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限合伙中普通合伙人的交易禁止義務如何履行
依據我國合伙企業法的規定,有限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不得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三十二條?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十九條?合伙人違反本法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的,該收益歸合伙企業所有;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個人合伙人主體資格的認定
1、按照協議提供資金或者實物,參與合伙盈余分配,共擔風險的,雖不參加合伙經營、勞動,也可以認定為合伙人。
2、按照協議提供技術性勞務,參與合伙組織的盈余分配,并共擔風險的,雖不提供資金、實物,也可認定為合伙人。
3、向合伙組織或者合伙人提供資金,并以此收取固定利息,不參加合伙經營、勞動,不參加合伙盈余分配,不承擔合伙經營風鹼責任的,是借貸關系中的出借人,不應認定為合伙人。
4、雖然參加合伙經營、勞動,但不參與合伙組織的盈余分配,不承擔合伙經營的風險責任,只獲取固定報酬的,是雇傭關系中的受雇人,不應認定為合伙人。
5、僅向合伙組織提供某種財物的使用權,并以此取得固定收人,不參加合伙經營、勞動,不參加合伙的盈余分配,不承擔合伙經營風險責任的,是租賃關系中的出租人,不應認定為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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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協議書簡稅協議書,是指在招標完成后業主同接受中標面的一方,按照專用條件所附的格式雙方簽字的文件。可以說協議書是確定雙方合同關系的書面文件,它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下面網小編來為你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有限合伙協議分析 眾所周知,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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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中享有的權利有: 其一,經營管理權。表現在兩個方面:對內執行合伙事務,對外代表有限合伙。 其二,按照數倍于出資比例的標準分取投資回報的權利。這是因為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責任,其承受的風險要比有限合伙人大得多;而且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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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的出資方式: 1、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 2、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3、有限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未按期足額繳納的,應當承擔補繳義務,并對其他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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