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這個合同對你很不利,因為合同是你們雙方自愿簽的 ,你只簽訂一年合同,如果合同上注明你有優先續租權還好,只要你繼續租,出租方是不能違約的,否則將賠償你相應的損失。如果現在房東叫你搬走,他已違約在先了,你可要求出租方賠償損失,但拖到1年后,你就沒有權利了。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就
房屋租賃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物地點為:
二、租用面積:建筑物使用面積約計 平方米。租賃物及附屬設施設備詳見交付清單:
三、租賃物用途:餐飲業。
四、租賃期限:共計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租金標準:第一年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第二年租金 元整。第三年租金 元整。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現有的水電設施,甲方收取水電費用的標準按區供水供電部門的實際收費執行,乙方必須按時交納。
七、付款方式:采用預交結算法。租房費用每年結算一次,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的租房費用亦在每年 月 日一次性支付。
八、履約保證:
1、乙方向甲方繳納風險抵押金 元整。期滿退場 日內無息退還。
2、在租賃期內,乙方應合法經營,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經營所需的工商、衛生、消防等一切營業手續,乙方照章繳納稅費并全部承擔辦理經營所屬證件的一切費用及年檢、抽檢等費用。
3、在租賃期間,甲方負責對租賃物的修繕。乙方應愛護房屋的設施、設備,不得損壞主體結構。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賃房屋(含內部設備、設施)毀損,乙方應負責維修或賠償。
4、租賃期內,乙方應按照消防部門要求自行設置消防設施,并嚴格遵守消防治安部門的有關規定,簽訂消防責任書,在乙方上班時間內發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民事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經雙方協商約定違約金為年租金的30%。
2、在租賃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將租賃的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在承租期內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繳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3%繳納滯納金,逾期超過十五天不繳納租金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4、租賃期內,乙方一般不能改變經營用途和范圍,如變更需雙方協商同意,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照月租金的0.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時,應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與否應在十日之內書面回函給乙方。如乙方單方面解除
租賃合同,屬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將該房屋收回,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
4、裝修及裝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畢后,乙方應完整將其房屋整體移交給甲方,不得拆除房屋裝修部分。
5、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結清房租、電費后,方可在兩天內搬遷完畢,否則按違約論處。
6、租賃期滿,租賃合同自然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兩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十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發生糾紛雙方協商友好解決。協商無效,提交租賃物所在地法院審理。
十二、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開始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夏、商時期,平輿為摯國,為古諸侯國之一,國君任姓,古城在今西塔寺,周朝時并入沈子國。因周文王之母太任歸省家書中有平輿抵達(即坐車平安回到娘家)字樣而得名。
周朝,周公之孫始封于沈,建立沈子國,古城在今射橋鄉古城村,公元前506年為蔡所滅。
戰國時期,沈地屬楚,為平輿邑。
秦朝,置平輿縣,治所在今平輿北射橋鄉古城村。
漢朝,平輿縣屬汝南郡。
三國時期,平輿縣屬魏,豫州汝南郡。
晉朝,平輿縣屬豫州汝南郡。
南北朝,廢平輿縣。
北魏,復置,治所在今平輿縣城西南。
北齊,廢。
隋朝,大業二年(606)復......
是平輿縣不是平玉縣;
平輿縣地理位置平輿位于河南省東南部兩省〔河南、安徽)三市 (駐馬店、周口、阜陽)結合處,具有獨特的區位優勢。土地總面積1282平方公里,轄5鎮12鄉2個街道辦事處,總人口95萬人,是中國車輿文化之鄉、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全國東西合作示范縣、全國防水防潮之鄉、國家衛生縣城、省級園林城市,連續兩年被評為全省平安建設先進縣。...
平輿司法可以鑒定字的時間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