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發審委的組成。發審委由有關行政機關、行業自律組織、研究機構和高等院校等推薦,由證監會聘任。發審委委員為25名,部分發審委委員可以為專職。其中證監會的人員5名,證監會以外的人員20名。發審委設會議召集人5名。每次參加發審委會議的發審委委員為7名。
(2)發審委通過發審會履行職責。發審委的主要職責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審核股票發行申請是否符合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審核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證券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為股票發行所編制和出具的有關材料及意見書;審查中國證監會有關職能部門出具的初審報告;依法對股票發行申請提出審核意見。發審委委員以個人身份出席發審會會議,依法履行職責,獨立發表審核意見并行使表決權。
(3)發審委工作程序。發審委通過召開發審會進行審核工作,每次參加發審委會議的發審委為7名。證監會應當在發審委會議召開5日前,將會議通知、股票發行申請文件及初審報告送達參會發審委委員,并將發審委會議召開日期、參會委員及會議表決結果等情況在中國證監會網站上公布。在審核時,發審委委員應當在工作底稿上填寫個人審核意見,并根據會議討論情況,完善個人審核意見并在工作底稿上予以記錄。發審委會議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采取記名投票方式表決,期間可請擬上市公司代表或保薦代表人到會接受委員的詢問。表決中委員可以投同意票和反對票,同意票數達到5票為通過,同意票數未達到5票為未通過。委員不得棄權。委員在投票時應當在表決票上說明理由。發審委對擬上市公司的股票發行申請只進行一次審核。出現發審委會議審核意見與表決結果有明顯差異或者發審委會議表決結果顯失公正情況的,證監會可以進行調查,并依法做出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委員發現存在尚待調查核實并影響明確判斷的重大問題,經出席會議的5名委員同意,可以對該股票發行申請暫緩表決一次。暫緩表決的股票發行申請再次提交發審委會議審核時,原則上仍由原發審委委員審核。在發審委會議對擬上市公司的股票發行申請表決通過后至證監會核準前,擬上市公司發生了與所報送的股票發行申請不一致的重大事項,證監會可以提請發審委召開會后事項發審委會議,對擬上市公司的發行申請文件重新進行審核。
證券常識:信息公開制度。信息公開制度是指上市公司在證券發行和交易過程中,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按照法律規定的形式向公眾投資者公開一切有關公司重要信息的制度。從而使上市公司的證券能夠在有效、公開、知情的市場中進行交易。 (一)公開文件 ...
目前我國發行審核制度是核準制,其主要特點如下: (1)核準制的實質主要在于以強制性信息披露為核心,在明確監管和披露標準、規則的前提下,使市場參與各方各司其職,各盡其能,各負其責,各擔風險。 (2)在選擇和推薦企業方面,由保薦機構培育、選擇...
內容提要:股票發行制度主要包括發行審核制度、發行定價制度以及相關的披露制度。本文通過對股票發行制度的演變分析及國際比較,探討了我國股票發行制度的改革方向,指出保薦人制度通過連帶責任機制把發行人質量和保薦人的利益、責任直接掛鉤,以期在現有制度...
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明確要求,也是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確定實施的重要任務。那么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究竟是怎么規定的?下文為大家詳細解答。 《關于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有關規定的決定(草案...
1.深圳中小企業板上市規定有哪些 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特別規定新華網 ( 2004-05-17 08:02:12 ) 稿件來源: 上海證券報第一條 為規范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強化對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監管,制...
1.證券從業證券基本法律法規有哪些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批準后,被批準的上市公司必須公告其股票上市報告,并將其申請文件存放在指定地點供公眾查閱。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一般要刊登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的證券報...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第99號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已經2014年2月11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6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肖鋼 2014年5月14日...
1.證券行業有哪些相關法律法規 (一)法律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
發布部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文號:證監發行字[2007]303號各上市公司、各保薦機構:為規范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信息披露行為,我會制定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5號--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和發行情況...
一是注冊制,即發行者在準備公開募集發行股票時,應將依法應公開的各種資料完整、準確地向證券主管機構匯報并申請注冊。發行人保證提供的資料完整,資料中不包含任何不真實的陳述及事項,材料齊備管理機構即準予注冊。注冊者對其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