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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類法規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2005年1月)
商務部:《關于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2006年6月)
商務部:《關于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2007年3月)
商務部:《關于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意見》(2007年12月)
商務部:《電子商務模式規范》(2008年4月)
商務部:《關于加快流通領域電子商務發展的意見》(2009年11月)
國家工商總局:《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2010年6月)
網絡購物類法規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1993年10月)
全國人大常委:《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01年10月)
商務部商業改革司:《網絡購物服務規范》(2008年4月)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2010年5月)
電子支付類政策
中國人民銀行:《支付清算組織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2005年6月)
中國人民銀行:《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2005年10月)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銀行卡安全管理預防和打擊銀行卡犯罪的通知》(2009年4月)
中國人民銀行:《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2010年6月)
10年以來主要頒布了《第三方支付管理辦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目前中國沒有專門的電子商務法。
因為電子商務比較廣泛而且發展尚處于初級階段,需要根據不同的細分領域逐步完善,主要通過其他先前頒布的法律來規范電子商務,比如《合同法》、《電子簽名法》、《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國互聯網絡域名注冊實施細則》、《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互聯網IP地址畝案管理辦法》、《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公用電信間接通及質量監督管理辦法》、《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國公眾多媒體通信管理辦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地震信息網絡運行管理辦法》等。.。
2005年是中國電子商務政策法律環境建設取得重大進展的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眾多部委都出臺了推動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相關政策法律,加強宏觀指導,營造發展環境,落實優惠政策,提供全方位服務,推動了我國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
一、2005年我國電子商務政策法律建設情況 1.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電子簽名法》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以下簡稱《電子簽名法》),并于2005年4月1日開始實施。《電子簽名法》的頒布,標志著我國電子商務法律建設發展進入到一個新的階段。
《電子簽名法》既是我國信息化領域第一部法律,也是《行政許可法》頒布施行以來在信息產業和信息化方面立法設立的第一個行政許可。《電子簽名法》通過確立電子簽名法律效力、規范電子簽名行為、維護有關各方合法權益,從而從法律制度上保障了電子交易安全,促進了電子商務和電子政務的發展,同時為電子認證服務業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律環境,為我國電子商務安全認證體系和網絡信任體系的建立奠定了重要基礎。
我國電子簽名法的起草,經歷了征求意見稿、草案和最終稿三個階段。整個起草過程也是對電子簽名這一新型核證技術認識逐步深化的過程。
1998年,聯合國在頒布《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商務示范法》兩年后啟動了《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簽字示范法》的起草工作。每年2月和9月分別在維也納和紐約討論《電子簽字示范法》的起草問題,參加國家由最初的十幾個逐步擴展到80多個國家。
