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2015中央一號文件,農村土地賠償政策最新版》
(一) 征地補償
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其他稅費
1、耕地占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征地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占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況。
2、確認征地調查結果。
3、組織征地聽證。
4、簽訂征地補償協議。
5、公開征地批準事項!
6、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
我沒有,但你可以參考一下《土地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
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和《土地管理體例條例》征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展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條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由用地單位支付土地補償費。
征用耕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補償費標準規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第二十八條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用地單位除支付補償費外,還應當支付安置補助費。 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0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規定。
依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
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
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第四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準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準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稱依法申請使用的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征收的原屬于農民集體 所有的土地。第四十四條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 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 院批準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 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 準。
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四十五條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一)基本農田;(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征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務院備案。
征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其中,經 國務院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準權限內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 理征地審批,超過征地批準權限的,應當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另行辦理征地審批。
第四十六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 告并組織實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 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第三十六條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土地利用年度計 劃,制訂農用地分批次轉用方案,其中占用耕地的應當同時制訂補充耕地方案,經同級人民 政府審核同意,逐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第三十七條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由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訂土地征收方案,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逐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
第三十八條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倍至十倍。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土地所在鄉(鎮)耕地前 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五倍至八倍。
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土地所在鄉(鎮)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倍至 五倍。第三十九條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倍至六倍。
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土地所在鄉(鎮)耕地前 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倍至六倍。征收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第四十條依照本條例第三十八條和第三十九條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后,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再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下列限額:(一)征收耕地的,不得超過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二)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的,不得超過該土地所在鄉(鎮)耕地 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十五倍。
第四十一條征收土地的青苗補償費按當季作物的產值計算。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標準由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二條土地被征收后應當核減所征收土地的農業稅、農業特產稅和農產品定購任 務。征收時,未收獲當年作物的,當年核減;已收獲的,下年核減。
土地征收補償費用包括三個部分:
1、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安置補助費以及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是對財產所有人財產損失的補償,如果這個婦女原來在家是有承包地的,他的承包地上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就只歸承包者個人,其它任何人都不得參與分配。
2、安置補助費是對需安置人員喪失具有生活保障功能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補償,而土地補償費則是對集體土地所有權消滅的補償。
3、土地補償費是對村委會或村民小組土地所有權消滅的補償;土地補償費的受益者不是被征收承包地的農戶,也不是作為村委會或村民小組,而是該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具有成員資格的人。根據這個概念,這個婦女雖然戶口一直沒有遷出,但她的常住居住地已經不再在本小組,而是在男方居住地的所在地,所以我認為她不具備該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具有成員資格的人。不應該參與土地補償費的分配。
