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2016年2月5日,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指引》,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應當提交法律意見書;律師審查制度被正式引入私募監管、規范之中。
法律意見書敢隨便出,隨便出的法律意見書敢隨便用嗎?我們還是先一起研究一下意見書背后的私募監管邏輯吧。
一、大背景
法律意見書指引出臺的大背景是,私募市場已經:
1、足夠繁榮昌盛
管理人超過2.6萬家,基金超過2.8萬只,規模認繳超過5萬億,實繳超過4萬億。
2、足夠亂象叢生
約70%的私募管理人沒有在管產品;大量非法私募大規模非法集資;大量私募機構沒有內控制度,暗箱操作、利益輸送,侵害投資人利益。
3、足需快速洗牌
2015年后半年,私募管理人以每月2000家以上的速度遞增,大量僵尸戶存在,大量私募管理人打著協會背書的旗號招搖撞騙。
二、法律意見書:到底是出意見,還是促規范
研究一下就會知道:
1、2016年初,私募監管迅速強化,基金業協會自律規則迅速豐富,內控、信披指引已經出臺,募集、外包、投顧規則即將出臺。
2、基金業協會“中基協發〔2016〕4號”文的出臺,明顯是要限時完成不規范私募管理人的清理,給出的時限多在年中,最晚不會超過年底。
3、私募管理人提交法律意見書被分為三種情況:一是新申請登記的管理人;二是已登記尚未無備案產品且需要備案產品的管理人;三是已登記、有已備案產品且尚需備案新產品的管理人。前兩種情況為必須提交法律意見書,第三種情況是協會決定是否提交法律意見書。同時還規定,限時內無備案產品的私募管理人將被注銷。這基本上等于宣告了所有私募管理人均要提交法律意見書。
歸納一下:快速豐富監管規則,對管理人限時整改,要求提交法律意見書,無法律意見書業務幾乎無法推進……這邏輯已經很清楚:法律意見書只是形式,內容是將律師引入,快速大規模自查、整改、規范;與之對應的是快速淘汰、洗牌!
在這一邏輯下,再讓我們審視一下《法律意見書指引》,看看到底審什么吧?
三、法律意見書審什么
《法律意見書指引》列了十四項內容,貌似繁雜、分散。實際上,所有的內容均指向一個內容:合規、規范!從資金募集,到項目投資,到團隊管理;從人員,到內控,到信披。你會發現,這是一個全流程、立體式的規范要求。
四、律師該干什么
在法律意見書上簽個字嗎?當然不是這么簡單。律師真正要做的是:
1、協助私募管理人完成自查,律師可以把這叫做盡職調查
2、幫助私募管理人完成整改
這才是最難、最復雜、最重要的工作內容!不僅關系到自身的安危,還關系到管理人是否會被紅線罰下;不僅是要審查材料,更需要的是幫管理人構建制度與合規體系。
這次整改,已經不可能再是以前范本的復制粘貼了事;是需要徹頭徹尾的協助管理人完成制度構建,將私募管理人在籌建階段欠下的不規范之債全部還上。
3、督促管理人規范經營
4、最后才是在形式上出個法律意見,蓋章簽字。
簡言之,法律意見書形式之下,實質的工作內容有三個:自查(盡調)+整改(規范)+法律意見,且以前兩個為主、為重、為核心!
五、必須注意的是:律師也在被監管之列
《法律意見書指引》引言及前三部分對律師提出了要求,必須重視的是:
1、明確了公示信息中會列明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及律所信息,這意味著律師被納入統一監管,注意,我說的是監管!
2、明確了律師的業務準則是“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業務的執業規范”,這意味著嚴格程度與IPO無異;這更意味著,如出現問題,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可能從此被證券業務禁入。
這邏輯再清晰不過了:律師被送了一塊蛋糕,但必須要擔起私募規范的責任。
2萬多家私募管理人,50多萬從業人員,讓監管層手把手去教如何規范是不現實的事情;但讓全中國的律師及私募機構法務聯合起來,協助規范,則可能是私募行業快速規范,并快速培養一批合規人才。
律師接到了一份禮物,也要有共促私募行業發展的責任擔當!
六、基調與趨勢已定,不該有任何僥幸心理
很顯然,目前的基調與趨勢是:
1、從嚴:標準把握上從嚴
2、從緊:發展趨勢上從緊
3、從速:規范要求上從速。
這已經沒有任何商量和猶豫的余地,沒有任何僥幸心理的生存空間。
七、如何應對
當規范成為生命線,我們最明智、最經濟的選擇就是規范!
對律師而言,認真研習監管規則,扛起責任擔當,協助私募規范。
對私募機構而言,立即開始自查,快速完成規范,以后合規運營。
私募共同體應該問的是:你/我有能力完成(或協助完成)規范嗎?而不是誰的法律意見書便宜!
來源:PE實務
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法律意見書該如何出具(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需要,基金產品備案不需要。大家知道,從事私募基金業務,一般有兩個備案,一是管理人備案,一是基金產品備案。在這里大家需要了解的是,這兩個備案都是行業管理性備案,不作為私募基金業務運...
導讀:從2014年初私募備案制實施到現在,私募基金行業僅用了幾年的時間,便完成了對公募基金近20年歷史的超越。而任何一種投資,或多或少都存在一定的風險性。隨著私募投資的不斷發展,各種問題也隨之顯現,風險控制也成為私募投資的重中之重。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代銷規定有哪些 私募基金的銷售主體有著十分嚴格的限制,當前主要有兩類:一類是在基金業協會進行備案的私募管理人;另一類則是需要在證監會注冊并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同時也是中國基金業協會會員的機構。因此對于能夠從事私募基金代銷的主題而言...
新三板知識 新三板的融資功能是吸引眾多中小企業掛牌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中定向增發作為主要的融資渠道尤為新三板掛牌公司所親睞。根據股轉系統公開披露的市場快報統計:2014年全年,新三板掛牌公司股票發行累計329次,發行數量26.52億股,募集金...
1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項變更專項法律意見書適用情形:(一)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變更控股股東;(二)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變更實際控制人;(三)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變更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四)中國基金業協會認定...
一、私募基金募集規模限制是如何的 我國對于私募基金管理規模沒有限制性規定,僅對合格投資者的人數進行了規定。 據了解,在監管規模上,《暫行辦法》規定了相對低的門檻。要求證券資產管理規模超過1億元的機構應當到基金業協會進行登記。這些機構不僅包...
1.資管計劃管理人需要做私募投資管理人備案嗎 相關法律法規 資管計劃的全稱是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是融資工具的一種,也是為投資者提供的一種增值理財服務,就其定義來講,顧名思義就是集合投資人的資產,由專業的操作人(券商)進行管理,按照約定的投資方...
不可否認,中國大陸私募基金業開始邁入一個精細化管理的時代,對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今,相當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面臨一個迫切的問題:為了合規,缺有證的高管。雖然監管層提供了大量的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機會,但是不得不承認基金從業...
1.私募投資的私募基金法律法規 為進一步規范股權基金管理公司股東行為,加強對股權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及股權處置的監管,保證股權轉讓有序進行,鼓勵有實力、講誠信、負責任、有長期投資理念的機構參股基金管理公司,維護基金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保護基金份...
醞釀已久的資管新規終于靴子落地,4月27日,經國務院同意,《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正式發布。對比征求意見稿,《指導意見》主要在過渡期、凈值化轉型的估值方法、對私募產品分級限制等方面作出修改,規定相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