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破產清算訴訟主體
訴訟主體有債務人和債權人。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的規定,該法的適用范圍為企業法人,即適用于所有的企業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型的三資企業和私營企業,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等。在中國大陸破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進行。破產僅限于企業法人,而不適用于自然人。依照規定,當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當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債權人可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重整或者破產清算。
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三十五條“其他法律規定企業法人以外的組織的清算,屬于破產清算的,參照適用本法規定的程序”的規定,合伙企業等非企業法人組織的破產,也適用本法的規定。本法適用于企業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取得法人資格的各種類型的企業。破產法的適用范圍涉及哪些市場主體具有破產能力,這一問題只能由法律作出明確規定。破產原因是提起破產程序的前提,是判斷破產申請能否成立、能否受理以及能否作出破產宣告、重整、和解等裁定的法律依據。本條規定的破產原因,包括破產清算、和解與重整的原因。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破產原因,包括兩種情況:
(1)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
(2)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公司破產清算責任
對于未經清算而已經被注銷的公司,其債務應如何處理呢?目前一些地方人民法院簡單地將案件終止了結并不妥當,當事人也并非只能就此放棄債務追索。就法理而言,公司終止并不意味著公司清算義務和責任的完全解除。債權人可以也應該以公司股東為被告提起訴訟,而提起訴訟的根據則在于公司股東所應承擔的清算義務。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由此可見,公司的清算義務是由股東承擔的,除破產清算由人民法院組織外,其他情況下,股東必須自行組織清算。在公司被強行注銷、法人資格不存的情況下,股東仍可以以其個人名義并作為民事主體履行其清算的義務。在實體上,公司被注銷后,其財產當然應分配于公司的股東,事實上,一般情況下,公司的財產也的確被股東所分配或占有。本來通過正常的清算程序,在公司負債大于資產的情況下,股東是不可能獲得任何剩余財產的,而由于未進行清算,使得股東獲取了公司的財產,但卻未承擔任何公司的債務。
企業破產清算訴訟一般情況下是不會發生的,除非其主體對破產清算的一些程序和結果又不贊同之處并且無法進行解決的情況下才會進行。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識請上律聊網進行專業的咨詢。
關鍵詞:企業法人;吊銷;注銷;主體資格 中圖分類號:X3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09)08-0099-02 隨著經濟活動的日漸頻繁,經常會遇到作為訴訟主體的企業法人在起訴前或訴訟中被注銷、二審中發現一審法院將...
破產管理人是訴訟主體嗎 破產管理人是訴訟主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十三條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同時指定管理人。 第二十五條管理人履行下列職責: (一)接管債務人的財產、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 (二)調查債務人財產狀況...
1、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法規對違法的企業法人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企業法人在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未注銷登記前,雖然喪失經營資格,但其法人資格仍然存續。 2、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成立清算組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
「摘要」:在多年的破產實踐中,筆者常常遇到一些破產程序中因現有法律未明確而難以解決的問題。最近,筆者就遇到了債權人申請破產時,破產企業的對外債權如何適用訴訟時效的問題。我國舊破產法《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決定》第七十四條明確規定了債...
吊銷企業法人的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違法企業法人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在該企業法人尚未注銷登記之前,其仍具有法人資格,仍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活動。本文引用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公報案例即認為:判斷企業法人資格存續與否,應當以工商行政管...
企業注銷后還能立案嗎不能。公司名稱和法人注銷,表示公司法定主體資格已消失,是不能再做為訴訟主體資格的。根據《民法通則》、《公司法》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銷的,應變更其清算組織為訴訟當事人。未成立清算組織的,應...
企業破產案件中,職工勞動債權是清算的主要內容,依照現行法律的規定,對職工勞動債權的清算無需職工逐一申報,清算組可依據破產企業的帳務記載和勞動保險機構的欠費證明直接予以審核認定。但在清算中同時存在著大量的包括開除、除名、工資、福利、工傷保險等...
內容提要:本文從闡述企業破產程序中債權的類別和物權關系入手,對破產程序中涉及的債權與物權關系及其特點,作了較為深入的分析,對企業破產程序中一些難點問題的解決,提出了自己的見解,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關鍵詞:破產債權類別、物權關系、債...
原文按照《公司法》及《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法人作為擬制人格,具有民事責任能力,依法獨立對外承擔民事權利與義務。有生亦有死,公司法人在實踐中會出現各種情況以致于無法繼續經營,不得不注銷公司,使得法人主體消亡。公司在其存續過程中,伴隨著經營存...
一般來說,企業注銷登記后,法人資格終止。不能以該項企業作為被告進行訴訟。 一、企業注銷后債權人能否起訴 企業注銷登記后,債權人能否進行訴訟?這個問題主要涉及企業注銷登記時,如何辦理的注銷登記,一般而言,企業注銷登記后,法人資格終止。不能以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