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配偶單方舉債的夫妻共同債務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4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債務認定三原則
共債共簽原則:夫妻雙方就對外舉債達成共同的意思表示,并對債務共同簽名進行確認。債權人主張債權時,需舉示夫妻雙方共同簽認的借款合同、借款借據及其他相關資料;
事后追認原則:夫妻一方在舉債時未對債務進行書面確認,而在事后對該債務進行追認。債權人在主張債權時,需舉示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的相關憑據,如確認書、微信、短信等形式;
日常生活需要原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為家庭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舉債與夫妻雙方家庭收入狀況、消費形態相匹配,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有證據證明舉債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除外;當債務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時,債權人則需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
一起來看夫妻共同債務認定的熱點小問題 夫妻共同生活的常見形式
購買日用品、支付房租、住房及裝修、購買車輛、投資等金額較大的支出;
夫妻一方因教育培訓、重大醫療服務、醫療保健、文化消費所支付的費用;
夫妻一方為撫養未成年子女所支付的出國、私立教育、醫療、資助子女結婚等,以及為履行贍養義務所支付的費用。
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不被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情形
債權人知曉債務人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而仍然借款的;
債權人與債務人約定了非常高額的利息,與日常生活不符的;
債務金額明顯超出當地的生活消費水平;部分地區,例如浙江省高院就單筆債務對同一個債權人舉債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認定屬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參考《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妥善審理涉夫妻債務糾紛案件的通知》)。
如何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于債權人而言:出借款項或合作前,應充分考量債務人的個人還款能力;為增加債權安全性、避免事后無法舉證證明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而遭受損失的,債權人應盡可能要求夫妻共同簽認舉債事實;
于夫妻而言:夫妻一方發現配偶未經己方同意對外舉債的,未舉債的一方應當搜集證據證明借款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并應明確告知債權人自己的反對意見,不能以自己名義向對方還錢或者同意清償,減少被負債的情形發生。
來源:上海一中法院;文:郭海云、胡天和編者按為全面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案件的裁判品質,進一步促進類案價值取向和適法統一,實現司法公正,上海一中院探索類案裁判方法總結工作機制,通過對各類案件中普遍性、趨勢性的問題進行總結,將法官的優秀審判經驗...
確認夫妻共同債務的形成原因 債是特定當事人之間得請求為特定行為的法律關系。為何會在夫妻之間形成對外的共同負債?其原因不外有三。首先,最沒有爭議的原因是夫妻合意,也就是說,不論負債的具體原因是什么,夫妻雙方一致同意共同償債。其次,也容易被理解...
平分,共同償還新法規有一項肇事犯罪不是夫妻共同債務,為啥好多律師說是共同債務,難道律師也不知道嗎?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共同債務是指1.以雙方名義所欠債務;2.一方名義所欠的用于家庭生活、共同經營的債務;3.夫妻共同財產的所引發的債務。一般來...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
【摘要】《司法解釋(二)》第24條存在三大錯誤與保護債權人的虛假功能,之后出臺的相關司法解釋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支持第24條的內外有別論婚后所得共同財產決定論有利于保護債權人等理論也無法自圓其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夫妻共同生活期間產生的債務都算,背著對方,蒙騙對方欠的債自己背。哪些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律師侃離婚之十八(作者:張志勝,北京律師)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產生的應當有夫妻共同承擔的債務,它與個人債務相區分。共同債...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
什么是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為維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引起的債務。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
謝某與劉某于2004年6月3日登記結婚。2008年4月10日,謝某向朋友賈某借款48萬元,并約定于2008年12月1日歸還。后謝某未按約歸還,賈某遂將謝某和劉某一并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謝某與劉某共同歸還借款48萬元。經查,2008年11月1日...
夫妻債務舉證責任如何分配夫妻債務并非都是單方舉債,也有共同舉債的情況。應如何確定夫妻之間的債務舉證責任和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對待:1、認為是共同債務的舉證責任對于夫妻共同舉債的,原則上應認定共同債務。如果有相反主張者,由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