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2、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3、仲裁合同當事入協商不成,不愿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4、訴訟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后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產生的糾紛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最后由用人單位和派遣單位協商解決。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
用人單位與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各類職工在用人單位享有的權利是平等的。 用人單位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 如你們單位的情況,實際上你們單位已經與該臨時工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如果是臨時工自動離職的,只要你付清工資即可; 如果你們是合法解除的則給付經濟補償金(可協商補償數額); 如果是違法解除,單位可以選擇與勞動者協商解決賠償事項(賠償數額并不一定要按法律規定......

公務員醉駕不起訴單位不知道 公務員醉駕不起訴單位不知道,但如果酒駕撞死人,把人送去醫院監護,公安機關肯定會注銷公安機關牌照的。怎么注銷,要按當時的情況來定,可能是停職一段時間之類的,最起碼要相當于出警的警察都不是現役軍人,這是比較...
摘自 | 勞動法行天下廈 門 市 中 級 人 民 法 院廈門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文件廈中法【2017】96號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 廈門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發《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的通知各區法院、各區勞動人事爭議...
用工單位與勞務分包單位之間的合同爭議,不屬于用人單位和職工間的勞動爭議糾紛,而屬于民事合同關系,所以不能夠申請勞動仲裁,應該通過法院訴訟途徑解決。 具體的糾紛處理方式: 1、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施工企業與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簽定的勞務分包合同。...
用工單位與勞務分包單位之間的合同爭議,不屬于用人單位和職工間的勞動爭議糾紛,而屬于民事合同關系,所以不能夠申請勞動仲裁,應該通過法院訴訟途徑解決。 具體的糾紛處理方式: 1、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施工企業與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簽定的勞務分包合同。...
用工單位與勞務分包單位之間的合同爭議,不屬于用人單位和職工間的勞動爭議糾紛,而屬于民事合同關系,所以不能夠申請勞動仲裁,應該通過法院訴訟途徑解決。 具體的糾紛處理方式: 1、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施工企業與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簽定的勞務分包合同。...
1、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單位有與勞動...
用人單位合并、分立的,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如需要裁員,需要依法辦理,并給予勞動者相應的補償、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
律師違法犯罪如何處理 律師違法犯罪如何處理呢?(一)訴訟行為是否違法?(二)何種程度違法?律師違法犯罪處理如下:1.向當事人支付律師費違法。合同無明確規定,律師服務費用是雙方的意思自治,當事人同意對方拿出一部分律師費用作為違約金,...
工傷后遺癥致死如何處理 工傷后遺留的后遺癥也算工傷,法律中已作了明確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相關知識: 工傷賠償 工傷鑒定以后,就可以依據鑒定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