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必須先有冷靜期嗎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關解釋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頒布替換。
《民法典》規定了夫妻離婚有30天的冷靜期。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自愿離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二、離婚需要辦什么手續
1、離婚雙方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婚姻登記員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并詢問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離婚雙方當事人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2、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3、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核實雙方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告知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離婚協議糾紛的處理及法律救濟途徑;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
以上內容是小編對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目前我國法律沒有規定離婚必段先有冷靜期,而離婚冷靜期是民法典草案的內容,但民法典還沒有實施。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律聊網進行咨詢,律聊網有最專業的律師為你解答。
1、如果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不存在冷靜期。 2、調解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前置程序。就是說,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的時候,必須先進行調解。如果調解和好,那離婚案件自然不需要再審理;如果沒調解好,那么就繼續審理,依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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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不存在冷靜期。 2、調解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前置程序。就是說,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的時候,必須先進行調解。如果調解和好,那離婚案件自然不需要再審理;如果沒調解好,那么就繼續審理,依法判決...
所謂離婚冷靜期,是指夫妻離婚時,政府強制要求雙方暫時分開考慮清楚后再行決定,期間,政府安排雙方進行婚戀輔導以挽救婚姻。這并非法院非要操父母的心,也不是一時的沖動任性,而是在一個冷靜期的探索中,吸取國內外好的做法探索出的雞湯譜。
是的,家暴出軌不受離婚冷靜期限制。立法過程中,離婚冷靜期的爭議比較大。我們首先要明確的原則是婚姻自由,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但是,所有的自由都有限制,如直系親屬之間不能結婚,法律會基于公序良俗作出限制。 離婚自由方面,也要一些問題有所考量。冷...
現役軍人提出離婚手續是什么軍婚是指現役軍人的婚姻關系,由于軍人的特殊身份,其婚姻受到了國家法律的特殊保護,對軍人婚姻實行特殊保護并不違背婚姻自由的原則。主要體現在現役軍人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軍人擇偶必須遵守國家和軍隊的有關規定;軍人...
1、如果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不存在冷靜期。 2、調解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前置程序。就是說,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的時候,必須先進行調解。如果調解和好,那離婚案件自然不需要再審理;如果沒調解好,那么就繼續審理,依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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