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像這種明確約定仲裁管轄的案件是否還可選擇向法院起訴?抱著僥幸的心理,決定先去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試一試,雖然采取了一定的技巧,把有仲裁條款的經銷合同放在了證據的中間,但是立案庭的法官還是發現了仲裁條款,決定不予受理。但是,雖然如此,現行的程序法在解決現實中的問題時尚有很多不足。筆者認為,即使雙方當事人約定過仲裁條款,發生爭議時,如果一方選擇向法院起訴,法院仍然可以受理該案件。一、法院可以受理有仲裁協議的案件 我國《仲裁法》第5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
論仲裁協議的效力 仲裁協議,是指當事人愿意將他們之間已經發生的或者可能發生的產生于確定的民事法律關系的爭議提交給中立的第三者作出有約束力的裁決的協議。仲裁協議的效力是仲裁程序合法性、仲裁裁決具有可執行性的根本保證。基于此,仲裁協議的效力便成為了仲裁理論與仲裁實踐中至關重要的一個問題。 一、 仲裁協議的無效與失效 (一) 仲裁協議的無效 仲裁協議的無效是指仲裁協議不具備法定有效要件的情況。當仲裁協議無效時,當事人不能申請仲裁,仲裁機構無權受理仲裁申請,此時法院可以對當事人之間的爭議......
在簽訂合同時,經常會約定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或是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也有約定合同履行地管轄。這便是合同訂立雙方對于管轄權的約定,即為協議管轄。 協議管轄又稱合意管轄或者約定管轄,是指雙方當事人在合同糾紛或者財產權益糾紛發生之前或發生之后,以協議的方式選擇解決他們之間糾紛的管轄法院。協議管轄不得違反民事訴訟法關于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按照大多數國家立法和司法實踐,承認協議管轄不以案件與所選擇國家的法院有關聯為條件。債權糾紛中,只有合同之債可以協議管轄,201......

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實踐中,工傷事故發生后,用人單位經常為了貪圖省事,減小影響等原因,私下跟勞動者就工傷賠償問題進...
一、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的規定,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有四種: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其中,和解和調解并非解決合同爭議必經的程序,即使合同當事人在合同爭議條款中作了相應的規定,當事人也可不經協商和解或調解而直接申請...
當事人雙方協商達成的,達成協議不履行的,或者協議未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前提下作出,或者協議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和顯失公平的,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達成協議的,協議書已經送...
當事人雙方協商達成的,達成協議不履行的,或者協議未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前提下作出,或者協議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和顯失公平的,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達成協議的,協議書已經送...
一、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的規定,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有四種: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其中,和解和調解并非解決合同爭議必經的程序,即使合同當事人在合同爭議條款中作了相應的規定,當事人也可不經協商和解或調解而直接申請...
[內容摘要]:仲裁協議是國際商事仲裁的基礎。一項合法有效的仲裁協議,既是仲裁庭行使管轄權的依據,又是裁決具有執行效力的法律基礎。但由于各國法律的差異,對于仲裁協議效力規定的要件也各不相同。因此,要明確仲裁協議的效力,必須首先解決仲裁協議的法...
一、管轄既約定仲裁又約定法院有效嗎當事人約定爭議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協議無效,但一方申請仲裁,另一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當事人約定爭...
引言一份建立在意思自治基礎上有效成立的仲裁協議對當事人具有嚴格的約束力為仲裁協議效力的應有之義。由此決定,仲裁協議對第三人沒有拘束力亦應是當然的結果。然而,自20世紀50年代,特別是70年代以來,因應社會經濟生活的復雜多樣性的需求,國外相繼...
一、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的規定,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有四種: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其中,和解和調解并非解決合同爭議必經的程序,即使合同當事人在合同爭議條款中作了相應的規定,當事人也可不經協商和解或調解而直接申請...
裁判要旨原告起訴時未聲明有仲裁約定,一審提交答辯狀期間,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遭駁回后在二審程序中提出存在仲裁約定,主張法院無主管權的,屬于首次開庭前提出異議。若法院經審查仲裁約定有效,應依法駁回原告起訴。案情2013年9月15日,石某與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