我國于1999年開始跟蹤聯合國電子簽字的立法工作。當時的對外貿易和經濟合作部派遣代表團參加有關會議,并根據我國電子商務發展情況提出對示范法的起草意見。
2002年1月24日《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簽字示范法》正式通過。我國學者在更大范圍內對電子簽名問題展開了深入研究。
經過多年跟蹤和深入的研究與爭論,電子簽名在現代社會政務和商務活動中的重要作用逐步被各界人士所認識。 2002年國務院信息化辦公室下達了有關國家電子商務政策框架研究課題,對國際上,包括美國、OECD、日本、韓國、新加坡有關立法進展做了大量的研究,在國內也做了大量的實際調查。
《簽名法》起草工作的正式啟動可以追溯到2002年5月,當時由國務院信息化領導小組組織。次年4月,根據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國務院法制辦會同信息產業部、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開始接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征求意見稿)》的起草工作。
2003年6月,我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電子簽名法》的立法列入審查計劃,《電子簽名法(征求意見稿)》發至各地征求意見。 2004年3月24日,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電子簽名法(草案)》獲得原則通過,隨即被提交全國人大討論。
4月2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第一次對該法進行審議,并通過人大系統在全國征求意見。 所謂電子商務是指企業利用互聯網絡處理日常的業務、交易,即與供應商、顧客、銀行、分銷商和其他貿易伙伴的日常聯系。
美國學者Kalakota & Whinston認為,從通訊的角度來看,電子商務是利用電話線、電腦網絡來傳輸資訊、產品和服務;從企業流程的角度來看,電子商務是商業交易及工作流程自動化的技術應用;從服務的角度來看,電子商務是企業管理階層想要降低成本,同時又要提高產品品質及加速服務傳遞速度的一種工具;從網絡的角度來看,電子商務提供了網絡上的采購與銷售產品和提供服務的能力。 電子商務改變了傳統的買賣雙方面對面的交流方式,也打破了舊有的工作經營模式,它通過網絡使企業面對整個世界,為用戶提供全天候的服務。
近年來,以發達國家為先導的全球電子商務高速增長,到2003年全球企業對企業 (B2B)的網絡交易額將達3.2萬億美元。電子商務如此飛速的增長速度,使它帶來的商機是巨大而深遠的。
各國政府紛紛制定電子商務規劃,大力發展自己國家的電子商務建設。我國雖說這幾年電子商務炒得如火如荼,但在實際推廣過程中,其效果還只是停留在電子商務的初級水平上。
這種情況有必要認真地分析其中的原因,從而研究適宜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對策,積極、穩妥地推進電子商務的發展。本文通過對我國目前電子商務的現狀的分析,提出目前我國電子商務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基于此,文中更進一步探討相應的對策。
一、我國電子商務的現狀 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起源于70年代的EDI應用,我國海關是最早引入EDI進行報關,經過幾年的完善發展目前企業可以通過上網申請報關。電子商務迅速發展始于Internet的商用發展,從1998年資料界和媒體宣傳電子商務的概念開始算起,在短短的兩年間,中國的電子商務已從啟蒙階段迅速進入實施階段,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研究表明,截至2000年7月,中國的網上商店由1998年底的100多家已發展至近1000家,并以平均每天兩家以上的速度增長。
發展的區域從北京、上海、廣州等少數城市向沿海和內地各大城市擴展,許多傳統行業的工業和商業企業也開始登上電子商務的舞臺,目前電子商務活動發展較快的是網上銷售。
《電子商務法律》于 2004年01月01日出版。
共分五編十五章,分別就電子商務法律概論、電子商務相關節點的法律制度、有關電子商務企業法律制度等五方面進行論述。共分五編十五章,分別就電子商務法律概論、電子商務相關節點的法律制度、有關電子商務企業法律制度等五方面進行論述。
第一編 電子商務法律概論 第一章 電子商務法律概論 第一節 電子商務法律概貌 第二節 網絡法律概貌 第三節 計算機法律概貌 第二章 電子商務與網絡立法概論 第一節 美國電子商務與網絡立法概述 第二節 聯合國及有關國際組織電子商務與網絡立法概述 第三節 其他國家(地區)電子商務與網絡立法簡介 第四節 我國電子商務與網絡立法概論 第二編 電子商務相關節點的法律制度 第三章 網站規范管理 第一節 網站名稱注冊規范管理 第二節 經營性網站備案登記規范管理 第三節 網站案例評析 第四章 域名規范管理 第一節 互聯網(中文)域名規范管理 第二節 中國互聯網絡域名注冊規范管理 第三節 域名爭議解決辦法 第四節 域名爭議解決程序 第五節 NSI域名爭議政策 第六節 域名案例評析 第五章 電子信箱(電子郵件)規范管理 第一節 電子郵件發送商業信息行為規范 第二節 垃圾郵件處理、反垃圾郵件和拒收垃圾郵件指南 第三節 美國1997年版電子郵件保護法 第四節 美國電子郵件使用者保護法案 第五節 電子郵箱(電子郵件)侵權案例評析 第三編 有關電子商務企業法律制度 第六章 互聯網信息服務企業規范管理。
