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你說的是一審還是二審啊? 2、一審如果用的是什么程序? 這些你都應該要知道才能曉得8各月是否合法。 一審:簡易程序,最長是3個月 普通程序,6個月,院長批準可以再延長6個月,也就是說12個月那是正常。如果再經上一級法院批準,可以無限延長。 二審:3個月,延長無期限(法律沒說明究竟延長多久,但可以延長,院長批準即可) 再審:那就看再審用的是什么程序,什么程序跟什么程序的期限。 解決方案:1、多于本案書記員聯系,了解情況,不了解情況,解決起來很被動。 2、如果法院依法延長的,你也就沒什么好說的了......
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應當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應遞交上訴狀,上訴狀應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不答辯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5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是否維持原判取決于夫妻感情是否已經完全破裂。...
離婚訴訟二審不判決離婚的,當事人可以等判決送達后過六個月再次起訴離婚。 通常情況下,離婚訴訟一審法院沒有判決離婚的,是因為法院認定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有和好的可能,上訴大多都會維持原判的。 通常情況下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會判決離婚的,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據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

法律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的權力,在法院未判決雙方離婚的情況下。如果其執意想離婚,可以在接到判決六個月后,直接進行起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
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由上級法院裁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
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由上級法院裁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
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準予離婚的,當事人可以上訴。如果二審法院維持原判或者上訴期限屆滿沒有上訴,又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原告要等到六個月之后才可以第二次起訴離婚,否則法院不予受理。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
離婚案件屬于民事案件,通常不會改判的。 由于我國的法律制度不夠健全,即使一審法院誤判的刑事案件,二審法院同樣會維持原判。離婚二審被告不來如何判決離婚訴訟中被告拒不出庭的視為其放棄訴訟權利,法院會根據原告的訴訟請求,證據以及法律規定作出判決,...
如果對一審判決、裁定不服,上訴和抗訴的期限分別為十日和十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上訴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如果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可在6個月后,再次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
當然可以上訴。只要是對一審判決不服,都可以上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