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地方法院如何扣押船舶
地方法院是沒有權扣押船舶的,地方人民法院為執行生效法律文書需要扣押和拍賣船舶的,應當委托船籍港所在地或者船舶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發生的與船舶或者運輸、生產、作業相關的海事侵權糾紛、海商合同糾紛,以及法律或者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海事糾紛案件由海事法院及其上級人民法院專門管轄。
第十五條 除海事法院及其上級人民法院外,地方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船舶保全申請應不予受理;地方人民法院為執行生效法律文書需要扣押和拍賣船舶的,應當委托船籍港所在地或者船舶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執行。
二、船舶扣押的方式
扣押船舶的方式主要為查封,查封使得船舶在被扣押期間其所有人喪失了對船舶的處分權和抵押權。實踐中,我們將船舶扣押的方式分為兩種:死扣押和活扣押。
死扣押是指被扣押期間船舶不能駛離港口,不能投入使用或營運,更不能設立抵押權或進行處分。這種傳統的扣船方式保全效果較佳,船舶滅失、損壞或產生具有船舶優先權的債權的可能性較小,同時也可迫使船東盡快提供擔保。
但是,死扣押也有其弊端。船舶被死扣押后便不能發揮其自身的經濟價值,反而需要耗費大筆的管理經費開支,于是近年來隨著扣船實踐的不斷豐富,扣船方式也演變出新的方式“活扣押”。
活扣押并非《海事訴訟法》的首創,早在新民事訴訟法出臺后最高人民法院的適用意見中就有活扣押的規定,海事訴訟實踐中也早已實行過這種倍受爭議的扣船方式。
相對于死扣押,活扣押是一種較為溫和的處分措施,船舶在被扣押期間不得處分,也不準設置抵押權,但可以投入營運。這不僅可以避免扣押期間的營運收入損失,而且可以避免因扣押產生的費用損失,況且,活扣押使申請人的責任風險降到最低,因而受到了普遍的歡迎。
審判實踐中,活扣押較多運用于國內沿海運輸船舶,這是因為:
(1)這些船舶在國內登記,其若是要轉讓和設定抵押同樣需要在登記機關登記,海事法院可以要求登記機關協助不予辦理;
(2)這些船舶航線均在國內,易于監督;
(3)船東很可能在國內由其它財產可以用來清償債務;
(4)允許其短線營運同樣可以獲得經濟利益。
因此,就以上幾點來看,現今活扣押適用范圍之界定是存在其合理性的。
一、船舶拍賣是否要扣押船舶對船舶進行拍賣前,一般要先申請對船舶進行扣押,法院會依據海事請求人的申請,對船舶進行拍賣。《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第二十九條?船舶扣押期間屆滿,被請求人不提供擔保,而且船舶不宜繼續扣押的,海事請求人可以...
一、船舶優先權是否及于保險賠款船舶優先權是否及于保險賠償款,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而目前普遍認為,船舶優先權是絕對性的優先,是及于保險賠償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二十四條?因行使船舶優先權產生的訴訟費用,保存、拍賣船舶和分配船...
一、船舶買賣由哪個法院管轄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拉沙船舶買賣產生糾紛向法院起訴的,由買賣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合同糾紛管轄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二、船舶優先權...
提要:船舶所有人拖欠船員工資和代理公司的代理費,債權人向海事法院申請扣押并拍賣該輪,清償債務。拍賣價款不足清償船員工資,其他債務不能從價款中清償。[案情]原告:**海東船舶株式會社(HaedongFleetCo.Ltd,以下簡稱**會社)。...
2020最新船舶抵押權怎么實現船舶抵押權指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通過一定的方式變價處分被抵押的船舶,并從所得的價款中優先受償的制度。船舶抵押權在其實現的條件成就之前,一般只是當事人間約定的一項主觀權利,如果借貸期限屆滿而發生...
海事侵權糾紛案件 1.船舶碰撞損害責任糾紛案件,包括浪損等間接碰撞的損害責任糾紛案件; 2.船舶觸碰海上、通海可航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設施或者其他財產的損害責任糾紛案件,包括船舶觸碰碼頭、防波堤、棧橋、船閘、橋梁、航標、鉆井平臺等設施的損...
一、概念的法律界定 船舶融資的形式有直接貸款、船舶抵押貸款及船舶融資租賃等。考慮到稅收、船舶所有權以及債權保障等因素,船舶融資租賃漸成船舶融資的主要方式。船舶融資租賃合同是船舶融資租賃交易的產物。1952年5月**人h·杰恩費爾德創立**租...
經濟糾紛案,當然可以查封被告的船舶,因為船舶同樣是被告的財產。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
01 船舶優先權有一定的特征,并且船舶優先權是根據船舶優先權種類的不同來確定其特征的,我們都知道船舶優先權包括船舶優先請求權、船舶優先債權或優先受償權。那么船舶優先權具有哪些特征?...
一、普通船舶租賃的管轄法院普通船舶租賃產生糾紛的,是屬于租賃合同糾紛,由合同履行地法院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院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合同糾紛管轄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