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重新做傷殘鑒定的時間
1、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期限:《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八條?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鑒定委托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
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鑒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托人。
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鑒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2、工傷傷殘鑒定期限:《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評定總則
1評定原則
傷殘評定應以人體傷后治療效果為依據,認真分析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系,實事求是地評定。
2評定時機
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
對治療終結意見不一致時,可由辦案機關組織有關專業人員進行鑒定,確定其是否治療終結。
3評定人條件:
評定人應當具有法醫學鑒定資格的人員擔任。
4?評定人權利和義務
評定人權利
a)有權了解與評定有關的案情和其他材料;
b)有權向當事人詢問與評定有關的問題;
c)有權依照醫學原則對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進行身體檢查和要求進行必要的特殊儀器檢查等;
d)有權因專門知識的限制或鑒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絕評定。
評定人義務
a)?全面、細致、科學、客觀地對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進行檢驗和記錄;
b)?正確及時地作出評定結論;
c)?回答事故辦案機關所提出的與評定有關的問題;
d)?保守案件秘密;
e)?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回避原則的規定;
f) 妥善保管提交評定的物品和材料。
5評定書
評定人評定結束后,應制作評定書并簽名。
評定書包括一般情況、案情介紹、病歷摘抄、檢驗結果記錄、分析意見和結論等內容。
現在大家的生活水平逐漸提高,車輛越來越多,交通事故經常發生,對于事故中那些傷情比較嚴重的當事人,就需要有具備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來對傷情進行鑒定,因交通事故受傷致殘并需要進行傷殘鑒定的,必須是在治療終結后,向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以書面形式提...
可以 第一百五十九條 法庭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 法庭對于上述申請,應當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確定交通傷殘: 一、、什么時候做傷殘鑒定比較合適? 損傷治療初期可能好轉可能惡化,因此需要有一個醫學觀察期,以達到穩定狀態,一般損傷最少三個月以后才可以評殘,顱腦損傷嚴重的需要六個月以后。法律沒有具體明確的鑒定時機的...
交通事故發生后,如果涉及人身傷害的,受傷的人根據損傷的嚴重程度應當進行傷殘等級鑒定。那么傷殘鑒定什么時候做?去哪做?需要哪些資料?流程怎么走? 第一步:什么時候做? 第二步:去哪里做? 第三步: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第四步:程序如何走?第...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申請鑒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的除外。第二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鑒定,提出證...
1、首先,等病情穩定了再去做傷殘鑒定是正確的,否則會出現一些癥狀還沒有發作,導致鑒定等級低于實際受傷害程度,這樣就得不償失了。2、一般損傷至少3個月后才可以評殘,顱腦損傷嚴重的需要6個月以后,法律沒有具體明確的鑒定時機的規定。法醫說的3個月...
您好: 從法律性質上看傷殘鑒定其實是一種民事行為,它的結論是一種專家證人提供的證言,它并不是行政行為,所以對傷殘鑒定有異議不能提起行政復議,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所以如果對傷殘鑒定有異議只能重新進行傷殘鑒定或者在訴訟過程中通過各種訴訟手段來排...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十五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評定傷殘等級或者向當事人推薦鑒定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當事人對傷殘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