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7條規定: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35條規定: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所以,在發生鐵路運輸合同糾紛時,應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由原告選擇具體地方的鐵路運輸法院進行訴訟請求。...
您好,在運輸合同中,不論是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還是聯合運輸合同的糾紛,因此而提出的訴訟,一般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在諸多形式的運輸中,有兩個運輸方式而成立的合同是例外。其一,如果是海上運輸而產生的糾紛,應當由海事法院管轄;其二,如果是鐵路運輸合同的糾紛以及與鐵路運輸有關的侵權糾紛,應當由鐵路運輸法院管轄。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應參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即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33條規定,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民訴法司法解釋第28條第2款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合同買賣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
向被告方所在地法院起訴,或者借款地法院起訴,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第二十二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勞動仲裁原則上是屬地管轄,一般是由勞動仲裁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勞務合同涉及到兩個當事人(用人單位和派遣單位),具體要看涉及訴訟對方當事人是誰,可以到被告當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訴訟涉及到兩個當事人的,則兩個法院都有管轄權;也可以向...
向被告方所在地法院起訴,或者借款地法院起訴,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
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在生活中,比較常見的是財產保險合同糾紛和人身保險合同糾紛。當事人因財產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運輸中的貨物,可以由該運輸工具的登記注冊...
買賣合同糾紛,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十八條 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
答案:D。分析:《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
房屋買賣合同的管轄法院,按照房屋所在地確定管轄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八條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的不動產糾紛是指因不動產的權利確認、分割、相鄰關系等引起的物權糾紛。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
向被告方所在地法院起訴,或者借款地法院起訴,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
勞務合同發生糾紛管轄法院:勞動爭議仲裁委員 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
您好,應從勞務分包合同本質確定管轄法院。勞務作業分包是將簡單勞動從復雜勞動剝離出來單獨進行承包施工的勞動。其自身具有特征既不是勞動合同,也不是在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勞務關系的合同,更不是企業或單位內部的勞務合同。勞務分包合同是基于建設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