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裁定書與執行和解協議哪個效力高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執行和解協議本身是沒有強制執行力的,如果要執行和解協議,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所以法院裁定書效力高于和解協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九條?被執行人一方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申請執行人可以申請恢復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也可以就履行執行和解協議向執行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申請恢復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期間的規定。
當事人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申請恢復執行期間自執行和解協議約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
民事執行的基本原則
1、執行合法原則
民事執行活動必須以生效的法律文書為依據,依法定程序和方式并遵守實體法的規定進行。
2、執行當事人不平等原則
當事人雙方地位不平等,權利義務有差別。
3、執行適度原則
也稱比例原則,執行措施必須是必要而適度的,要求對被執行人的執行必須控制在合理的限度內,在執行目的與執行措施之間、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利益之間保持合理的平衡:一方面把債務人的痛苦降到最低點,另一方面確保債權迅速、充分的得到實現。
4、執行窮盡原則
法院根據債權人的請求,為了實現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權利,窮盡各種執行方法、措施和途徑,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了必要的調查、審計,依法采取了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等執行行為,在履行了上述程序后仍不能滿足權利人利益的,法院才能裁定終結執行程序。
執行和解,是指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就執行標的的一部或全部,自愿協商達成如何執行的協議。 對執行和解協議的效力,有的學者認為執行和解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執行和解協議是當事人之間自行和解的結果, 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仍要按原法律文書執行,只...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修正)》(以下簡稱“《執行和解規定》”)的規定,執行和解協議是指當事人自愿協商達成的,依法變更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義務主體、履行標的、期限、地點和方式等內容的和...
可以撤銷,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可以。 1、對于和解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依法進行變更。 2、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
與公司的合同種類糾紛有很多種,例如,買賣合同糾紛、服務合同糾紛、運輸合同、勞動合同等等。對于合同糾紛,大家可以選擇的途徑解決如下:1.和解。和解是由爭議各方根據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和各方實際情況,自行協商而不需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糾紛的方式。和解...
當事人之間的訴訟外和解協議并不具有強制執行力,一方因達成和解而撤回上訴的,一審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應當執行一審判決。并且,訴訟外和解協議中排除一方強制執行申請權的約定有悖公平正義,應當無效。 案情 原告王*紅為與被告顧*陽買賣合同訴至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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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撤銷,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可以。 1、對于和解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依法進行變更。 2、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
1.恢復執行 法律依據 高手幫忙,重謝 執行和解協議應作為恢復執行的依據 執行和解協議是指在執行程序中,雙方當事人通過平等協商,就變更執行依據新確定的給付標的,標的物及其數額、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達成合意,從而結束執行程序的一項法律制度。...
張三和王五因債權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裁定,王五必須在2015年5月31日前一次性向張三支付10萬元,但王五直到2015年9月才償還。與此同時,張三和王五就債權糾紛達成和解,并達成和解協議。 1、和解協議與法院判決的關系 本案不僅有法...
與公司的合同種類糾紛有很多種,例如,買賣合同糾紛、服務合同糾紛、運輸合同、勞動合同等等。 對于合同糾紛,大家可以選擇的途徑解決如下:1. 和解。 和解是由爭議各方根據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和各方實際情況,自行協商而不需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