您好,我是在校學習法律的大學生,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您 一、土地征用的法律法規和安置補償標準 我國現行的農村土地征用制度產生于五十年代,1953年政務院頒布施行的《國家建設征用土地辦法》,1958年進行修訂完善,并一直適用到1982年。
十二大以后,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步伐加快,《國家建設征用土地辦法》廢止,1982年頒布實施《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國務院,1982年5月14日起施行),1987年土地征用由行政法規上升為國家法律,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全國人大,1987施行日期 1982年5月14日 1987年1月1日 1988年12月29日 1999年1月1日 土地補償費 為該耕地平均年產值的3—6倍 為該耕地平均年產值的6—10倍, 安置補助費 每安置人口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平均年產值2—3倍。每畝最高不超過年產值10倍。
每個安置人口,為年產值4—6倍,最高不超過15倍。兩費經省級批準可提到30倍。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 浙江省城鄉建設用地辦法 浙江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 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 六屆2次會議通過 六屆23次會議通過(1987年) 七屆8次會議修正(1989年) 八屆37次會議第二次修正(1997年) 九屆21次會議通過(2000年) 施行日期 1983年7月17日 1987年1月21日 1989年3月13日 1997年7月14日 2000年6月29日 土地補償費 為該耕地平均年產值的5--6倍 為該耕地平均年產值8--10倍 安置補助費 該耕地平均年產值2-3倍,每畝最高不超過10倍。 平均年產值4--6倍,最高不超過15倍。
文件沒有明確 文件沒有明確 文件沒有明確 菜田3000元/畝,水田2000元/畝 菜田3000元/畝,水田2000元/畝 青苗補償 青苗補償為當季產值 菜田每畝600元,水田每畝350-400元。 菜田每畝800-850元,水田550元。
菜田1000元,水田700元。 菜田1000元,水田700元。
土地補償倍數 相當5-6倍 相當5-6倍 相當于5-6倍 年產值的7--9倍 年產值的8--10倍 土地補償費具體金額(元) 菜田:4000-5000元水田:2100-3000元園地:1500-2300 菜田:6500水田:4000-4500園地:3000-3500 菜田:8000-8500水田:6000-6500園地:4000-4500 菜田:21000-27000水田:14000-18000園地:8400-10800 菜田:24000-30000水田:16000-20000園地:12000-15000 安置補助費計算辦法 每人相當于年產值3倍,每畝不得超過10倍,每畝最高14倍。不予招工,應付安置補助費。
菜田、水田每勞力分別為6500元、5500元。菜地每畝勞土比≥2.7的按18000元/畝計,每畝水田勞土比≥2.3的按13000元/畝計。
菜田、水田每勞力分別為14000元、12000元。菜田、水田勞土比≥2.25的分別按30000元、18000元計。
安置補助費倍數為4-6倍,數額為*產值*倍數*人土比,最高15倍。菜田、水田每勞力分別為14000元、12000元。
最高分別限定為45000元和30000元。 不以勞土比計算,按年產值 12--18倍,分區域地類計算。
最高分別為54000元、36000元。安置補助費具體金額范圍(元) 菜田:7000-10000水田:4000-7000園地:3500-5000 菜田:6500-18000水田:5500-13000園地:3000-3500;9000 菜田:14000-30000水田:12000-18000園地:8000-18000 菜田:14000-45000水田:12000-30000園地:4800-7200 菜田:36000-54000水田:24000-36000園地:18000-27000 青苗補償費(元) 菜田:水田:園地: 菜田:600水田:350-400園地:300 菜田:800-850水田:550園地:400 菜田:1000水田:700園地:500 菜田:1000水田:700園地:500 包干費(元) 菜田:1500水田:1200園地:1000 菜田:2100-2700水田:1400-1800園地:840-1080 菜田:2400-3000水田:1600-2000園地:1200-1500 同期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05元 1602元 5625元 10399元 16035元 比較內容 1984年政策 1988年政策 1994年政策 1999年政策 2003年政策 同期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05 1602 5625 10399 16035 同期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45 832 2000 4024 5548 平均菜田征地費 13000 18750 30250 53500 72000 是同期居民收入的倍數 21.49 11.70 5.38 5.14 4.49 是同期農民收入的倍數 37.68 22.54 15.13 13.30 12.98 平均水田征地費 8050 13500 21250 37000 48000 是同期居民收入的倍數 13.31 8.43 3.78 3.56 2.99 是同期農民收入的倍數 23.33 16.23 10.63 9.19 8.65 平均園地征地費 6150 6500 17250 15600 36000 是同期農民收入的倍數 17.83 7.81 8.63 3.88 6.49 是同期居民收入的倍數 10.17 4.06 3.07 1.50 2.25。
《2015中央一號文件,農村土地賠償政策最新版》 (一) 征地補償 1、 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 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
1.房產法律知識大全 1. 房子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買的,這套房原則上你母親是有份的.你父親的口頭遺囑只能處分屬于自己的份額,你母親的份額他無權處分.若沒其他權利人,僅從出資來算,你母親的份額是:[(5500-2000)÷2}÷5500*1...
1.最新國家房屋拆遷法律法規有哪些 農村房屋拆遷規則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主要依據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各地方政府都出出臺了本地區具體實施意見、細則、辦法等農村房屋拆遷實際上是征收集體土地后將...
《2015中央一號文件,農村土地賠償政策最新版》 (一) 征地補償 1、 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 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
1.全套中國法律大全有哪幾本 一、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英文版)·反分裂國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殘...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內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33次會議通過)法釋〔2000〕4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一、行政機關在土地征收中的失職行為二、行政機關的法律貴任 (一) 濫用征地拆遷權力的法律責任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條規定:無權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超越批準權限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一、征收程序違法,是否能申請國家賠償我國《土地管理法》第78條第2款規定:非法批準征用、使用土地,對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我國《國家賠償法》第4條第3款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征收財物的,受害人有請求賠償的權利。我國《行政訴訟法...
換屆的話應該由債的繼承者即新的村委會來履行義務,根據原有土地租賃合同中的違約責任來請求賠償土地租賃合同糾紛,會怎么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規定: 第三條 發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請...
1.建設用地租賃需要遵守哪些法律法規 我國土地租賃存在著兩種不同的方式。一是國有土地租賃;一是土地使用權出租。國有土地租賃和土地使用權出租都是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方式。在土地管理法規中,國有土地租賃的概念在1998年2月17日發布的《國有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