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訴訟法 230條,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有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執行人因受欺騙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上述規定供參考...
執行中法院不做調解了,但是雙方可以自行和解,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條 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擴展資料: 執行的有效期和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規定: 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 在執行中,被執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并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暫緩執行及暫緩執行的期限。被執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權執行被執行人的擔保財產或者......
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后,如果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申請執行人可以要求申請強制執行原判決確定的義務。 如果被執行人履行了和解協議,申請人就不能申請強制執行了。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 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規定: 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
調解不成,法院會根據證據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51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行和解是民事訴訟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對雙方爭議的事項自行達成和解協議,以解決糾紛的一種活動。自行和解分為庭上和解和庭外和解。庭上和解是指在訴訟進行中,雙方...
一、可以申請解除財產保全,是否準許,由法院審理后裁定; 二、雙方可以執行和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6條規定: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執行中自愿達成的和解協議,對方當事人申請執行原...
強制執行期間,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不叫調解,但意思差不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 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
執行和解協議,是由法院主導下,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達成的和解協議。只要被執行人按照和解協議履行,未違反和解協議的約定,是不能撤銷的。如果被執行人在執行中違反和解協議,那就直接按原生效判決執行。
民事訴訟法 230條,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有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執行人因受欺騙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42條第1款規定:實施行政強制執行,行政機關可以在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與當事人達成執行協議。執行協議可以約定分階段履行;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的,可以減免加處的罰款或者滯納金。 執行協議屬于行政合...
民事訴訟法 230條,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有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執行人因受欺騙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
根據調解自愿的原則,原告不同意調解,那么調解協議將是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對案件進行及時判決,對于雙方爭議的法律事實應當依據判決進行執行,錯誤強制執行的損失可以請求賠償。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第九十六條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