國家工商總局發布了《網絡交易管理辦法》(60號令),自2015年3月15日起實施。《辦法》加強了對消費者的保護力度,加大了電子商務企業的責任和義務。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辦法》明確適用范圍為對互聯網(含移動互聯網)上的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進行規范,不包括電視購物、電話購物等。
第二,《辦法》明確了電子商務市場準入規則,即從事電子商務的主體只有實名制自然人或者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企業,不得無照經營;對于從事平臺類電子商務的,只能是依法登記的企業法人。
第三,強化了電子商務企業的法律責任,例如,規定開展自營業務的第三方交易平臺必須以顯著方式對平臺自營部分和其他經營者經營部分予以區分和標注。
第四,加強了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例如,新設第十六條即“網購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
《電子商務法律》于 2004年01月01日出版。共分五編十五章,分別就電子商務法律概論、電子商務相關節點的法律制度、有關電子商務企業法律制度等五方面進行論述。共分五編十五章,分別就電子商務法律概論、電子商務相關節點的法律制度、有關電子商務企業法律制度等五方面進行論述。
第一編 電子商務法律概論
第一章 電子商務法律概論
第一節 電子商務法律概貌
第二節 網絡法律概貌
第三節 計算機法律概貌
第二章 電子商務與網絡立法概論
第一節 美國電子商務與網絡立法概述
第二節 聯合國及有關國際組織電子商務與網絡立法概述
第三節 其他國家(地區)電子商務與網絡立法簡介
第四節 我國電子商務與網絡立法概論
第二編 電子商務相關節點的法律制度
第三章 網站規范管理
第一節 網站名稱注冊規范管理
第二節 經營性網站備案登記規范管理
第三節 網站案例評析
第四章 域名規范管理
第一節 互聯網(中文)域名規范管理
第二節 中國互聯網絡域名注冊規范管理
第三節 域名爭議解決辦法
第四節 域名爭議解決程序
第五節 NSI域名爭議政策
第六節 域名案例評析
第五章 電子信箱(電子郵件)規范管理
第一節 電子郵件發送商業信息行為規范
第二節 垃圾郵件處理、反垃圾郵件和拒收垃圾郵件指南
第三節 美國1997年版電子郵件保護法
第四節 美國電子郵件使用者保護法案
第五節 電子郵箱(電子郵件)侵權案例評析
第三編 有關電子商務企業法律制度
第六章 互聯網信息服務企業規范管理
電子商務是20世紀90年代才出現的新生事物。這種影響全球的新經濟模式與傳統商務相比有諸多優越性。西方發達國家雖然發展迅速,但均款形未成熟的安全運營模式。鑒于電子商務在世界范圍內正在和已經對各國經濟發展帶來深刻的影響,特別是我國加入WTO后,為迎頭趕上世界電子商務的發展,當前急需解決的電子商務安全問題,除技術范圍和管理體制問題外,電子商務的立法配套則是一個主要問題。
一、我國電子商務立不現狀與問題
目前,我國電子商務立法僅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中第11條關于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及第33條關于當事人采用數據電文訂立合同可以要求簽訂確認書的規定。前者確認了電子合同的合法性,后者涉及電子合同生效的要件。另外,《合同法》第16條、第26條、第31條規定了電子合同要約的生效時間、承諾的生效時間及合同成立地點。但是,僅有以上規定,電子合同仍無法操作。
1.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在擬訂《電子商務示范法》(以下簡稱《示范法》的過程中,曾考慮到各國法律對傳統貿易形成的規定,建議采用功能等同法賦予電子商務與傳統商務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但我國擬訂《合同法》有關條款時,把這種功能等同法演變為形式等同法,與《合同示范法》有關條文不相適應。
2.電子合同歸入書面形式之后引起的第一個問題是電子簽名的價值。其表現形式是通過計算機網絡,借助數據信息完成的,可以是數字或是符號,與手書簽名沒有內在聯系。但我國《合同法》避開了電子簽名問題,提出另一辦法,即簽訂確認書。這實際是繞開了必須有確定身份的電子簽名的問題,簽訂確認書并不能使電子合同完成簽字人或依賴方認證的要求,電子合同也根本無法擺脫手書簽名法律的束縛。
3.電子合同歸入書面形式后引起的又一問題是電子證據的效力。電子證據在訴訟中能否被法院采納為證據。我國《合同法》沒有規定。按現行法規,書面形式的證據必須是有形的書面文件(包括合同、單據),而且必須是原物。而電子證據使用的是磁性介質,其打印出來的書面形式充其量也僅是復印件而已,當所有的電子證據都可能失去效力時,有誰敢用電子手段同我國做生意?
