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通則》第66條、第67條規定,代理人違法或越權代理,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負連帶責任。律師在從事訴訟和非訴訟業務過程中,因自身過錯行為或者案件本身的復雜性等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當事人利益受到損害、或者當事人的要求未得到滿足,主要表現為:
(1)工作失職造成當事人損失的賠償。
(2)對法律問題理解的偏差,造成錯誤。
(3)專業化程度低造成風險。如泄露商業秘密、遺失重要證據、訴訟請求不當、舉證錯誤、越權代理、延誤訴訟期限、對案件性質(案由)的判斷出現偏差、為企業提供法律意見不當或錯誤等等,當事人完全可能以此為由要求律師退還代理費和賠償損失。
(4)律師的不勤勉盡職、疏忽大意等過錯行為。如不慎將委托人提交的重要材料遺失,錯過了委托人的上訴期、舉證期、申請執行期等法定期間,導致委托人利益受損,或該爭取的權益未能爭取到,不該輸的官司輸了等,這些現象在實踐中時有發生。
(5)律師對所辦業務把關不嚴,或對新業務不熟悉,缺乏經驗,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律師函不嚴謹、不真實,導致委托人決策失誤造成損失等。這在辦理非訴訟業務時較常見,如有的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時對有關材料未認真核實,便出具了"經審查,有關材料真實有效"的法律意見書,這在近幾年開展的律師為銀行個人住房、汽車按揭貸款業務提供法律服務中容易發生,主要是對申請貸款的個人真實身份、實際收入的審查方面,律師大多僅是對材料進行形式審查,而未能做到實質審查,這就很容易給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帶來很大的執業風險,因為銀行審查是否發放貸款的一個重要依據便是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風險產生的主要原因
(一)當事人因素。一般情況下,律師在執業過程中與其當事人之間利益是一致的,雙方并無利害沖突。但這并不排除律師與某些當事人由于種種原因,之間會產生矛盾和對立。個別當事人為了自身利益,或者為了保全自己,把由于自身原因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的責任推卸給律師,而部分律師由于經驗不足,或者過分相信當事人,到頭來吃了啞巴虧,承擔了本不應該承擔的風險。比如,當事人未能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和信息,對某些關鍵問題的陳述前后不一導致律師工作中的判斷錯誤,事后又將責任推給律師。
(二)律師自身的原因。一方面,部分律師法律專業知識不扎實、不豐富,理論水平不高,實踐經驗和辦案能力不強,導致對一些案件的性質判斷錯誤,或者辦案程序出現錯誤,從而使委托人的利益遭受損失;另一方面,部分律師工作態度不端正,浮躁、不塌實、不謙虛,自以為是,甚至不懂裝懂,這樣工作就很有可能出現失誤,導致風險的產生或其他不良后果;再一方面,部分律師職業道德低下,執業紀律差,故意隱瞞事實,曲解法律,損害當事人或其他相關人的利益,從而引火燒身,承擔相應的責任和風險。
(三)管理方面的原因。管理方面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律師事務所對律師的管理,二是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組織對律師的管理。其中最主要的是律師事務所對律師的管理。現在部分律師事務所以創收的多少作為評價律師優與劣、強與弱的唯一標準,不重視對律師業務知識和辦案能力的培養和提高,不重視辦案質量,忽視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教育,沒有必要的管理制度與規定,缺乏對律師必要的監管。據了解,有的律師事務所幾個月不開一次全所律師大會,有的律師幾個月不到事務所,直到違了紀、違了法,甚至犯了罪,事務所才清楚明白。當然,個別地方的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組織對律師的監管不力,也是致使律師執業風險增大的一個原因。
(四)社會大環境中的一些消極因素的影響。一方面,部分執法機構和執法者將自己的執法行為與律師的執業行為對立起來,總認為律師是與自己作對的,對律師抱有歧視和偏見,在錯誤思想的驅使下,許多執法者甚至執法部門違法違紀對律師故意推委刁難,打擊報復,甚至采取極端措施;另一方面,部分執法或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依法辦事,徇私枉法,受賄索賄,逼迫或誘使律師違紀違法辦案;再一方面,部分社會公眾對律師也存在不正確的認識,認為律師就是靠專法律的空子,拉關系、走后門辦案,認為律師既然是當事人花錢請的,那么當事人的要求律師就應當無條件滿足,因此,當一些當事人的要求未得到滿足時,極易把不滿和怨恨發泄到律師身上,甚至直接侵犯律師的合法權益。
可以,但需與當事人協商,風險代理最高收費不得高于標的額的30%,若輸掉的話就拿不到錢。如果當事人愿意出高價,而律師又對案件有把握的話,雙方一般能夠達成風險代理協議。
律師大部分都愿意風險代理吧,我朋友委托的律師就是風險代理(曾彬彬律師,河南有道律師事務所的),我之前的案件也是委托的他,有的案件只適合風險代理。
險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與當事人之間的一種特殊委托訴訟代理,委托人先不預支付代理費,費用先由代理人預先墊付,案件執行后委托人按照執行到位債權的一定比例付給代理人作為報酬。 如果敗訴或者執行不能,代理人將得不到任何回報,無法收回預先墊付的費用;...
一、什么叫風險代理、什么是風險代理? 1.風險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律師在幫當事人打贏官司后當事人再支付律師代理費。2.風險代理收費是指律師事務所在接受委托時,只收取基礎費用,其余服務報酬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就委托事項應實現的目標、效果和支付...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發改價格〔2006〕611號)是2006年4月國家發改委、司法部共同印發的。你沒有說明你是什么勞動糾紛,一些勞動爭議是不能適用風險代理的,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于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感覺你說的...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發改價格〔2006〕611號)是2006年4月國家發改委、司法部共同印發的。 你沒有說明你是什么勞動糾紛,一些勞動爭議是不能適用風險代理的,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于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感...
可以是朋友介紹,也可以是自己上網查找,也可以直接到律師事務所。 ? 在決定請律師之前,需要了解該律師的背景,尤其是該律師是否從事過當事人所涉及的類似案件的代理經驗。先與律師進行電話或者微信等網絡溝通,敘述事情經過與自己的訴求,傾聽律師的初步...
您好: 一般情況下,風險代理敗訴,律師不需要承擔什么責任,理由如下: 1、任何律師不會在《委托代理合同》中約定如果敗訴了,律師需要承擔XXXX責任,您或許強烈要求律師加上這條違約責任,但是我相信大多數律師寧可不做,...
這個風險代理費用我應該給律師多少才合適?:各地的標準不同,你與當地律師溝通。有沒有個大概百分比?:天津市有收費標準,按你的情況如果是16萬元,不采取風險代理收費在8000元左右。如果要做風險代理,我是不是在沒有追回債務之前是不需要支付其它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