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種共有關系通常發生在聯營、合伙、共同購置生產資料、共同興建工程等情況下,其發生的根據是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的協議。 按份共有不是分割共有財產、各自獨享財產所有權,而是每個共有人按照預先確定的比例、數量、標準對于共有財產分享權利,分擔義務。
按份共有基本特征: 1.權義以財產份額為依據:共有人在共有關系中應當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是以其在共有財產中一定份額為依據的。 2.份額的確定規則:約定出資額視為等額享有 有約定依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 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 3.權義統一:按份共有人在享受權利的同時,也承擔一定的義務。
按份共有人的權利包括: (1)依份額享有共有權。 按份共有人行使權利、享受利益的大小與其預先確定的份額成正比。 每個共有人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權,要受到其他共有人享有權利的影響與制約。 因此,對共有財產的使用和收益方法,應從維護全體共有人的利益出發,由全體共有人事先協商決定。 依個人意志擅自行使對共有財產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權利的,應視為對其他共有人合法權益的侵犯,其他共有人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返還不當得利或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2)分割請求權和轉讓權。 為了保護共有人的利益,同時又保證各共有人有加人和退出共有的自由,在不損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允許共有人享有對共有物的分割請求權,但轉讓依法須受到其他共有人優先購買權的限制。
《民法典》第303條規定: 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民法典》第305條規定: 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 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3)優先購買權。 依照《民法典》第305、306條規定,按份共有人對外轉讓自己的份額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按份共有人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的,應當將轉讓條件及時通知其他共有人。 其他共有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行使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 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共有份額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須強調的是優先購買權的前提是同等條件,如果第三人給出的條件優于共有人,則共有人喪失優先購買權。 是否為同等條件應當綜合共有份額的轉讓價格、價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確定。 (4)在共有份額上設定擔保物權。 按份共有人對整個共有物的處分,須取決于全體共有人的意志,但按份共有人可就其應有的財產份額設定擔保,如設定抵押。 (5)物上請求權。 共有物受到侵害時,共有人可單獨或共同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險,以維護共有權益。 (6)共有物處分權。 根據《民法典》第301條規定,處分按份共有物以及對共有物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按份共有人在分享權利的同時,須分擔共有財產管理費用、其他負擔,同時對外承擔因共有財產所生債務。 共有人的義務及于整個共有財產,各共有人承擔具體義務的原則: 因共有的不動產、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系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的除外; 在共有人內部關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約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額享有債權、承擔債務。 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按份共有人,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 按份共有關系可依各種不同的根據產生,主要是法律規定和共有人間的約定。 實際生活中較常見的是依約定而產生的按份共有。 如果共有人之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關系可因共有人之間的協議、共有財產歸一人所有、共有財產喪失或被轉讓、共有財產的分割等原因而終止。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78條第二款的規定,按分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額,對共有財產分享權利,分擔義務。 《物權法》第94條規定,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一)按份共有人的權利 1.按份共有人按照預先確定的份額分別...
(一)按份共有人的權利 1.按份共有人按照預先確定的份額分別對共有財產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但對共有財產的使用,應由全體共有人協商決定。按份共有人死亡以后,其份額可以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或受遺贈人獲得。 2.按份共有人有權處分自己的...
分割共有財產的原則如何規定物權法第九十九條規定: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
分割共有財產的原則有哪幾種物權法第九十九條規定: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
按份共有與共同共有的區別: 第一,對共有物品的處分權不同。按份共有的要對物品進行處分,需要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共同共有要對物品進行處分,需要經全體共同共有人的同意。 第二,管理費用的承擔不同。按份共有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
房屋按份共有,并不是把共有房屋分割成若干份,各享有一份所有權,而是各所有權人按照所有權份額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按份共有的房屋可因部分共有人的要求進行分割,分割的方式有四種,共有人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選擇。 1、直接分割房屋形成房屋的區分...
繼承人繼承的房屋按遺囑內容進行分割。 根據《繼承法》第三十七條: 1、如果繼承人沒對遺產房屋進行分割、明確各自的份額:在分割前是所有繼承人共同共有的。 2、如果進行了遺產分割,明確了各自的份額,是按份共有。 擴展資料: 1、按份共有的介紹 ...
一、區別: 1、概念不同。按份共有是指數人依其份額享有所有權的形態:共同共有是指數人不分份額的享有一物所有權的共有形態; 2、共同共有的發生以共有人之間存在共同關系為基礎,共同關系有婚姻關系、共同繼承關系、合伙合同關系等,而按份共有則不要求...
房產登記與共同共有的聯系 房屋的共同共有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公民或法人對同一房屋平等的,不分份額的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物權法》第九十五條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共同共有的產生基于一定的共同關系,這種共同關系,...
如果是按份共有,可以將自己所有份額轉讓,不需其他共有人同意。如果是共同共有,必須其他共有人同意。 按份共有,顧名思義,是指共有人按照協議所簽訂的份額,對自己的那部分份額擁有產權,并按照份額承擔義務;而共同共有,則是指所有共有人對產權都擁有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