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患糾紛賠償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即無論是醫療事故還是醫療過錯,只要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就得賠償。同時,改變了以往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即完全由醫療機構舉證證明自己“清白”才能免責的做法,轉為必須由患者證明醫療機構有過錯,否則醫療機構免責。下列情形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
醫療糾紛是指基于醫療行為在醫方(醫療機構)與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親屬)之間產生的醫療過錯、侵權與賠償糾紛。醫療糾紛通常是由醫療過錯引起的。醫療過錯是指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等醫療活動中的過錯。這些過錯往往導致病人的不滿意或造成對病人的傷害,從而引起醫療糾紛。
除了由于醫療過錯引起的醫療糾紛外,有時,醫方在醫療活動中并沒有任何疏忽和失誤,僅僅是由于患者單方面的不滿意,也會引起糾紛。這類糾紛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醫學知識,對正確的醫療處理、疾病的自然轉歸和難以避免的并發癥以及醫療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無道理的責難而引起的。亦有人稱之為醫療侵權糾紛,即醫療服務的提供者與接受者之間對醫療行為及其后果是否侵權及侵權責任的爭議。
醫療糾紛包括醫療事故糾紛和其他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糾紛指醫患雙方就具體醫療事件是否構成事故、應否賠償、怎樣賠償產生的糾紛。
其他醫療糾紛包括經過醫療事故鑒定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醫療糾紛、不申請醫療事故鑒定的醫療糾紛、醫學會不予鑒定的醫療糾紛。
醫療民事糾紛與其他民事糾紛一樣,屬于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屬民法的調整范疇。根據“私法自治”的原則,通常情況下,國家不予干預,因此,雙方當事人可以就醫療糾紛進行協商,也可以進行民間調解和行政調解,從理論上講,醫療合同糾紛也可進行仲裁解決,但目前仲裁解決醫療糾紛還不受重視。
案例 農民佟某因做完手術后紗布被誤縫在體內而要求醫院賠償各種損失5萬元,醫院只同意賠償5000元,并說如果佟某不同意,連這5000元也得不到。后來雙方達成協議,由醫院一-次性賠償佟某5000元,此事就此了結,雙方均不得反悔。拿到賠償款...
一、醫療糾紛患方的維權途徑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46條的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時,有三條解決途徑可供選擇: 一是醫患雙方協商解決; 二是當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 三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從目前情況...
法官眼中的醫患糾紛是怎樣的: 8起調解成功,4起經引導,家屬自愿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該縣從2012年起每年大約50起醫療事故糾紛,降低到了現在20起以內,醫療事故糾紛發生率明顯降低,醫患糾紛高效化解,構建了和諧的醫患關系。 這些顯著成效取得...
構成醫療事故必須具備4個條件: 1、提供醫療服務的必須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 2、要有違法、過失行為; 3、必須有嚴重、明顯的不良后果; 4、違法行為與不良后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分首次鑒定和再次鑒定。 首次鑒定...
1.醫患糾紛法律法規有哪些 您好!最新的醫療糾紛法律法規如下:1、首先是《侵權責任法》第七章醫療損害責任。主要注意的點有:1、醫務人員過錯,必須向醫院追討賠償;2、醫療機構有三項免責事由(患者不配合、搶救生命垂危已經盡力、當時醫療水平所限)...
發生醫療糾紛,能和解的盡量和解解決,不能和解的才會考慮找衛生行政部門或者說訴訟解決,但是實際中存在一種情況,醫療事故雙方同意和解了,但是簽訂和解協議后卻想反悔,那究竟醫療糾紛和解后能反悔嗎? 一、醫療糾紛和解后能反悔嗎 在很多情況下,醫...
遇到醫療糾紛怎么辦明確醫患雙方的權利義務胡法官在談到醫患糾紛的處理時,認為醫患雙方對自身所享有的權利及應履行的義務并不十分清楚,也是引發醫患糾紛的深層原因。因此,醫患雙方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不僅是預防和減少醫患糾紛的重要措施,也是確認醫患雙...
醫療事故必須具備4個條件:1、提供醫療服務的必須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2、要有違法、過失行為;3、必須有嚴重、明顯的不良后果;4、違法行為與不良后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醫療事故鑒定程序: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分首次鑒定和再次鑒定。首次鑒定...
案情:2002年12月18日,原告胡某某在被告某醫院出生后,即被診斷為左臂臂叢神經損傷,后又發現睪丸血腫。被告隨即建議原告的父母帶其到上級醫院檢查治療,根據被告的建議,原告先后在章丘市婦幼保健站、濟南兒童醫院住院治療38天,花費醫療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