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但是要注意在實踐中怎樣理解分居兩年的概念。分居應該是因感情不和,分開的時間應該是滿兩年,這兩年必須是持續的。對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簡單的理解為分開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條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別居住。但是,這種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間的性生活。他們可以利用種種辦法,來滿足夫妻之間的相互需要。所以,作為法定應準予離婚的夫妻分居的實質,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并持續長達兩年。...
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但是要注意在實踐中怎樣理解分居兩年的概念。分居應該是因感情不和,分開的時間應該是滿兩年,這兩年必須是持續的。對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簡單的理解為分開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條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別居住。但是,這種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間的性生活。他們可以利用種種辦法,來滿足夫妻之間的相互需要。所以,作為法定應準予離婚的夫妻分居的實質,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并持續長達兩年。...
目前新婚姻法沒有規定分居多長時間可以自動離婚,都需要去法院申請訴訟離婚,或者夫妻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然后去民政局領取離婚證。婚姻法規定:如果因感情不合分居兩年以上,是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但分居不是離婚的必要條件。離婚條件是夫妻感情確實破裂。 我國《婚姻法》關于離婚的相關規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現在婚姻法規定,雙方分居兩年以后就可以自動解除婚約了,你們己經分開4年,可以直接去跟法院說明這個情況,就可以離掉了 ...
目前新婚姻法沒有規定分居多長時間可以自動離婚,都需要去法院申請訴訟離婚,或者夫妻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然后去民政局領取離婚證。婚姻法規定:如果因感情不合分居兩年以上,是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但分居不是離婚的必要條件。離婚條件是夫妻感情確...
2年 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夫妻提出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離婚理由,這條法定的離婚理由由兩個必備要件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離婚理由。 兩個必須要件是: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滿...
在我國沒有自動離婚一說。如果雙方想離婚,必須按照程序,選擇訴訟離婚,或者雙方協議離婚。 同時,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法院可以判決雙方離婚。但是,當事人要清楚,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為法院判決雙方...
現在有的夫妻是以分居的方式來離婚的,那么分居多久能夠自動離婚呢?多數人會認為夫妻分居滿2年就可以自動離婚,這個觀點是錯誤的,是人們對法律條文的誤解。 在我國法律上,從來就沒有自動離婚的規定,離婚有且僅有兩...
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但是要注意在實踐中怎樣理解分居兩年的概念。分居應該是因感情不和,分開的時間應該是滿兩年,這兩年必須是持續的。對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簡單的理解為分開居住。...
1、我國沒有自動離婚一說,需要辦理離婚登記后才不是夫妻; 2、離婚登記手續: (1)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離婚登記。申請時,應持居民身份或戶籍證明和《結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沒有分居二年或多少年就一定自動離婚這個說法,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就是:夫妻感情已決裂。 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夫妻提出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離婚理由,這條法定的離婚理由由兩個必備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