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責任
對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合伙企業法》允許設立為“特殊普通合伙企業”。當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時,該合伙人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而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即此時其他合伙人的責任承擔方式變成了“有限”責任。換言之,如果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及合伙企業的其他債務,則仍然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合伙人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如果首先是以合伙企業財產對外承擔責任的,那么,在合伙企業承擔該債務后,該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最終的承擔責任者仍然是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債務的合伙人。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應當建立執業風險基金、辦理職業保險。執業風險基金用于償付合伙人執業活動造成的債務。執業風險基金應當單獨立戶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以上規定,不僅適用于新成立的“特殊普通合伙企業”,也適用于已經成立的具有“特殊普通合伙企業”性質的合伙企業。
1、責任形態的二元性 特殊普通合伙企業中存在兩種承擔不同責任的合伙人,執業合伙人對其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則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在這一點上,十分類似于有限責任...
特殊普通合伙執業風險基金制度 對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債權人的保護。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其合伙人對特定合伙企業債務只承擔有限責任,對合伙企業的債權人的保護相對削弱。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修改后的合伙企業法專門規定了對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債權人的...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的特點 1、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可以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樣。 3、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
特殊普通合伙企業 特殊普通合伙企業是指以專門知識和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這些服務機構可以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例如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醫師事務所、設計師事務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必須在其企業名稱中標明特殊普通合伙...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合伙人的責任承擔 對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合伙企業法》允許設立為特殊普通合伙企業。當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時,該合伙人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
根據《合伙企業法》規定,合伙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依照本法規定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伙企業的全體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在特定情況下,對合伙企業...
普通合伙由2個以上普通合伙人組成,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是指以專門知識和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這些服務機構可以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例如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醫師事務所、設計師事務所等。區別如下 1、合伙企業名稱不同 《...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中責任承擔 合伙企業法規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中,一合伙人個或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則僅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這與普通合...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中責任承擔 合伙企業法規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中,一合伙人個或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則僅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這與普通...
特殊普通合伙企業組織形式的相關規定 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的適用范圍。 修改后的《合伙企業法》規定,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可以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適用本法關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的責任規定。 此外,《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