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根據《物權法》第152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宅基地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而且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侵犯。宅基地是可以轉讓的,宅基地轉讓作為農村土地流轉的一種對于農村經濟的發展起著很大的作用。那么宅基地轉讓的效力如何?其轉讓的手續和條件是什么呢?宅基地轉讓最新法律規定是什么?更多宅基地轉讓相關知識,請閱讀下文詳細了解: 農村宅基地可以轉讓嗎 ......
宅基地過戶應滿足的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征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隨房一并轉讓。 宅基地過戶程序 1.原宅基地和現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員會申請; 2.村委會向國土資源所申請; 3.國土資源所地籍調查,或國土局地籍調查,公示十五日。 過戶由所報國土資源局審批,需提交材料如下: 1.原土地使用者身份證明; 2.現土地使用者身份證明; 3.變更理由; 4.集體土地使......
宅基地轉讓條件和除外條件,以及宅基地轉讓的合同無效的情況有哪些?對于買受人已經翻建、擴建房屋的情況,應對其添附價值進行補償,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宅基地轉讓的法律規定 1、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概念: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民為建自有房屋對集體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權利。其權利主體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具有身份屬性,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福利性質。 2、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 從受讓的主體上,可以分為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和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轉讓。 如果受讓方也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經過集體經濟組......
關于農村房屋買賣合法: 一、我國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僅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這一條規定的目的在于禁止村民多占宅基地,以免農村土地過多地被用于宅基地,從而保證耕地的數量不至于減少。該規定不是禁止或限制村民轉讓其宅基地。 二、從法律關系來說,農村私房系農民個人的合法財產,國家保護個人的房屋所有權,所有權人有合法的處分權。①房屋所有權不能離開土地使用權而單獨轉移,如果以宅基地使用權禁止轉讓為由而否定房屋所有權轉讓,不僅剝奪了房屋......

宅基地轉讓條件和除外條件,以及宅基地轉讓的合同無效的情況有哪些?對于買受人已經翻建、擴建房屋的情況,應對其添附價值進行補償,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宅基地轉讓的法律規定 1、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概念: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民為建自有房屋對集體...
城鎮戶口的居民是否可以購買農村宅基地?宅基地如何進行轉讓?宅基地糾紛怎么處理? 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的提速,加上讀書、外來務工等原因發生的大規模人口流動,越來越多的人口涌向了城市并完成落戶。城市的房價高、消費高,相反農村的房價低、消費低。于...
國家土地局關于《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繼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所有權不能繼承,但可以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 農村宅基地房屋繼承條件: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
關于農村房屋買賣合法: 一、我國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僅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這一條規定的目的在于禁止村民多占宅基地,以免農村土地過多地被用于宅基地,從而保證耕...
公民的房屋屬于個人的合法財產,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是可以繼承的。 不論是公務員,還是其他人,都可以按照繼承法的規定享有繼承權。 我國憲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確規定,農村宅基地屬于集體所有。 根據這一規定,所有農村居民的宅基地所有權都屬于村集體。...
現行關于房屋買賣的所有法律、法規和規章都只適用于城市,專門針對農村房屋買賣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基本沒有,因此我們只能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尋找依據。根據2007年10月1 日開始實施的《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
關于農村房屋買賣合法: 一、我國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僅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這一條規定的目的在于禁止村民多占宅基地,以免農村土地過多地被用于宅基地,從而保證耕地的數量...
關于農村房屋買賣合法: 一、我國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僅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這一條規定的目的在于禁止村民多占宅基地,以免農村土地過多地被用于宅基地,從而保證耕地的數量...
關于農村房屋買賣合法: 一、我國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僅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這一條規定的目的在于禁止村民多占宅基地,以免農村土地過多地被用于宅基地,從而保證耕地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