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怎么辦
一、對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對于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給予了明確規定。
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全國人大法工委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是否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可否納入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意見》中也明確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不是具體行政行為,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二、對于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應該如何處理?
1、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
公安部交管局16項便民措施第14條: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認定書》3日內,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復核結束后,召集事故各方當事人,當場宣布復核結果。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六條公安機關督察部門可以依法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處理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現場監督,依法查處違法違紀問題。
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監督,發現錯誤應當及時糾正。
第六十二條各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處理高級資格的交通警察組成的交通事故處理專家小組,負責交通事故認定的審核、復核工作。
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承辦單位的交通事故認定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檢查中或者接群眾投訴經審查發現“交通事故認定書”存在錯誤的,應當作出撤銷該“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決定,由承辦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承辦單位拒不執行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決定的,按照《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規定》予以撤銷或者變更,同時按照《公安機關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進行錯案追究。
2、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并闡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權決定是否采納。
因交通事故認定書只是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在人民法院審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中,要對其進行當庭質證,對其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法庭說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權決定是否采納,并有權決定事故的賠償責任比例。
不能。責任認定只是交警就你們的事故責任,給出的一個意見,在你們的事故中,只是一份證據,如果你仍對復核結果有異議,可以自行搜集證據,就事故責任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事故對方,只要你的證據過硬,法院是可以不采信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的。
交通事故認定書屬于鑒定結論,是證據的一種,不需要雙方在場的情況下領取。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可以在收到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交通警察支隊申請復核,對復合不服的可以信訪,也可以在民事訴訟中向法院申請作出交通事故認定的警察出庭接受質詢,經過...
根據最高院、公安部《關于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第4條規定:當事人僅就公安機關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傷殘評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對作出的行政處罰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或就損害賠償問...
根據最高院、公安部《關于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第4條規定:當事人僅就公安機關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傷殘評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對作出的行政處罰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或就損害賠償問...
幾率較大,有讓行標志的,按讓行原則讓行,無讓行標志和信號燈控制的,按左讓右轉彎讓直行的原則讓行,無論哪一條,對方都應當負主要以上責任。復核注意在認定書下達3個工作日內要申請,否則會過期。 ...
當我們發生交通事故,拿到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會有一些當事人對責任劃分不服,認為自己不應該承擔這樣的責任,遇到這種情況,大多數人的做法是拒絕簽字,其實這并不能有效的解決這個問題,因為即使當事人不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簽字,也不...
根據最高院、公安部《關于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第4條規定:當事人僅就公安機關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傷殘評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對作出的行政處罰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或就損害賠償問...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證據,它并不是一個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它也不是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民事責任的法定依據,這樣,既然它不屬于一個具體的行政行為,也就排出了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提起行政訴訟的可能。 而且,現今的《道路交通安...
你是不是想說受到事故認定書后超過15日,但是對事故認定結果不服? 這種情況可以去法院起訴,提起行政訴訟。或者在處理事故理賠的時候起訴對方當事人,在法庭上對事故認定書的認定結果提出異議,要求法院重新認定事故責任。 如果只是很長時間沒有出事故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