4.電子合同歸入書面形式的第三個問題是電子認證及標準。我國沒有對電子證據、電子簽名政策做出法律規定,又由于電子合同的書面形式引發一系列問題后發生了電子商務糾紛,法官認證的標準和依據只能是傳統貿易法律的規定,而在傳統貿易法律根本不能運用于電子商務這一新的貿易方式的情況下,法定的自由裁量權便可能無限制的擴大,電子商務的法治就可能成為空話。
二、對電子商務立法的幾點建議
1.電子商務立法應遵循的原則,一是要具有普遍性和超前性;二是要具有國際性和統一性;三是應具備隨動性。
2.我國電子商務立法的運用范圍,應包括電子合同的效力問題、電子支付及金融管理、稅收與保險、網絡管理與信息安全保護、電子證據與電子簽名的法律認定、政府的強制性措施及審查機制、市場準入規則、知識產權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司法的國際管轄和國際協助等等。
3.我國可由中國電子商務中心負責成立一個電子認證審查委員會,對電子認證行業的標準進行開發、制定或修改,并且負責對各認證機構進行審查、確認、頒證,對其采用的密碼、標準進行規范。
4.建議在參考國際《示范法》的前提下,根據我國加入WTO后的國情,制定一部用以規范電子商務活動方面的法律或法規,即《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管理條例》,以解決上述存在的問題和弊端。
電子商務及法律受到法學思維和法律實務的基本訓練,具有運用法學理論和方法分析問題和運用法律管理事務與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具有較強的網站的建設管理及在商務中應用的能力,以及特許經營體系設計、構建和運營管理實際操作能力。
一、知識能力:
1、掌握信息科學與技術的基本知識;
2、掌握管理學的基本理論和工商管理的基本知識;
3、掌握電子商務相關的基本法律知識;
4、掌握電子商務的實際技術與技能;
5、了解電子商務的運作過程;
6、了解電子商務和企業運營管理的最新進展與發展動態;
7、熟練掌握英語語言應用能力;
8、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
二、電子商務與法律專業:
電子商務是建立在計算機網絡基礎上的極具變革性的商業運營模式。隨著Internet的發展,Internet已成為全世界規模最大、信息資源最豐富的計算機網絡。Internet本身具有的開放性、全球性、虛擬性、自由性的特點,也成為電子商務的內在特征。電子商務的本身屬性決定了它必然會沖擊原有的法律體系,出現一系列新的法律問題。
如果沒有一個成熟的、統一的法律系統來仲裁電子商務的各種糾紛,人們對電子商務就會望而卻步。世界各國多年的立法實踐經驗成果相當豐富,我們應充分借鑒和吸收成功經驗,服務于中國的電子商務立法。
電子商務及法律專業旨在培養既具有現代信息科學技術的方法與手段,又具有扎實的法律與管理理論基礎,能在較寬的領域從事電子商務運作與管理、開展商務活動的復合型人才。
三、電子商務與法律書籍:
《電子商務與法律》是2001年人民郵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覃征。主要講述了本書針對電子商務活動中出現的法律問題,從現行法律適用中遇到的挑戰及立法上出現的盲區出發,分為八章進行研究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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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參加一個保險行業的沙龍活動,到場的全部是保險行業的高管以及電銷的負責人。受到主辦方的委托,齊寧網絡營銷策劃進行了電子商務網絡運營的流程分析與分享。分析了主流行業B2C的運營模式以及推廣方法。感覺當時的會場氛圍對于保險電子商務化非常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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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現在電子商務的發展已經成為一種趨勢,未來幾十年將是電子發展的高峰期,并且今天的雙十一僅一天就賣出去了1024億,所以無論是個人還是商家來說,只要運營的好,電子商務的前途無可限量。 1、智能化趨勢?可視為電商在縱向上的發展。伴隨軟硬件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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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國化妝品監管領域的主要行政法規將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 此外,一些部門規章將于明年實施。《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它將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它將...
1.請問電子合同有哪幾個法律問題及哪些要求 電子商務交易的法律不完善已嚴重影響了電子商務的發展,出現了一些相關法律問題。就電子合同含義及特征作了闡述,對電子合同具體法律問題作了剖析,就電子合同簽定、認定、支付、電子簽名等法律問題作了淺析,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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