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競業禁止協議的無效情形有哪些
一、競業禁止協議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協議主體錯誤;
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企業一方,應是擁有商業秘密的權利人,即必須要有商業秘密的存在,這是實行競業禁止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提條件。并且協議的另一方必須是符合競業禁止適用條件的人員,如果不滿足協議簽訂的主體條件很可能導致協議無效。
2、超過競業禁止的期限;
《勞動法》第24條規定,競業禁止協議的禁止期限不得超過兩年。也就是說,如果雙方在協議中約定的期限超過兩年,則超出部分應當認定為無效。
3、不給勞動者補償;
用人單位讓勞動者簽訂競業禁止協議,就必須給予勞動者相應的補償。如果該競業禁止協議未約定補償數額或者給付標準,允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此事項協商,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給付補償金,則該協議不對勞動者產生效力。
《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范圍和期限】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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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約定補償金,競業限制協議是否有效 根據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當事人僅約定勞動者應當履行競業限制義務,但未約定是否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或者雖約定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但未明確約定具體支付標準的,基于當事人就競業限制...
競業限制:競業限制是用人單位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勞動者,約定的限制條款。這些條款包括了哪些內容,補償金和違約金是如何規定的,競業限制協議如何寫,期限是多長時間。 正規的合同上已經約定了競業限制的多少,若沒有規定,根據地域不同,情況也...
如何約定競業限制中的違約金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競業限制違約金數額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確定,如果沒有約定的,一般是按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等因素合理確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六條?當事人在勞動合同...
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總部/分部/加盟店)乙方:_________(分部/加盟商/加盟店/員工)上列雙方當事人為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根據...
用人單位在與掌握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進行競業限制約定時,最好將協商好的內容以書面形式固定下來,也就是簽訂一份競業限制協議書。那么競業限制協議應該載明哪些條款呢?現在,瑞律小編將在下文中為大家解答這個問題。 一、競業限制協議的條款有哪些 競業...
競業限制來源于《公司法》中董事、高管人員的禁止行為。指企業與知悉或可能知悉本企業商業秘密的員工通過簽訂協議,限制員工在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從事為他人或自己經營與原企業有競爭關系的工作。 近年...
1.哪些是法律所禁止的行為,法律禁止哪些 《憲法》中禁止性的法條:第一條第二款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第四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
仲裁裁決書認定原告屬于《用工合同》第四條約定乙方原因私自離開甲方的沒有事實依據,因為原告在離開被告時已經與被告簽訂了《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這就說明原告與被告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是私自離開被告,所以《用工合同》第二項第四款在這里并...
一、關于試用期的時間: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在新版的《勞動法》中,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合同,其中固定期限合同如一年的合同等,無固定期限的合同即終身合同。 ...
如何確定競業限制的范圍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競業限制的范圍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主要是確定有競爭關系的企業、在哪一地域范圍內企業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