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過錯案件中的醫療過錯如何判定
醫療損害賠償的歸責原則是過錯原則。過錯是一種受主觀意識支配的、受法律或道德否定評價的外部行為。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表現形式。《條例》中對醫療事故的定義中規定:“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就是以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法定義務作為認定是否存在過錯的標準。
1、醫療機構的過錯:醫療機構不得違反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所承擔的義務,如不得違反《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產品、質量法》、《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說規定的義務。
總體來說,醫療機構在醫療事故中違反的義務主要是管理義務,如按批準的診療范圍開展診療活動、適格人員的任用、保證醫療設施設備處于良好使用狀態、保證醫療器械、藥品、醫療用品符合國家要求及按照規定保管醫療文件等。
2、醫務人員的過錯:醫療損害賠償糾紛的行為人即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是否存在過錯,需要按主客觀標準進行判斷。
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及過于自信的過失。
醫療過失行為的法律責任
醫療事故的過錯是過失,主要的目的是強調行為人沒有主觀惡意,如果是故意,則應按照刑法處罰或者按一般人身損害賠償處理。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四種:
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4、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通過上述介紹可知,醫療過錯指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如果有其他相關問題想要了解,歡迎咨詢律聊網的免費法律咨詢,可以幫助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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