師。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
標題:欠銀行錢20年沒還銀行起訴還有效嗎? 導語:在我國,債務糾紛案件時有發生。而其中,欠銀行錢20年沒還銀行起訴還有效嗎?答案是肯定的。本文將為您詳細解答。 一、欠銀行錢20年沒還銀行起訴還有效嗎?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借...
法律程序是這樣,有沒有用取決于夫妻雙方。 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調解無效,判決準予離婚的理由是原告提交的證據能夠證明夫妻感情破裂。 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
如公司被收購查封的財產還有效嗎 一般來說是沒有效力的了,需要向管理人進行申報才行了。 《破產法》第19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執行程序應當中止。 這說明已經查封的財產在債務人破產時,都要作為破產財...
1、當你提起訴訟時,那個欠條的訴訟時效就中斷了,也就是說訴訟時效重新計算兩年;2、如果當時判決或者調解的結果是讓對方還錢,你應當在判決或調解生效后兩年內申請法院強制執行;3、如果已經申請了強制執行,但對方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會暫時中止執行,...
公司破產已判決文書還有效嗎公司破產后并不影響法院判決書的效力人,但法院受理破產后,對破產企業的執行措施就會中止。《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十九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執行程序應當中止。第一百一十三條...
1、借錢給別人5年不還的,仍可以向法院起訴。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借款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二年,此時效應從雙方約定的還款之日起算,如果雙方在借款時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根據法律規定,債權人隨時可主張權利,訴訟時效從債權人主張權利之日起算。...
除非能證明擔保時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否則即使男女雙方離婚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擔保行為,債權人仍有權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
翻案需要有新的、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證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施行時未結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規定: 當事人對2013年1月1日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申請再審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修改前的...
原離婚協議仍有效。離婚協議在雙方辦理離婚登記后就生效了。雙方在離婚后復婚,從法律角度看,不是原婚姻的恢復,而是一段新的婚姻。在原離婚協議中,如果某項原共同財產已確定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了,那么離婚后該財產性質就確定為個人財產。再復婚即為該方復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