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偵查人員需要回避的情形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1、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3、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4、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
二、偵查人員可以出庭作證嗎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該條雖沒有從文字上直接表述偵查人員可以出庭作證,但其規定的“知道案件情況的人”,無論從文義解釋還是從立法精神來理解,均應當包括案發過程中和案發之后了解案件情況的人。偵查人員在執行職務過程中,無論是在案發時抓捕嫌犯,還是案發后進行勘查、檢驗、訊問等偵查活動,均屬于“知道案件情況的人”,在必要時均可以出庭作證。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公訴人可以提請勘驗、檢查筆錄的制作人員出庭作證,而實踐中勘驗、檢查筆錄的制作人員均是偵查人員。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的《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三百四十三條則更明確規定,公訴人對于搜查、勘驗、檢查等活動中形成的筆錄在庭審中有爭議,需要負責偵查的人員出庭陳述情況的,可以建議合議庭通知其出庭。
通過小編的介紹,我們可以了解到如果本案跟偵查人員屬于近親屬的情況就應該回避了,只要和本案有關系的情況下是會影響案件公正性的。以上這些律聊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如果還有什么疑問,可以咨詢律聊網相關律師。
回避的種類有哪些? 為你解答: 在訴訟法學理論上,回避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進行多種劃分,但為人們普遍接受的是根據其實施方式的不同進行的劃分,即將回避分為自行回避、申請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種。自行回避,是指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等在訴訟過程...
一、刑訴法申請回避主體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權要求回避及申請復議。 回避的人員范圍: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員。 回避的理由:第二十八條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
當庭申請回避如何處理 根據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的回避,應當分別由院長、檢察長、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院長的回避,由本院審判委員會決定;檢察長和公安機關負責人的回避,由同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決定。 其他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
回避的種類有幾種 自行回避,是指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等在訴訟過程中遇有法定回避情形時,主動要求退出刑事訴訟活動。刑事訴訟法第28條確立了自行回避制度。這種制度的實質是通過公安司法人員的職業自律和自我約束意識,消除可能導致案件得不到公...
一、回避的種類《刑事訴訟法》第28條規定了兩種回避的方式,即自行回避和申請回避。此外,還包括指令回避。1、自行回避,是指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等在訴訟過程中遇有法定回避情形時,主動要求退出刑事訴訟活動。刑事訴訟法第28條確立了自行回避...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的規定,法庭審判過程中,遇有以下情形影響審判進行,法庭可以對案件延期審理: 1.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鑒定或者勘驗的。在法庭審理中,有關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向法庭申請新的證人到庭作證、調...
一、專家輔助人需要回避嗎?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專家輔助人如果曾是案件的鑒定人、近親屬或者有利害關系的,可能影響案件的公正處理,所以專家輔助人需要回避。《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回避的對象、方式與事由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
一、刑事訴訟誰可以申請回避 有權申請回避的人員: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二、提出回避的時間 回避可以在訴訟程序開始后的任何階段提出。在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判階段,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負有告之當事人及其法定代...