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對盜竊罪設定了三個量刑階梯,具體規定如下: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山西省根據省情確定了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
山西省: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元為起點;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1萬元為起點;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5萬元為起點 根據2013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區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
一、詐騙立案金額新標準: (一)詐騙價值6000元不滿10萬元(電信詐騙3000元不滿3萬元)為數額較大,應予立案追訴,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 (二)詐騙價值10萬元(電信詐騙3萬元)不滿50萬元為數額巨大,或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詐騙價值50萬元以上為數額特別巨大,或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偷盜立案金額新標準: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為起點。 處......

公安部關于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 公安部1992年1月下發的《公安部關于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對立案標準的規定: 公安機關凡接到報警的盜竊案件,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應受理、登記并認真查處。 其中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
公安部關于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 公安部1992年1月下發的《公安部關于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對立案標準的規定: 公安機關凡接到報警的盜竊案件,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應受理、登記并認真查處。其中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
公安部關于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 公安部1992年1月下發的《公安部關于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對立案標準的規定: 公安機關凡接到報警的盜竊案件,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應受理、登記并認真查處。其中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
公安部關于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 公安部1992年1月下發的《公安部關于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對立案標準的規定: 公安機關凡接到報警的盜竊案件,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應受理、登記并認真查處。其中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
公安部關于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 公安部1992年1月下發的《公安部關于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對立案標準的規定: 公安機關凡接到報警的盜竊案件,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應受理、登記并認真查處。其中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
公安部關于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 公安部1992年1月下發的《公安部關于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對立案標準的規定: 公安機關凡接到報警的盜竊案件,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應受理、登記并認真查處。其中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
公安部關于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 公安部1992年1月下發的《公安部關于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對立案標準的規定: 公安機關凡接到報警的盜竊案件,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應受理、登記并認真查處。其中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
公安部關于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 公安部1992年1月下發的《公安部關于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對立案標準的規定: 公安機關凡接到報警的盜竊案件,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應受理、登記并認真查處。其中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
公安部關于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 公安部1992年1月下發的《公安部關于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對立案標準的規定: 公安機關凡接到報警的盜竊案件,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應受理、登記并認真查處。其中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
公安部關于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 公安部1992年1月下發的《公安部關于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對立案標準的規定: 公安機關凡接到報警的盜竊案件,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應受理、登記并認真查處。其中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